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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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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大概只有一样东西,尽管你一天比一天更熟悉,你却不会感到厌倦,那就是自己的身体。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沈丽经常紧闭卧室裸体坐在床上,面对着大衣柜上的穿衣镜。

    窗外的绿树遮着阳光,屋里有些阴暗,她在穿衣镜中看到的是自己那柔白发亮的身体。

    镜框中的自己就像一幅裸体画,引得她恍恍惚惚的长久打量。她曲腿坐在床上,裸露的身体显出寂寞无奈的美丽。慵怠的目光有一点忧郁,头发如黑色的瀑布披泻下来,双乳无邪地隆起着,浅褐色的乳头和乳晕像一双特别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睁着。rx房下的弧度有着特别适合绘画的立体感,因为坐着而在胸腹的过渡区出现的轻微横褶,尤其显出腰身的苗条。

    圆滑的腹部下面是女人最隐秘的部位,被弯曲的大腿与膝盖半遮半掩着,像一个不愿问世的故事。曲腿造成的从腰到臀、再由臀到大腿的线条,让人想到盘山公路上最急猛的弯度,光滑的柏油路划出了盘旋而下的流利曲线。

    她转过身,看着整个房间。房间里光线幽暗,木质地板及墙壁用深棕色勾画出古旧的富贵气,莲花吊灯枯燥地垂挂着,闭紧的木门显示着不受干扰的无聊,木门上装饰单调的凸凹条纹。窗外的蝉鸣从不停歇,注意它时,它就像窗外的绿树一样覆盖着天空,不注意它时,它便像树荫投进房间里的幽暗一样隐隐地存在。遮窗的是槐树,靠窗口的细枝上,可以看到槐树羽毛一样对称的叶瓣,一枝细嫩的叶柄上对称排列着十几瓣叶子,它常常成为小学生算命游戏的道具。透过树荫,可以看见烈日照射下的日月坛公园,也能依稀看见与日月坛南门相对的北清大学北门。

    她穿上内衣,又穿上一件挺凉快的花绸裙。这件绸裙立刻让她像孔雀一样自我打量地站在了穿衣镜前。她在屋里慢慢走动着,膝盖和大腿一下一下撩蹭着有着极好质感的绸裙,体会着丝绸与皮肤接触的感觉。那是一种滑嫩、悠闲、荒凉的感觉,让她想到了吃粉皮。

    妈妈经常在夏日里调制一种小吃,粉皮煮好了,漂凉,再用浓茶浸泡,再漂凉,将染上茶色的凉皮拌上糖、醋、果脯,凉滑润口。

    她在穿衣镜前转圈看了看长及脚面的孔雀图案的连衣裙,又整理了一下腰间的宽绸带,在镜子里端详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她冲镜子里的人笑了笑,有种若有所思又百无聊赖的味道。她捏着裙带想:现在干什么好?觉已然不想睡了。琴也不想弹,何况父母正在午睡。书也不想看,无论是安娜的生活,还是林黛玉的生活,都不让她向往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想不起什么令她羡慕的女人生活。像武则天那样当女皇,她不愿意。当皇后、王妃被囚在宫中,更是无聊。当古代的大家闺秀,那不过是林黛玉、薛宝钗的样式。当小家碧玉,不过是小桥流水人家、柴米油盐醋茶。倒是杜十娘那样色艺俱全的古代名妓有那么点意思,与同时代的风流人物诗书琴画、风月酬唱,或许会有光怪陆离韵味深长的故事,不过,那样的生活也不可细想。

    拿起床头的醒世恒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一本一本翻了翻,那些翻来覆去看过的目录便都随随便便地跳了出来:卖油郎独占花魁,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十五贯戏言成巧祸,苏小妹三难新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些故事是躺在床上闲翻的故事,远远地看着有趣,静静地细想也没多大意思。很多故事经不住设身处地的想象。这三本书被多年翻阅,浸濡着自己身体的气息,包括那稍有些翻卷的书角、开裂的封面以及纸张的味道,都让她感到麻木不仁的亲近。她对自己的房间立刻有了新的判断。当一个房间被你住久了,虽然失去刺激与新鲜感,但它那令人麻木的熟悉与陈旧中,有一种照顾你的舒适感与亲近感。这时,它多多少少有点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当然,和身体又不一样,你还是会嫌它旧,你在习惯它的同时,还会嫌弃它。她叹息地完成了一个抒发惆怅又表现懒散的哈欠,做了一个有意无意的深呼吸。房间里木墙、木地板和木家具都浮现了,她也便觉出了自己的气味与房间的气味互相渗透。

