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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私家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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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到中年的时候,总爱独自回忆些过去经历过的事情。许慧茹翻着手中的那本平凡的世界,不由叹了口气。邹云顺仍然不在家,她闲下来,进了他的书房。虽说这书房是邹云顺工作的地方,但是书橱上的书也有一小部分是许慧茹读大学的时候攒下来的,大多数和她的专业有关。她和唐麟泽学的都是现当代文学,不过二者又有区别。唐麟泽主要修的是现代文学,即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到新中国成立这短短的三十年之中的文学,而自己主修的是当代文学,和前者有一定的区别。进书房来翻翻书,却看见了这本平凡的世界,她本身就是知青,毛主席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她偏偏就赶上了。那年是1975年,她十八岁,刚刚高中毕业。许慧茹是个孤儿,寄养在姨妈家里。她的表姐张晓薇为了留在城里,便借用了许慧茹的名字。她下放的时候便用了表姐“张晓薇”这个名字,到了离省城几百里之遥的小岗山。小岗山是个很贫瘠的地方,沿着山岭,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面是大沟埔,北面是土石岭,居民大都在大沟埔中居住,由四姓村落组成,交错在一块儿,形成一个“田”字型的分布。

    而这个名叫“张晓薇”的许慧茹便和来自各地的知青一起,被分配到小岗山公社大沟埔大队下的丁家村。在那儿有一个知青点。中国人口众多,所以知青也是一批一批,前仆后继的。张晓薇大概是最后一批知青,她当时和其他穿着粗布衣裳的青年们一起,拎着一个蓝布袋子,怯生生地看着脚下的这片土地。知青点在大沟埔的南面,美其名曰就是生活区,宿舍、食堂粗夯着排列在他们面前,泥泞的土路阡陌交错,几个半大的孩童吸着鼻涕、光着屁股看着他们,时不时捡起一块小石头砸过来。这是他们表示对陌生人欢迎的方式。

    张晓薇看见附近的农民家里的土坯墙上,还用排笔蘸着石灰粉,写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甚至连猪圈上都庄严地写着:“中国对于人类应有较大的贡献。”

    一个当地的老农佝偻着背,领着他们去报了到,将他们按上级的指示分成了两个小生产队。张晓薇看见自己这个队里有一个眼睛很亮的男同志,后来才知道他叫做丁明,是个回乡知青。因为是丁家村本地人,所以公社安排他做了队长。听说他原本是丁家村的代课老师,肚子里很有些墨水。

    每天天蒙蒙亮,大家就要扛着锄头、铁锹到村北的责任田去插秧。走过充满牛粪、鸡屎和各种树杆、稻草、菜叶儿砌成的小路,刚开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件十分艰难的事情。特别是女同志怕脏,踩着了鸡粪总是“啊”的一下尖叫,那位老农便摇摇头,瞅着她们的白鞋叹气。后来他让自己的老伴教这些姑娘们做布鞋:千层底儿的,鞋面用白麻布浆洗了,再用板蓝根染成蓝的,用明矾定了色,穿在脚上,舒坦又结实,还耐脏。久而久之,蓝布鞋会穿成黑布鞋,知青们也渐渐转了性子,少了矫情,多了朴实。

    上午的劳动结束之后,一队和二队便分别回村南边的知青点吃午饭。午饭前规定必须唱支歌表示“午敬”“文革”的时候,一共有早中晚三敬,午敬的规矩也有些像西洋教里的祈祷,就是大家集体站在食堂前,背对着那口写着“中国对于人类应有较大的贡献”的猪圈,大声高唱:“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许慧茹每每想到这里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笑上一回。那时候公社会分派口粮下来,由于小岗山公社向来收成不好,男青年一个月的口粮不足三十斤,女的则更少。食堂里的大师傅便在饭里多放菜,多加水,熬成一大锅,去晚了,干的都被吃光了,剩下的只有稀稀的菜饭,肚子都填不饱。

