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杯酒下肚,李元芳又隐隐听到了远处的山中传来阵阵操练声。
李元芳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沈玉莲收起了神色,正色道:“是谁让你来的。”
李元芳道:“一个朋友。”
沈玉莲道:“朋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愿意跟墨鸦做朋友的。”
李元芳的心跳了一下。
沉声道:“你怎么是知道是墨鸦派我来的。”
沈玉莲道:“因为,他说,会有个人来救我走。”
李元芳一脸诧异,这句话什么意思。
沈玉莲接着道:“胡风在你手里?”
李元芳道:“嗯,他在我那里做客。”
沈玉莲正色道:“这把刀,胡风是绝不会离身的,你这做客一说,从何说起。”
李元芳还在心里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对话。
沈玉莲就抢先道:“明说吧,留给你我的时间都不多了,咱们还是把话摊开了说的好,要不然,你瞒我,我瞒你,等到袁天罡真的动手了,你我都得死。”
李元芳又是一惊,小心的道:“袁天罡……”
沈玉莲道:“他是我现在的相公,之前是鬼冢一郎,再之前,则是……胡风。”
作为一个女人,一张口就说出三个丈夫来,李元芳不得不佩服。
但沈玉莲说的很平常,完全不在乎李元芳会怎么想。
沈玉莲道:“胡风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
李元芳冷冷道:“算是没有。”
对于沈玉莲,李元芳真的很讨厌,所以他不想跟沈玉莲说,胡风还爱你,为你伤心欲绝,痛不欲生这类的话来。
胡风已经一无所有,李元芳不想夺走他最后的尊严。
沈玉莲道:“既然他没说过,那我就跟你说说吧。”
李元芳静静的听着。
沈玉莲道:“其实我并不是什么好女人。”
李元芳道:“看的出来。”
李元芳的嘲讽,沈玉莲丝毫不介意。
“若是十年前,胡风的这把刀在我心里,肯定值十万两,因为这把刀,让我拥有了令人羡慕的身份,无论走到哪里,每个人都对我客客气气,礼待有加。
我父母都是下人,我从小就看着他们对别人躬身屈膝,任人欺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告诉自己,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活着,人活着就该活的人前显耀,不落他人,否则,我宁愿去死。”
“我嫁给胡风时,正值双年年华,那是女人一辈子最美好的年纪,那时的胡风已经四十有二,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能带给我的显耀身份。
他的确给了我显耀的身份,所以我也尽心做到了一个妻子的本分,替他生了一个儿子,本来,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下去的,但是十年前,他输给了鬼冢一郎,输的彻彻底底,一无所有,而我自然也跟着一无所有了。”
“他瘸了,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点东山再起的机会,所以,我也就不指望他能东山再起了,我还很年轻,还很漂亮,我不能让自己的后半生跟着一个落魄的瘸子虚度,所以我主动提出想跟鬼冢一郎走,鬼冢一郎听到之后,打量了我一眼,很高兴的抱着我走了。”
李元芳不言不语,但眼神却充满了不屑与蔑视。
他取过酒杯,一连喝了数杯,他真替胡风不值。
如果胡风现在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劝胡风把他的痴心拿去喂狗,总好过留给这个无情的女人。
“跟着鬼冢一郎一个多月,眼看着多名所谓的成名高手命丧在他刀下,江湖中人对他闻风丧胆,每个人见到他都对他唯唯诺诺,作为他的女人,我站的比以前更高了,我真的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李元芳忍不住端起了酒杯:“我敬你。”
沈玉莲端起酒杯,嫣然道:“为什么?”
李元芳冷笑道:“因为,我从未见过你这么厚颜无耻之人。”
沈玉莲淡淡的一笑:“谢谢,干。”
李元芳无语的冷笑,然后一饮为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