    她决定采取一个稍有些别致的活动,她拿起一把黑布阳伞,穿上拖鞋,踏着木楼梯在午睡的寂闷中下了楼,推开大门走了出来。外面的空气明显比家中炎热,好在树很多,又有些曲折迂回的长廊,她闲散地在西苑内游荡开了。院子比较大,到处可以看到古代园林的情调。花岗岩围墙内,有懒洋洋的池塘,有小石桥,有小河,水边有方亭,有古柏,也有柳树、杨树、槐树、桦树,一块块不算整齐的草坪和十几栋与自己家差不多的三层小楼。

    这些三四十年代的建筑,都住着像父亲这样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晚上,经常有一些颤巍巍的老头老太太在院子里拄着拐杖散步。

    她有意走出长廊,在烈日下站了一会儿。阳伞罩着她,透过微微的烘热,她体会到树荫外的光天化日是什么样。太阳很直,伞影就踏在自己脚下,站着一动不动时,自己便是圆形伞影的中心。这种顶着太阳垂直而立的感觉,有点像在天地间独往独来。“沈丽,你怎么大中午的站在这里?”有人呼唤,是堂哥沈夏出现在长廊,她立刻无聊地叹了口气。

    两个人来到池塘边的亭子上。沈丽看了看方亭四边与四角亭柱相连的红漆木凳,上面粗糙的裂纹与尘土使她有点犹豫。沈夏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展开铺在长凳上,说道:“干净的手绢,我还没有用过。”沈丽看了看,在上面坐下了。沈夏侧坐在长凳上,很规矩的样子。沈丽把脚搭到了长凳上,用长裙将自己的双腿罩严,露出一双穿着草拖鞋的脚。自己的脚很干净很匀称地微微翘动着,五个趾头个个长得端正。想到古代女子的脚是人体一大隐秘,三寸金莲是女性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目光中不由得露出好玩的微笑。

    沈夏问:“笑什么呢?”沈丽看着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这里的堂哥,他那有些发胖的国字脸显得丰满光明,让人想起“窗明几净”这个成语,那双眼睛聪明漂亮,甚至带有女性的波光。在夏日的蒸热中,她隐隐闻到对方男性的体味,按说这种体味和父亲的体味有相似之处,一个老些,一个嫩些,他们有共同的血缘,也便和自己有共同的血缘,但不知为什么,她有些厌烦。父亲是上海人,母亲从绍兴到上海,也可以看成上海人,娘家的亲戚大多数是上海人,自己在上海人的家庭气氛中长大,对这个一身上海气的堂哥,却说不上喜欢。作为堂哥,他的上海气让她认同;但他要扮演另一个角色时,她就排斥了。

    沈夏和她共同消磨时间的最主要内容是音乐,他会拉二胡,会拉小提琴,沈丽喜欢弹钢琴。两人合奏的时候,沈夏常常表现得兴致勃勃,有无尽的热情,沈丽却往往感到兴味索然。她在音乐学院受过专业训练,对于沈夏的演奏技巧只是听之任之而已。一次,弹着弹着她停住了,合上琴盖陷入恍惚。沈夏则掏出指甲刀细心修剪起指甲来。看到沈丽注意的目光,他解释道:“从小喜欢拉小提琴,就特别注意保护指甲。”修了左手,接着又修右手。沈丽凝视着沈夏修指甲的动作,感到很无聊。

    现在,沈夏又掏出了指甲刀,细心修理起左手的指甲来。那一下一下剪指甲的声音,在中午的寂闷中显得十分清脆。他从拇指修起,然后顺序修食指,中指。每修完一个手指,便伸展到眼前仔细地欣赏半天。

    沈夏问:“你修指甲,先从哪个指甲开始?”沈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问题,略想了一下:“我好像从中指开始。”沈夏开始修他的无名指,又修小指,修完之后,一边用指甲刀上的小锉加工着一边说:“你认为五个手指哪个最重要?”沈丽不解地看着他,说:“你觉得哪个最重要?”沈夏说:“换个问法吧,你最喜欢哪个手指?”沈丽伸出手看了看,五个手指都很美丽,但她似乎更喜欢无名指,无名指最温柔最漂亮,于是她说:“我最喜欢无名指。

    你呢?“沈夏说:”我最喜欢拇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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