    于是大家就在唱歌的时候比速度,速度越快,就能先进食堂早排队打饭。谁都不愿意拉下干的吃稀的。结果丁明所在的二队总是抢先一步进食堂,因为他们只唱三句“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头一句“下定决心”在还没排好参差不齐的队伍之前便由丁明领唱完毕了。而一队尽管唱得含糊不清,仍旧是比二队慢一拍,总叫他们抢先吃饭。

    二队里共有四名女同志,在闲暇的时候总议论她们这位想出这个主意的丁队长。长得结实粗壮的,又没娶亲,家里只剩一位年迈的母亲,兄弟姐妹都没有,还有几亩旱地。人又和气聪明,倒是纷纷起了想跟他说对象的念头。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这群女青年虽然不大,只有十七八九,但在农村与她们同龄的姑娘们,都已经嫁人生子了。有时候她们走过黄土陇头,穿过村头巷尾,便见到过和自己一般大的女人坦着一对雪白的乳房,在奶孩子。虽然她们见了羞涩地转过头去,脸红一阵,白一阵,却着实有些羡慕。生为女人,不就为着能嫁个好男人,养个把孩子,平安过这辈子么?

    读书,读书有什么用!她们读过书的不都下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务农,倒不如不读书的,早把世俗的一切经历了,人生也就随即完整了。

    女同志总是在私下里暗自较劲儿,今儿你在辫梢上扎两根红绳,明儿我又别个银卡子,在头发上耀亮耀亮。丁明同志不是瞎子,准保他能瞧见自己。都说姑娘十八一枝花儿,青春便是本钱。即便是粗布衣裳,玲珑的曲线也是搁不了藏不住地向外出溜。沿脖颈向前,胸脯挺得饱满,如六月的桃儿,颤颤地鲜;再沿胸部向下,在腰间收了,窄进去,却又不盈一握地纤细;拐了弯,臀部浑圆翘立,一波三折。村里的男人们看得心痒痒,水灵灵的大姑娘,果然是城里来的,读书识字的就是不一般!

    张晓薇只是怯怯地干活儿,她什么都不会,做事情总比别人反应慢上半拍,也不爱说话,只是有时候从水缸底摸出本破破烂烂的书,偷偷地看。她并没有红绳和银卡子,只老老实实地梳着两条麻花辫儿,文静地坐在一旁,听同伴们说丁明队长。从她们口中说出来的丁明,直听得让人脸红。姑娘家也不臊,只劲儿地说了,然后一块儿捂着嘴笑。她也笑,只是那个笑是随着别人的,她们笑她便笑,至于笑什么,自己也不明白。

    她们说:“哎,张晓薇,丁明队长好像特别照顾你。”然后笑。

    她说:“我是粗粗笨苯的人,什么都不会,队长怕我拖大家的后腿,才帮助我。”

    她们说:“哎,张晓薇,割稻子的时候为什么他独独给你毛巾擦汗?”又笑。

    她说:“我在他旁边,自然就顺道给了。”

    她们的笑声更大了“还‘他’呢!哪个他呀?”

    她不依,只蒙了被子:“哎呀,你们好讨厌!”被子里藏着一颗扣子,分明的四颗扣眼儿,每一眼儿都好似在笑“他!他!他!他!”

    “哎呀,你们好讨厌!”被子外面如是学了一句,戏谑无比。

    本是无边无影的事情,却叫这戏谑的一句当了真。她看“他”的眼神带着些小女儿态的娇羞了——总是脸红;他也总是傻呵呵地瞧着她笑,不说话,手何处放都不自在,只伸了一只上去,抓抓头。

    那个饥谨不堪的岁月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一律的白褂子,蓝咔叽布裤和一双解放鞋。虽然是老老实实地梳着两根麻花辫子的张晓薇,不论怎么打扮,似乎都特别扎眼。丁明从一群人中一眼便可以把她的身影从许多个白褂子里揪出来,烙上某个印记,藏在心里。

    妈来给他送东西,他便悄悄扯着妈的衣襟,指给她看:“那个姑娘俊不俊?”

    妈揉揉有些发蒙的眼睛,乐呵呵地说:“俊!”

