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活着都算不错。
谁又有资格去歧视谁呢?
她还很喜欢这个孩子。
比大多数人都懂礼貌,人也很善良。
是一个见着野猫饿肚子都要心疼好久的好孩子。
大婶喜欢这个女孩儿干净的眼睛,所以多给了她一块猪肝,当然没有告诉她,若是告诉了,她便不会要了。
雪千寻提着猪肉和猪肝,几样小菜,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到了一家小诊所外。
家里那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发高烧了,浑身滚烫,接近四十度的高温。
她在卫校两年的求学经历告诉她,他需要服用抗生素,大量的抗生素,最好是输液,其次是针剂,药片基本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在这个当口,买这些东西,太过敏感。
她其实很聪明。
爸爸还在的时候,都叫她聪明的阿雪。
她走进了这间私人小诊所。
仲夏的天,如孩子的脸般善变。
刚才还是阳光绚烂,突然就大雨倾盆。
沥沥雨声中,简陋的小诊所,传来男人粗重的鼻息,女人细碎的娇喘。
五分钟后,雪千寻从里面走出来,整理好了衣衫,撑着一把娟秀的小花伞,顺着贫民窟低矮的屋檐,往家的方向走。
她手里多了一个包。
里面有许多东西。
能救陆霄命的东西。
刚才那家小诊所里面的医生,是个黑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的老婆是当地某个大佬的妹妹。
他的老婆很丑,他很好色,他很怕他的老婆,他没有胆子去任何红灯区。
总之这是一场十分公平的交易。
他给雪千寻想要的东西,雪千寻也给他想要的东西。
……
少女回到家后,在门口挂上一个弦月图案的门牌。
这是本地流莺通用的暗语。
这个标志意味着她来了月事。
也就不会有客人前来打扰。
雪千寻当然没有来月事,她只是需要时间,给陆霄治疗。
打点滴,注射消炎药与抗生素,伤口的清洗和包扎……
这些东西,她在学校里都学过。
虽然已经离开了学校两年,但她依旧处理的很娴熟。
她是聪明的阿雪。
在消炎药和抗生素的作用下,陆霄的体征,明显稳定下来。
情况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雪千寻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跟对自己的厨艺缺乏信心一样,她那点三脚猫医术,不把人治死都算不错了,怎可能起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个少年不是一般人。
他的身体,拥有超过常人数十倍的自愈能力。
在身体炎症褪去之后,陆霄身上的伤口,半日便结痂,再过半日,竟是看不到任何伤口。
昏睡一天一夜之后,他损耗的神念,也基本恢复,人自然也清醒了过来。
屋外,又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恰好过去一天一夜。
雪千寻一直没有合眼,专注照顾着陆霄。
“谢谢你。”
陆霄清醒过来后,很快就弄清楚了状况。
是这个身在异域的华族少女救了他。
“我……”
雪千寻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憋了半天,回了陆霄三个字:“不用谢……”
她没有问他的身份,也没有问他的来历。
她是聪明的阿雪,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总之,这个少年,不可能是坏人。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霄笑了笑,起身活动下筋骨。
因为有了充足的食物和药品,他恢复的很快,已经有了基本的自保能力。
他决定离开。
他还欠着自己同胞一千座坟。
他一刻都不愿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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