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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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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迷人。天真朴素本来只是在嘴上说说而已,但是等他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真正被天真朴素打动了。不过他对自己未来要走的路并没有看得十分清楚,也许还要一两年他才能考虑真正开创自己的生活。他知道,由于家庭的偏见,他被迫放弃了自己真正的事业,秘密就在于他的事业和性格都带上了不顾一切的色彩。

    “要是我们等到完全在你中部的农场安顿下来以后再结婚,你不认为更好些吗?”有一次她胆怯地问。(那时候中部的农场还只是一个理想。)

    “老实告诉你吧,我的苔丝,我不会把你留在任何地方,让我不能保护你,同情你。”

    到目前为止,这是最好的一个理由。他对她的影响是如此明显,以至于她都学会了他的神态、习惯、话语、词汇、爱好、憎恶。要是把她留在农场上,她就会倒退回去,不会同他融洽了。他希望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在他把她带到远方如英国的某地或殖民地安家立业以前,他的父母自然希望至少见她一面。因为他不会让父母的意见影响自己的意图,所以他认为在他寻找开创事业的有利机会期间,带上她在寓所里住上一两个月,这就会在社会习俗方面给她提供帮助,然后再带她到牧师住宅会见他母亲,她就不会有一种被审判的痛苦的感觉了。

    其次,他还希望见习一下面粉厂的工作情形,他一直有一种想法,就是把面粉厂同种麦子结合起来。井桥有一处古老的很大的磨坊产业过去曾经是寺院的产业磨坊主已经答应了他,让他去参观磨坊古老的生产模式,或者去帮忙操作几天,什么时间去都行。那个磨坊离这儿有几英里远,有一天克莱尔到那儿去过一次,打听过详细情况,到晚上才返回泰波塞斯。苔丝发现,他已经决定到井桥的面粉厂去住一段时间。是什么让他作出这个决定的?这倒不是有机会去考察磨面筛面的事,而是出于一个偶然的事实:刚好在那座农屋里有住处出租,而那座农屋在独立出来之前,曾经是德贝维尔家族的一个支系的宅邸。克莱尔一直是这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全凭一时的兴趣,而不管与实际问题是否有关。他们决定婚礼一结束就立即到那儿去,在那儿住两个星期,而不到城里去住旅馆。

    “我听说伦敦的那边有一些农场,以后我们到那儿去看看,”他说“在三月份或四月份我们再去看望我的父亲和母亲。”

    诸如此类的问题提了出来也就过去了,那一天,简直是叫人不敢相信的一天,在那一天,她就要变成他的人,那一天很快就要来到了。那个日子就是十二月三十一日,那一天也是除夕。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她自言自语地说。真的会有这样的事吗?他们两个人就要结合在一起了,什么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了,他们要共同分担一切事情;为什么不那样呢?又为什么要那样呢?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上,伊茨休特等苔丝回来后悄悄地对苔丝说——

    “今天早上没有宣布你的结婚通告呢。”

    “什么?”

    “应该今天第一次宣布啊,”她回答说,冷静地看着苔丝。“你们不是说在新年的除夕结婚吗,亲爱的?”

    苔丝急忙作了肯定的回答。

    “总共要宣布三次啊。从现在到新年除夕只有两个星期了呀。”

    苔丝觉得自己的脸变白了;伊茨说得对;当然必须宣布三次。也许他把这件事忘了!如果是他忘了,那就得把婚期向后推迟一个礼拜了,那可不是吉利的事。她怎样才能提醒她的爱人呢?她一直是退缩不前的,现在却突然变得心急火燎的,心里慌张起来,她害怕失去了她心爱的珍宝。

    后来一件自然的事解除了苔丝的焦急。伊茨把没有宣布结婚通告的事对克里克太太说了,于是克里克太太就利用女主人的便利向安琪尔提到了这件事。

    “你把那件事忘了吧,克莱尔先生?我是指结婚通告。”

    “没有,我没有忘记,”克莱尔说。

    后来他单独看见苔丝就安慰她说——

    “不要让他们拿结婚通告的事取笑你。结婚许可证对我们更加隐秘些。我已经决定用结婚许可证了,不过没有同你商量。所以你如果在礼拜天早晨上教堂去,如果你想去的话,你是听不到你的名字的。”

    “我不想听到宣布我的名字,最亲爱的,”她骄傲地说。

    既然知道一切已准备就绪,苔丝也就完全放下心来了,本来她就有些害怕有人在教堂里站起来,揭露她过去的历史,反对结婚通告。一切事情多么地顺心如意呀!

    “我并不完全放心,”她对自己说。“所有这些好运也许会叫恶运给毁了。天意往往就是如此。我倒希望还是用结婚通告的好!”但是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她心里想,在他们结婚的时候,他是喜欢她穿现在穿的这件最好的白色长袍呢,还是她应该再去买一件新的。这个问题他早就想到了,解决了。有一天,邮局给她送来了一个寄给她的大包裹,她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全套的衣服,从帽子到鞋子,还包括早上穿的服装,样样都有,像他们计划中的简单婚礼,那些服装是再合适不过了。在她收到包裹后不久,克莱尔进了屋子,听见了她在楼上打开包裹的声音。

    不一会儿她就下了楼,脸上带着红晕,眼里含着泪花。

    “你为我想得多么周到呀!”她把脸靠在他的肩上,嘟哝着说。“甚至连手套和手绢都想到了!我的爱人呀,你多么好呀,多么周到呀!”

    “不,不,苔丝;这只不过写信到伦敦的女商人那儿订购一套就是了,这算什么呀!”

    为了不让她老是不停地赞扬自己,他让她上楼去,仔细地试试衣服,看衣服合不合身;要是不合身的话,就请村里的女裁缝做一些改动。

    她没有回到楼上去,而是把长袍穿上了。她站在镜子跟前把自己端详了一会儿,看看自己穿上丝绸衣服的效果;这时候,她又想起了母亲为她唱的一首关于一件神秘长袍的民谣——

    曾经做过错事的妻子

    永远穿不了这件衣服。1

    1引自f。j。child编选的五卷本英格兰与苏格兰流行歌谣集中的小孩和长袍一诗,大意说一小孩献给亚瑟王一件长袍,可以试妻子是否忠于丈夫。王后因不忠心,穿袍后袍变色。

    在她还是一个孩子时,德北菲尔德太太就给她唱过这首民谣,她用脚踩着摇篮,和着摇篮摇动的节拍,唱得那样欢畅,那样淘气。想想吧,要是穿上这件长袍,长袍的颜色变了,就像昆尼费尔王后穿上那件长袍一样,泄露了自己的秘密,那该怎么办呢?自从她来到奶牛场以来,她一次也没有想到过这首民谣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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