    “说给你当儿媳妇呢?”

    “自然是好的。”

    儿子看中的,老太太虽然不言不语,却也暗暗备下了。陈年的大樟木箱子,最底下用布裹了一层又一层的,颤颤地打开,老头子抗美援朝牺牲的抚恤金,她没敢动,只留着给这个遗腹的儿子取房好媳妇,安稳过日子。

    她请来了丁家村的村长丁铁生,烦他去托个媒,说和这件事情。老太太捧着一本红宝书,虽然不识字,却也说得头头是道。她说:“毛主席让知识青年与贫下中农相结合。这结合结合,不就是娶媳妇、生娃娃么?我们家丁明是个苦孩子,从小爹就没了,我一个人做不得主,还请他叔烦劳点个头,我也好行事。”

    “看上的是知青同志?”丁铁生点点头,用烟杆在鞋底上磕了一下,继续抽着他的旱烟袋,吧嗒吧嗒作响。

    “说是叫张晓薇,最不喜欢言语的那姑娘。前个儿我瞧了,模样俊不说,性子也平和。主要是孩子相中了,我这个做妈的也只有帮他备办。可怜他还没出生便没了的爹,再看不见了”老太太说着说着,淌下了泪。想着办喜事不能提及先人,怕冲撞了。便不再言语,只抿了嘴,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又说:“他叔,你倒是给个话呀。我们孤儿寡母的,可全指望你了!”

    丁铁生咂吧咂吧嘴,放下烟斗,说:“大嫂子,瞧您说的。这大侄子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您交给我办,那是信任我。我保管您满意就是了。”

    “我就都交给你啦。只要孩子高兴,我就乐呵。要能再让我抱上个孙子,阿弥陀佛,我就心满意足了!”老太太笑了起来,将皱纹堆成祥瑞和平的形状。那个沉甸甸的布包便放在了村长的手中,拍了拍:“他叔,我就麻烦你了。”

    “看您说的,都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既然这么着,这事儿我明天就去办。”丁铁生慎重地封起那个布包,小心翼翼揣在怀里,饭也没吃便去了。

    村里民风淳朴,只道是热热闹闹办一场酒席,并不曾有谁注意过相关的法律证明。请些乡里乡亲的大爷大叔大婶子们来热闹了一番,便认做是成婚了。小俩口一块儿过日子,和和睦睦。托人去问了张晓薇,她只道是家里并无父母了,只有个姨妈,也不大做主。只问她愿不愿意,姑娘便红了脸,不吭一声。媒人只道是羞涩不言语,于是告诉村长说妥了妥了,一切都妥了。

    张晓薇记得那天是个好日子。黄历上分明写着“宜嫁娶”还想在被子里再窝一小会儿,早有人上门来给她穿上前些日子量身定做的一套衣裳。红鞋红袄红裤,从头到脚,人仿佛浸在了喜庆当中,灿烁灿烁的。她以前读书时读到一句“女为悦己者容”读完了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今时今日,她在小圆镜前照着自己的模样时,才知道“容”是“把容貌打扮的美”让那个“悦己者”看着喜欢。

    初识男女之情,她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她只知道自己看见“他”就脸红心跳,身子暖暖的,热热的发烫,像是得了病,还不轻。不过只要“他”和自己说会子话,病症便会慢慢减轻,直到他把手放在头顶上傻憨傻憨地挠着,这病就痊愈了。

