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看着衣着光鲜的林风,用堆满肥肉的笑脸欢迎道:“快进来坐,外面风大。”心里也许已经乐开了花,看这个年轻人开的车就知道这是一个有钱人,今晚也许可以让这个年轻人出点血。
林风和萧尘进了大排档后,随意的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点了几个炒菜,拿了几瓶二锅头,最劣质的那种。
林风不知道萧尘是否能喝酒,但他知道山里的汉子大多都是能喝的,尤其是四川的汉子,所以他点了最烈的二锅头。至于那次在萧尘家里所喝的桃花七日醉,林风至今想来也是回味无穷,那次回到家里,自己可是足足睡了三天。
看着面前的男人一口酒一口菜,林风突然觉得有些羡慕,也许这个男人的命有些苦,但他活的却比自己潇洒自如了许多。
满饮了杯中的烈酒,林风看着萧尘笑道:“我林风今年二十六岁,虽然比你大了一些,可却不如你活的自在,这二十六年我完全按照父辈所指定的路线生活,在别人看来我是风光无限的富家子弟,有权有势,可他们谁也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想要的又是什么。”
“人活着便有许多身不由己的事情要生,不论你愿意或者不愿意,这些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想躲也躲不了,用我家老头子得话说那就叫命,不认也不行。”萧尘眯着眼笑道,说完后,夹了一块排骨十分惬意的猛吃起来。
对于萧尘的吃相林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他明白这个男人是一个有着真性情的人,一个可以为了复仇而不惜生命的人,一个为了复仇而委曲求全的人,林风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狼的凶狠和狐狸的狡猾,所以,林风很庆幸自己是他的朋友或者说是兄弟,如果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敌人,林风很难想象下场会是什么样子。林风知道有些人也许只有在他贫贱的时候才能走到他的身边成为他的朋友乃至兄弟,所以,林风觉得自己很幸运。
林风也开始不再顾忌吃相和萧尘抢起了盘中为数不多的菜肴,学着萧尘的样子,一杯酒,一口菜。
一直躲在门外的老板娘进屋时吓了一跳,这两个男人难道是饿死鬼投胎转世?亏自己还以为他们是有钱人,又一想,不对啊,那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开的车虽然自己叫不出名字但必定是地地道道的好车,难道是因为我烧的菜太好吃了?心里不禁觉得自己最后的设想大有可能。
夜越来越深,风越来越大,即便是坐在大排档里夜可以听到屋外呼啸而过的狂风。
林风不记得自己和萧尘喝了多少酒,只看见地下横七竖八的倒下了四五个瓶子,他也知道自己确实已经醉了,虽然心里依旧明白清楚,但手脚却已经十分的不好使唤了,看着对面的萧尘,林风突然咧嘴笑道:“兄弟,今天是我林风长这么大以来喝的最痛快的一次。”林风说完这句话后就倒在了桌子上,一醉不醒。
萧尘笑着摇摇头,喊了声结账。
老板娘扭着屁股来到萧尘的面前时,萧尘正一张一张的数着手里的钱,数好后见胖女人正不屑的看着自己,不禁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阿姨,这钱可都是血汗钱,能省就省。”
胖女人心里顿时大怒,这个挨千刀的,老娘我今年才三十出头,喊我阿姨?我有那么老吗?有些不悦的接过萧尘递来的钱后,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外面车多,可别出了车祸。”
扶着醉的一塌糊涂的林风上了车后,萧尘关紧车窗,点燃一根红南京,双眼透过车玻璃看着无边的夜色渐渐变的迷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