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边说边打转车把,位于中丘路和金坛路交汇处的城南旧事酒吧驶去。
十分钟后,林婉瑜和张亭牵着童童的手并肩走进酒吧。
一进酒吧,就有一个和林婉瑜年龄相仿的女人迎上前来,笑着同林婉瑜打招呼:“这不是林总吗?林总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这?”
林婉瑜指着童童道:“还不是你干儿子想你了?”
女人抬起手拍了拍童童的肩膀,道:“乖儿子想吃什么?告诉干妈,干妈让人给你做。”
童童热衷的似乎并不是吃,而是酒吧一角的秋千,说了句:“我想吃蒜香鸡翅和酱香排骨。”就挣脱张亭和林婉瑜的手,向秋千跑去。
女人耸了耸肩,这才把目光投向张亭,随之又把脸转向林婉瑜,狡黠一笑,指着张亭问道:“这位帅哥是?”
林婉瑜白了女人一眼,道:“我弟弟,张亭。”
女人冲林婉瑜眨巴两下眼睛,才再次把脸转向张亭,道:“你好,我叫舒菲,看年龄,我应该比你大,你就叫我舒姐吧。”边说边伸出纤纤玉手。
张亭不是矫情的人,立即握住女人的手,道:“你好,舒姐。”
“嘴巴真甜!就凭你这句真话,今天的酒水免了,我请你们。”舒姐哈哈笑起来,很豪爽,虽然不够漂亮,但给人一种独特的美丽。
林婉瑜耸了耸肩,开心道:“弟弟,没想到你面子这么大,连一向吝啬的舒姐,今天破例请喝酒了。等会儿,你可千万不要客气。”
“我什么时候吝啬了?这叫做精打细算会过日子,哪里能像林总你那样,挥金如土呢。”舒姐摇了摇手指,轻哼一声,佯作不悦道,“林总,这酒吧可也有你的股份……记住——坑我,也是坑你自己呢。”
林婉瑜笑眯眯道:“别吓唬我,我胆子没那么小,你这个吸金的魔鬼!”
兴海酒吧街共有上百家酒吧,不过这“城南旧事清吧”的人气在所有酒吧圈内,却是数一数二的。原因便是舒姐人缘很好,她经营酒吧风格独特,每首播放的音乐都有韵味,让人回想起往事。因此酒吧内聚集着一些兴海挺文艺的顾客,有时候还会自发地组织诗会、歌会。这些顾客当中不缺乏挥金如土的,兴奋起来,点一瓶价值数万洋酒,也是经常有的。
其实,人们认为暴发户更舍得花钱,这种逻辑是错误的,文艺的财主才更视金钱如粪土。
酒吧一角有三个秋千座椅,童童正坐在其中一个秋千上荡来荡去,张亭和林婉瑜便走了过去。
张亭诚第一次坐这种秋千座椅,坐下之后,由于重心不稳,差点从秋千座椅上摔下来。
林婉瑜瞧见了,捂着嘴笑了一阵,低声道:“做个秋千都摔跤,真笨。”
“我故意的……”张亭诚发现这个借口太蹩脚了,讪讪笑道,“没想到在兴海还有这样的地方。”
林婉瑜微笑道:“你可不要小看舒姐,她看上去很豪爽,其实内心很细。如果你细心观察,城南旧事里每一对酒杯都是独一无二的。”
张亭诚看了一眼酒杯,印着一个戴帽子的小男孩,而林婉瑜的酒杯是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女孩,童童的杯子上则印着一个卡通人物,不禁感到十分有趣。
酒吧里流淌着悠扬的旋律,林婉瑜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嘴角浮现出笑意,宛如走到了最美好的回忆中。
张亭诚喝了一口洋酒,眉头微微一皱,盯着林婉瑜漂亮的脸蛋,看了又看,被她优雅的气质给迷惑了。
而在他们不远处,一个身材略胖,但抹着浓妆,打扮入时的女人正恶狠狠地盯着他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