    他像是她的梦魇,她的病根,她的——冤家。

    回忆就像是浸润了水的白纸,蒙在脑海中朦胧而又透亮。许慧茹看着镜子里如今已经发福的圆脸,亦有些潸然了。时光荏苒,追溯的时候,镜子里的张晓薇双颊被那身红袄映得炫红,翠眉横在双目之上,微微地在眉梢弯了,带着些娇嫩和柔媚。女人的美,便在眉和眼之上。她的眼睛此时较平常更加水盈了,闪着光,透着亮,默默的还含着情。红盖头一遮,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几乎便地的红颜色,漾满了心臆之间。她觉得被什么人背在了背上,她的柔软的胸脯贴在他的背上,双手搭上他的肩,触着这个精壮的男人,面红心跳。她听他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他的汗滴在她的手背上,濡濡的。一种男性的气息飘入她的鼻息当中,异常熟悉。在垄头挥动锄把的时候,她嗅到过这种味道;在田间割稻的时候,她嗅到过这种味道;在那个“他”抓耳挠腮冲她傻笑的时候,仍是有这样一种味道。张晓薇悄悄地将脸贴在了他的背上,重重地吸了口气。从今往后,他便是“他”了。现实的和心中的影像重叠在一块儿,上天如此眷顾着她,叫她成了心愿。这个男人,让她的心被他撑得满满的,从喉咙里冒出来,嘴里“扑哧”一下,变成笑,弯在嘴角。红盖头轻飘飘的,站在路旁的光屁股娃娃瞧见了,拍着手嚷着:“新娘子笑了,新娘子笑了!”

    许慧茹,也就是张晓薇,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的笑容是特别腼腆和羞涩的。她包在绒布里藏在抽屉中的那张合影,便是她和丁明在举行了婚礼之后特地上城里拍的,洗了两张,一张被婆婆用玻璃镶了,挂在墙上,另一张便一直留在她的身边。

    跨过门槛,她便是他的人了。坐在床沿,丁明在她身边喘着气。她透过盖头下露着的方寸大小的空隙,瞅着他的白袜黑鞋,浆洗得挺刮刮的蓝布褂子。张晓薇抿了抿嘴,将手放在两人中间。许久,另一只手怯生生地接近,轻触一下,她没动,他便大了胆子,整只手抓住了她。

    “愣着干什么?把盖头揭下来”

    “哎。”

    盖头揭下来,她看见丁明一张涨得紫红的脸。自己也不好意思,讪讪地扭了头,转向一边。

    那些跟过来的娃娃仍旧是拍了手,在门外唱着:“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哭啼啼要媳妇儿。要媳妇干嘛,做鞋做袜儿,穿衣穿裤儿,点灯说话儿,吹灯亲嘴儿。”唱得张晓薇“哎呀”地叫唤一声,双手捂着脸,脚一跺,扭过身,又羞又急。

    “小猴儿,嚷什么嚷。”早有客人将那群顽皮的孩子或拉或拽给弄走了。丁明见她窘着,自己也不觉有些尴尬的模样,生怕亵渎了她似的。他站了起来,手却被张晓薇拉住了。他又坐下来,身子一点一点挪了过去。

    “我又不是妖怪,你怕什么!”她被他逗乐了,脆生生地笑笑。尽管害羞,她毕竟也是他的女人了。今后一块儿种地养孩子,男人这样可不成。他平时的态度雷厉风行,成亲却一改往日的模样,又粗又笨。

    “我,不怕。”他似乎要证明自己,伸出胳膊搂住了她。一低头,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瞧着他,让他有些冲动地吻上了她娇嫩的唇,重重地,亲了又亲。那个时候的青年只知道“亲嘴”而不知道“接吻”胡乱表示了爱意,怀里的娇躯便软软地贴在了他的胸膛里。

    “给我生个和你一样俊的女儿吧!”他说。

    “不要儿子么?”

    “只要是你给我生的,什么都好!”他将她拥在怀里,紧紧地,就像是拥抱着整个世界。这个女人在无意间闯进了他的人生里,让他的人生得以多姿多彩。

    许慧茹眨了眨眼睛,二十几年前的一幕便在镜中消失殆尽了,只有几根新添的白发证明了白驹过隙的仓促。她抿了一下头发,那时候油亮粗大的麻花辫子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首如飞蓬的乱发映成镜像,丑陋不堪。

