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立即收了起来,不说了,牵着卓秦风出发了。
卓越驱车前往江会长家里,前去拜寿。
程淑华站在卓秦风的餐桌前,看着餐桌上,她辛辛苦苦带过来的早餐,气不打一处来,抓起餐盒,使劲摔在地上。
她怒火朝天,发疯似的怒吼起来:“就是一个瞎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天底下富二代多了去了,未就不相信,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好的富二代?”
等等——
富二代?
刚刚卓越说什么来着?江会长?江会长家里,今天有整个W市的富二代过来,她想去掐尖,如果逮住一个比卓秦风好的,要一个瞎子干嘛?
程淑华抓起手提包和车钥匙,奔了出去,她迅速驱车,前往江会长的家的方向。
程淑华一路快速驱车,一路想着将会有多少双眼睛看着她,因为她多少是一个歌手,据说富商都喜欢歌手。
程淑华满嘴角挂着笑容,一个瞎子算什么?她才不像童小颜,死守着一个瞎子,连阿姆斯特丹最优秀的男人都打动不了她的心,程淑华想,要是是她,早就嫁给席语君,席语君除了比卓秦风严肃一点,老一点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程淑华想着想着,已经到了江会长的家里。
程淑华看看江家,会长果然是会长,虽然在成就上,不及年轻人,但是巴结会长的人特别多,孝敬他老人家的也多,所以江会长的家也不是一般地低调,比卓家差不到哪里去,只是稍微就远一点,不过看上去还算舒服。
程淑华下车,装作是被邀请的客人一样,礼貌性地笑着,走向江会长的客厅。
在客厅门口,程淑华看见一个长得一般的男人笑眯眯地站在客厅门口迎接,程淑华看看他,一脸不屑,看上去一点性格也没有,一定是为江会长做事的下人。
看见有客人来,那人笑容满面,迎接程淑华,想程淑华问好。
“小姐,你是哪家的千金?”他笑眯眯地问道。
哪家千金?难道他不听歌的吗?她至少跟着姚佳丽唱过几回吧。
“我不是哪家千金,我是卓秦风的未婚妻。”
程淑华不想抬眼看他,又不帅,又不多金,碍眼!
“哎呀呀,不好意思,早就听说卓秦风娶老婆了,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见面,果然和大家形容的一样,青春靓丽,纯洁无瑕,穿着素净,平底鞋——久仰久仰,你们什么时候和好的,你不是在阿姆斯特丹吗?回来了,哦,对,回来了就好,我叫江煜,是江会长的儿子。”
原本,程淑华听见她什么和好了的事情,明显形容的不是她,而是童小颜。
但是,最后听说他是江会长的儿子,程淑华肚子里的气,立即没有了。
她的脸上立即有了美丽的笑容,伸出双手,握住他的手,对他温柔贤淑地说道:“江煜,你好,早就听说您英俊潇洒,今日一见,果然不一样,很高兴,今天见着你的真人了。”
江煜笑笑,回答道:“童小姐,你以前就听说过我?谢谢你的夸奖,我真的英俊吗?也只有你一个人这么说的。嘻嘻——”
江煜听了笑了起来,他知道卓秦风的未婚妻是童话地产的千金,却不知道眼前这位未婚妻,并不是他所以为的那一位。
程淑华听了有些懊恼,但是她想着和江煜勾搭上也好,这么大个家产,以后全都是她的。
程淑华尽量让自己淡定,微笑地我解释道:“我不是童小颜,我是程淑华,卓秦风现在喜欢的人是我,只是我不喜欢他——”
“哦?他喜欢你?你不喜欢他?卓秦风可是W市最优秀的男人,你不喜欢他,那这个W市也就没有男人符合程小姐的条件了。”江煜不明白,程淑华既然不喜欢卓秦风,为什么又要说她是卓秦风的未婚妻,既然不爱卓秦风,问什么要做卓秦风的未婚妻,虚荣的女子!
程淑华向江煜走近一步,向他跑了一个眉眼,温柔地说道:“江煜,也许曾经,卓秦风是最重要的人,现在他就是一个瞎子,哪里能跟你比呀,要说W市最优秀的男人,还是像你这样的呢。”
江煜一见到这么主动贴上来的女人,尴尬地笑笑,往后退,说道:“程小姐,真会开玩笑。”
程淑华再向他走近一步,摸着江煜的手,说道:“江煜,我喜欢你——”
“啪!”
只听见一声响,程淑华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她摸着脸,抬头一看,吓得后腿了两步。
程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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