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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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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之间,项述火速将柜台内的那包金锭一拎,陈星却已率先跑了出去。

    恰恰好门外经过一队士兵,难民众多,最怕就是城中趁乱打劫。被陈星一喊,顿时数十人将钱庄门口堵得水泄不通,始作俑者陈星却已经一个箭步,躲到对面巷内。

    不对!陈星忽然想起一件严重的事,这厮似乎曾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这么嚷嚷起来,不就害死了晋兵?

    项述却好整以暇,提着一包金锭出来,顿时被晋兵团团围住,众人纷纷弯弓搭箭,大声怒斥,让项述放下手中劫来钱财。

    陈星躲在巷中,心道千万别动手杀官兵,同时暗下决心,一旦项述真的动手,当着自己的面杀人,护法一职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用。

    “嘿。”背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东哲钱庄联号也不知谋了多少财、害了多少命,你多管这闲事做什么?”

    陈星蓦然回头一看,发现背后站了一高大壮汉,戴着一顶斗笠,遮去了大半张脸,胡茬错落的瘦削侧脸上现出一道刀痕,袖手倚在巷中,显然也被吸引了目光。

    陈星不答,只回头看去,士兵越来越多,各自以弓箭指向立于钱庄门口的项述。只要队长一声令下,众人放箭,项述便将被当场射成筛子,他不由得又担心起项述安危来。

    是时只见项述吹了声口哨,队长几次威逼无果,正要下令放箭时,项述却将手中包袱一抖,顿时漫天金雨唰地直飞出去,金弹如流星般带着劲气,明晃晃地砸出一阵惨叫。紧接着战马从长街冲来,项述翻身上马,看也不看,回手朝躲在巷中的陈星一弹。

    使暗器、上马、疾取陈星三步发生在短短瞬息间,陈星还在想,我家护法武功真高强!一时没反应过来,一枚金锭已到面前,眼看就要被打得昏倒在地时,侧旁那戴着斗笠的侠客却蓦然出手,抖出个黑黝黝的沉铁酒碗“铮”地一兜,金锭嗡嗡作响,在那碗内打了半天转。

    陈星:“等等!”

    陈星追出巷外,项述又眨眼间策马离去,没了踪影。沿路尽是哄抢金锭的百姓,路口已被挤得水泄不通,士兵们则被那漫天金雨纷纷砸中脑门,昏死在地。

    陈星咬牙切齿,偏生奈何不得自己这新任护法,打又打不过,追也追不上,还能怎么办?

    “你仇人?”那侠客走出巷子,拈着酒碗,示意陈星把金子拿走。陈星只得摆摆手,侠客便道,“金子都不要?那我要了。”

    陈星从来没有存钱的习惯,反正倚着岁星入命,运气好得自己都不信,每每缺钱了,老天爷自然会赏点予他花,不让他饿死,便朝那侠客点点头谢过出手相助之恩,自顾自进了钱庄。那侠客摸摸自己络腮,露出半张不修边幅的俊脸,一笑置之,自往麦城官府前去。

    正午时分,官府外多了一张白榜:通缉江洋大盗。榜上描述了一番项述的穿着与长相,捉拿归案者,东哲联号,赏金五十两。

    陈星去官府讨要通关牒文时,看见自己的护法这下又成了通缉犯,心情相当复杂。药包与随身盘缠都被项述抢了去,但本来自己也没多少银两,抢钱庄为的是路费?打算上哪儿?看那模样,却是往北方走,回自己族中?

    “北边走不了了!”书令吩咐道,“统统封路了,下一个!”

    陈星:“我无论如何,也得往长安去一趟,这里有谢安大人签发的吏部文书,麻烦您行个方便。”

    “不是不让你走,”书令说,“襄阳城破,北上不是送死么?”

    “襄阳城西隆中山内,有条栈道。”背后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出山后一路北上,离开荆州,通过武关,可入中原,往西北走,便能进长安。”

    陈星回头,见又是那戴斗笠的壮汉,壮汉稍稍低头看他,斗笠遮没了阳光,看不清面容。

    书令努嘴,示意两人看官府院中张贴的白榜——

    “隆中山内,千年古墓遭盗掘,贼人占山为乱,栈道暂不通行,征荆州江湖中,有识之士铲贼。”

    书令说:“两天前刚派了一队人去查探,没一个回来的,你就别去送命了,听我一句劝,这时候去长安做甚么?两国恶战,你一个汉人,去了长安也是被胡人蒸作两脚羊的命,爹娘生你养你这么大不容易,南边走罢。”

    陈星磨着那书令,书令无法,只得给他盖了通关牒文。

    那侠客说:“我也去长安,加我一个,我叫冯千钧。”

    总算碰上一个正常人了,陈星拿了文书出来,那侠客便当着春日暖阳,摘了斗笠。

    霎时春风吹过,云霾退散,厚重云层卷开,久违的太阳从罅隙中投出数道温暖天光,只见侠客眉眼明亮,鼻梁高耸,朱唇如点丹一般,皮肤白皙,虽青衫落拓,却隐有王公贵气。抱着胳膊立于官府门前,立于光线中,顿时让陈星感觉心里暖洋洋的,颇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那侠客又随手摸摸脸上不明显的络腮,说:“相逢就是缘分,这一路上,烦请小兄弟多照顾了,走,不急着上路,先打点酒路上喝,不知江湖里怎么称呼?”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星,今年十六岁,七尺九寸,一百三十斤……”

    “那愚兄也自我介绍一下,我今年二十二,九尺一寸,多少斤不清楚,已好久没上秤了……”

    冯千钧长相文雅,言语间却带着一股侠气,打了两斤酒,放在马鞍里,陈星则在市集上买了匹马,抱了那摇尾巴的狗儿,也给塞在马鞍里,露出个脑袋,与这临时结识的朋友一同出城往隆中山去。冯千钧为人随和,谈吐风趣,乃是淮南人士,背一把大刀,带一个酒碗,少年习武,身手了得。

    陈星心想,怎么护法就不是他呢?

    “这狗叫什么名字?”冯千钧问。

    陈星本想说路上捡的尚无名姓,忽然转念道:“叫项述。”

    “还有姓。”冯千钧说。

    陈星:“嗯啊。”

    “天驰你……做什么营生?”冯千钧看来看去,总觉陈星不似平常人,如今逃难百姓俱显得蓬头垢面,陈星一身却收拾得甚齐整,连只狗也穿着貂皮袄子。可按理说若是公子哥儿,在这乱世里又不该没人跟着,否则随时被人谋财害命了去。

    “别问了,”陈星说,“都是伤心事,不提也罢。你呐?”

    冯千钧拐上小路,正儿八经地答道:“愚兄是个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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