    她离开女儿上省城参加高考的时候女儿才半岁大。那个天空阴霾飘着大雪的冬天,异常寒冷。她看着女儿被冻得通红的鼻尖,抱了又放下,再抱上,哄她睡着了,才蹑手蹑脚地裹上围巾拿了帽子,只身走出了门。那个进村时拿的蓝布袋子,她留在丁明睡的枕头底下,权当给他做个纪念。婆婆反对她参加高考,还指望她为家里再添个男孩儿。许慧茹心里清楚,她这两年来每天偷偷拿水缸底下的书看了又看就是为着等这么一天,凭实力考上大学,不再为着那贫瘠的土地挥洒宝贵的青春和汗水。做了决定,她毅然只身回到了城里。这时候刚刚结束了“文革”百废待兴。她和表姐将身份好容易换了回来,拿着自己的名字去参加高考。她本想没考上便死了这条心,一心跟着丁明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想不到过了春节之后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表姐说:“那个农民,你还想他做什么?你们又没有领结婚证,顶多算个同居。你给他生了个女儿,算仁至义尽了,还回去干什么?读完大学,有的是青年才俊让你挑。你又用的是我的名字,量他也找不到这儿来!”

    有时候她总是想,如果她没有考上大学,没读研究生,会不会这辈子永远都呆在丁家村和丁明做一对普通的农民夫妻。每况愈下的夫妻关系让她越来越怀念起那段往昔,做梦时更是频频梦见他。只是丁明和她的女儿,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过得可好?

    许慧茹在女儿满一百天的时候抱着她去公社里惟一的照相馆照了张相。那张相片也被婆婆挂在了墙上,挂在她与丁明的合照旁边。她走得急,不曾带出来。生小沫的时候她哄他的话,说“你要是有个姐姐就好了”这话听着是哄别人的,其实是安慰自己的。她看着邹沫一天一天地长大,心里又是高兴又是难过。她总是把女儿和面前这个小家伙相比,想如果女儿在身边,也该有二十二岁了,该出落成一个水灵的大姑娘了罢?不知道找了人家没有,兴许已经让她做上外婆了。她离开女儿的时候,只是“宝宝”长“宝宝”短地叫,并没有给她取个正式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加,想见女儿一面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于是许慧茹打算拿一万元汇到以前的那个地址。她希望幸运之神帮忙,能够让他们父女平安,接到她的汇款,也算是偿了她二十几年来的愧疚。

    她把那本平凡的世界插回了原处,手指上留了一层淡淡的灰尘。这“平凡的世界”也被尘封了许久许久,无人翻阅了吧?摇摇头,她走到邹云顺的电脑桌旁。许慧茹不太习惯用电脑,只是看着丈夫时不时查一些资料。她随手打开了一个放cd的小包,里面插着一些软件和驱动盘。中间夹了一张发票,她拿来一看,居然是一款手机的票据,时间正好是上星期六。

    许慧茹再也忍不住了,摊开书房走出来,匆匆拨了个电话给任萍,想约任萍出来好好谈谈。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能找个人一吐而快实在是太必要了!

    约好了时间地点,钟声缓慢地敲了几响,悠长悠长的拖着细密的针脚,滴答作响。许慧茹关门之前向里看了一眼,看见邹云顺搂住自己的那张照片,笑得虚情假意的样子。她用力地合上了门,踩着鞋跟走了出去。

    任萍搅了搅咖啡,带些听笑话的表情。

    “我是说真的。”许慧茹拧了拧眉毛,分辩道。

    “哦?怎么想到的?”该不会又是颗扣子吧?她心中暗想,嘴上却不说,只啜了口咖啡,有些好整以暇地看着许慧茹面前的一杯柠檬汁,并未动一口。也许心苦的人不宜喝咖啡,心酸的人也不宜喝柠檬汁吧?

    “他给那个女人买了一部价值不菲的手机,把发票藏在cd袋里,叫我在书房翻出来了。”

    “发票呢?”

    “我没动,仍然放在原来的地方。”

    任萍点点头,示意她做得妥当。向来战争的双方,都是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而夫妻之间的战争,则更加是心计加谋略。谁隐秘工作做得好,谁就掌握着主动权。“那么,这个私家侦探你联系好了么?”

