有的快乐,我希望你能帮我感受和体悟,然后于未来的某一天,将这份幸福告诉我。”
“我知道,你要我走,我便走,我走!”秦洛大声嚷道,最后看了白吟惜一眼,却是红了他的双眼。
他猛地拉开马车帘子,跳下了车,冷风从帘下吹进来,吹动了她的白狐披肩。
白吟惜看着那重新垂下的帘子,许久,方叹了口气。他终有一天会明白的。很多事情,过去了,便是过去了,就算当初再难以接受,那道伤疤再深刻透骨,也终是会被时间所抚平。
只是不知道,她的心伤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治愈。五年?十年?二十年?亦或是一辈子街市上白吟惜与小茉了闲逛,那小茉见到路边各路小吃,早已馋得直流口水,只是碍于主子在身边,不得解馋,吟惜见了,挑了下眉,笑道:“听说旁边铺子里的馄饨好吃,去不去吃?”
“咦?”小茉听了十分高兴,忙连连点头道“好啊!”那边的馄饨铺果然是围了好多人,掌柜的见两人衣着不凡,便急着往里让,吟惜怕秦洛回头找来找不到人,于是只笑道:“我们也端着在外面吃罢。”
小茉因从来没在外面吃过东西,自是新鲜地仰首期盼。馄饨是极鲜的,汤也正宗,吟惜猛喝了几口不由抚着微隆起的肚子笑道:“这孩子大约是个馋嘴的,什么都爱吃。”
小茉也吃的高兴,于是随口就说:“夫人,小主子起名字没有?将来叫什么好呢?”
听了这话吟惜一怔,目光倒黯然起来,是啊,这孩子叫什么呢?居然连父亲都没有呢还是姓白吧?不过白家本也不姓白。
再不就姓薛吧?不是说本来白家是姓薛?白吟惜又长叹了一口气,如今这光景,姓了薛,又能有什么意思。
小茉见主子不言语,便知说错了话,可又不知道如何安慰,便将脸埋在碗里专心吃着不再说话。
正在这时,集市的南边忽然乱成一团,隐隐传来了马蹄声,向远处看去,便见两匹遍体雪白的骏马驻足而立,阳光遇在马儿雪白顺滑的毛发上反射出耀眼的光晕。
其中一个男子,在白吟惜向那处望去时,刚好回过头看到她,然后唇角微微向上扬起,便扬了鞭催马而来。
一时间,这处刚才还喧闹的馄饨店竟鸦雀无声。那男子穿着火一般艳红的外衣,红色缎面上盛放着黑色的牡丹花,如子夜般黑得浓墨重彩,也如他散在颈边的碎发,和那深邃的双眸。
若是没有这般风姿,恐怕世上不会有男子敢穿这样的颜色!依然是夏花般绚烂的面容,依然是妖异到令人心惊的美貌,依然是那样流光溢彩的眼波,依然是浓烈醉人的醇香可是,却与以前不一样了呢。
他慵懒而高贵,他的眼神依然弥散着冬雪般纯粹的精魂,然而早已没有了初见时的冷清,有一种叫做温情的东西打破了那如冰的冷然和透彻,却更加令人无法转移视线。
四下徒留抽气声,这红梅小镇,哪来过这等仙子般的人物?吟惜感觉手一软,手中的碗便跌到了地上。
“夫人,夫人!”小茉惊醒过来,忙上前扶住,低声道:“您没事吧?”吟惜看了眼小茉,这才收回心神,摇头道:“没事,小茉,我们该回去了。”说罢便快步向马车走去。秦洛其实没走远,也见到这边的情况,早已命人驾了车过来,吟惜推开人群,刚要拉住秦洛的手上车,却只听那马蹄声已在近前。
还未等她上车,只觉一股大力袭来,身体已被人一把捞上了马背。她回头一看,无牙微微上挑的双目中满是愤然,眯着眼打量了一下她的肚子,懒懒说道:“媳妇儿,你难道想怀着我的孩子与野男人私奔不成?!”
白吟惜一时间忘了挣扎,好久没见到他了吧?啊,真的好久了久到如今见到,她还是被他勾去了心魂。
等下靠!谁是他媳妇儿!“你放开我,孩子不是你的”白吟惜扭动起来,却哪里能摆脱他的掌握。
“你不是留在山庄了吗?你不是生是山庄的人,死是山庄的鬼吗?你来这里干嘛?啊啊,追随着你的庄主去吧!少出来抛头露面勾引善良百姓!”
白吟惜一口气说完,才发觉自己太过幼稚,见他猛盯着她看,不自然地别过脸,倒真有那么点儿尴尬。
唉,堂堂白夫人,这下里子面子都没了。见吟惜不语了,无牙却笑起来,低头在她耳边用低沉性感的声音说道:“那无牙,生是吟惜的人,死是吟惜的鬼,可好?”
他的气息就喷在她的耳畔,白吟惜脸上忽然一热,还未等她反应过来,无牙便将身上乌黑油亮的貂皮披风拉下来,将她整个儿包裹住,然后转身便策马而去。
“夫人”小茉忙喊道,然后看向秦洛道:“秦公子,快追啊。”可回头时,却见秦洛仍站在车边,手还保持着扶吟惜时的姿势,双眼望向骏马远去的方向,失了魂一般,久久未收回,只剩马蹄扬起细白的雪尘漫天飞舞起来,佳人早已不见了踪迹。
红梅落雪留吟惜,到底是一场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