    “还没有,只是想到这么一个法子,还没具体落实呢。”许慧茹说。她现在的心情就像渐渐消融的暮色,最后一缕光线都被黑暗吞噬去了。好在还有及时亮起来的路灯,照映在夜色中,让人联想到一丝希望。不管邹云顺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查一查,总让她觉得放心。该做的事也就会按部就班筹划起来,不该做的事也不会日日欲言未语,欲行又止。她之所以找任萍来商量的原因,也就是想听到另外一个应和的声音,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是孤军奋战。“你觉得怎么样?”

    任萍笑笑说:“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外人并不好说什么。不过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我还是站在你这边。但是这个请私家侦探的事情一定要保密,如果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好不让老邹知道的,免得他和你越闹越僵,得不偿失啊。你得想清楚。”

    “这个,我心里有数。”许慧茹叹了口气“我哪里愿意这样对他,实在是他太过分,接二连三地背叛我。现在我除了沫沫,什么都没有了!”说到这里,许慧茹声音已经带了哭腔。她眼睛里笼着一层水蒙蒙的雾气,就快变成雨滴落下来。

    任萍递过去一张纸巾“别说这个了。你的身体怎么样?吃了药,有没有一点起色?”一副准医生的姿态。

    许慧茹一边拭着眼睛一边说:“这几天用了药,稍微比先前好了一点。我明天不是还要去复诊吗?你看看就知道了。还有,我今天跟你说的事情,千万不要告诉老唐。我怕他跟我们家那个一说,就前功尽弃了。”

    “你放心吧。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会说。”任萍拍拍她放在桌上的手。有的时候和人分享秘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担风险的,唉。

    许慧茹把一切都交代清楚了,这才舒了口气,喝了一口柠檬汁。这杯饮料现在喝上去酸酸甜甜,又丝丝冰凉,倒像是将她凝滞的心结一下子打通了一部分。如果是丁明,他可会背叛自己?发了一回怔,便又觉得没意思起来,自己当初离开了丁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背叛。难道说自己背叛了别人,另外一个人就要背叛自己?这是上天安排的宿命因果,还是偶然的巧合?她知道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既然二十几年前自己做了选择,现如今就应该承担后果。

    马上就是“春分”了,她不知道接下来的是一场暴风雨还是一派春暖花开的景象。这家茶餐厅里音乐袅袅,灯光弥漫,窗外夜色被整齐的路灯所点缀,一副美丽而温馨的图景。她不能改变未来,然而可以珍惜现在。

    任萍在对面朝她笑了一笑,笑容和十几年前自己刚刚认识她的一样。她的笑容里总是多了一些拘谨的成分在里面,然而灯光又将她脸上的皱纹打散,几乎消失不见了。许慧茹看着霎时间年轻十岁的任萍,仿佛又回到了过往的岁月,生活依然美好,它在轰隆隆前行。

    陈嶙目视着那个男人从她身旁站了起来,十分利索地穿好衣服。他回头瞧了陈嶙一眼,嘴里嘟囔着:“妈的,金大松那小子不是什么好货!收了我的钱,拿个次等的搪塞我。你他妈的看什么看?没看过男人啊,贱货!”

    她扭过头去,闭上了眼睛。她听见一阵摔门而去的声音之后,抿了抿嘴唇,支撑着赤裸的身体起来找衣服。她的衣服被刚才那个粗暴的男人甩得满地都是。他是金大松介绍来的。她不敢推却,只好应承下来。邹云顺每个星期来三次,其余的时间里,金大松总是领着陌生的男人上她这儿来,并不给钱,白讹她一顿。妓女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脱光衣服,张开腿,一闭眼,什么都过去了。

    金大松说:“妹子,我这些弟兄初来乍到,没碰过女人。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招呼他们两个不就完了么?年底得了好处,我给你分红!”

    陈嶙并不吱声,只点了点头。人身上有一种污点,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它烙在你的身体上,心灵中,时时刻刻提醒你与别人的不一样。她是妓女,这一辈子都改变不了。陈嶙睁着一双大而空的眼睛四下寻找,内衣掉在了床下,她猫着腰拾了起来,突然的,胃部一阵痉挛让她皱了皱眉,干呕了起来。

    一时间她反射性地想到“怀孕”这个字眼,随即又把它撕碎扔回肚子里。她们做这行的人,每天都会服食大量的避孕药,以免节外生枝。这种药吃得多了,生理周期会发生紊乱,怀孕的可能性极小,况且有些男人怕自己染上病,会戴上必要的避孕工具。虽然xìng交频繁,但她肯定自己不是怀孕。胃部的痛楚又加深了一层,她将手按了下去,勉强穿上衣服,想倒杯热水喝。踉跄地摸索到小几前,一抓,热水瓶早已空空如也,一滴水都没有了。

    她跌坐在地上,略略坐了一会儿,蜷起身子,好像保持这个姿势可以让胃部的疼痛稍稍减轻了一些。她看了一眼摆在床头的手机,今天是邹云顺开会的日子,她不便打搅,闭闭眼睛,微微喘了口气,挣扎着站了起来。

    每天房东太太可以供应给租户两瓶开水。她拿了钥匙,晃悠悠地拎上热水瓶,艰难地朝二楼的水房走去。房东太太客厅的窗户对着开水房,她每每会从窗口看着,到底谁多提了水,月底会多算水钱的。

    陈嶙扶上楼梯的扶手,弯腰撑着胃部,一步一步挪了上去。热水瓶擦着右手在楼梯扶手上蹭了又蹭,磕磕碰碰地响。

    房东太太的胖脸从窗户露了出来,先是鄙薄地瞧了一眼,随即将楼中的瓜子壳从窗户口中吐出来,那两片瓜子壳悠悠地落在了她的脚边。陈嶙并不说话,仍然面色苍白地向前挪动着脚,二十个台阶,她上得犹如攀登珠穆朗玛。

    好容易到了水房,她抖抖索索地拧开水龙头,装了水。热水瓶沉得让她右手一坠,差点掉在了地上。陈嶙咬咬牙,拎着热水瓶一口气下了楼梯。拿钥匙开了门,便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倒了下去。她想哭,可是泪水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哭干了。面对冷眼,她早就习以为常。她安安静静地接受这样的侮辱,并无怨言,路是自己选的,她的性格中如此便多了一个隐忍。隐而不见,忍而不发。她紧紧地拽着被单,将自己裹在里面,水是热的,可心却冷了。喝过热水,她躺在床上,胃疼慢慢地止住了,汹涌的波涛终于风平浪静了。

    陈嶙蜷起身体,让她小小的身子隐在被子当中,除了头,几乎看不见她的存在。她觉得自己仿佛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只蝼蚁,苟活了下来,可是为了邹云顺,她宁愿做一只偷生的蝼蚁。他对她好,她要偿尽一生去回报。

    她决定明天去医院看病。

    离她所住的地方最近的医院是九和山医院,陈嶙思量了一下,并没有化妆,只穿了一件家常的外套和牛仔裤,镜子里的视觉效果显得非常平凡,和街道上走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她并不想坐公交汽车,怕遇上熟人。于是拐出小巷子之后她就沿着九和山路一直向前走。九和山医院,就在这条路的东西交叉口。

    路过原来的那片“红灯区”的时候,她远远地向那边瞧了过去,早上八九点中的光景,姐妹们的铺面还没有开门,齐刷刷的一排“红灯”只有到夜间才显得扎眼。白天的时候,它们大多数归于沉寂,隐在这闹市的一隅。算算日子,她都搬出来快一个月了,难得起这么早。陈嶙看见马路上明晃晃的阳光,微微眯了一下眼睛。她本以为自己是夜里的蝙蝠,见不得阳光的,如今她大大方方地走在路上,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虽然搬出来住的日子苦一点儿,也仍是受着金大松的威胁,可是远比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要好得多了。陈嶙是个容易满足的女人,一点点的小恩惠,她便会铭记一辈子。

    转过一条卖着水果和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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