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甚至说生活方式跟喜欢无关,更多的是他觉得舒服。
有的人喜欢赚钱,疯狂的赚钱,哪怕拥有花不完的钱之后还在赚钱——他的生活方式就是赚钱,并且赚钱根本不是为了花钱,只是为了享受赚钱过程中的快乐。
有的人喜欢朝九晚五,就算你给他一笔资金创业,他也看都不看一眼,因为人家觉得朝九晚五才是最舒服的,能工作能顾家,挺好。
还有的人喜欢冒险,根本就停不下来,一旦停下来就会觉得生命都是空虚的。
这种人很多很多,人活在世上并非都得努力工作赚钱,然后养家糊口,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优越,拥有社会地位与认同感。
大千世界,人有万种,每个人的思维不一样,生活方式自然也不相同。
你不能指望把一个沉浸在诗歌中的人改变成企业家,你也别妄想将一个野心家变成小卖铺的老板。
葛震就是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虽然对别人来说战场厮杀是有很大动机的。
职业军人为国,雇佣兵为钱,他们都是具有明确而又强烈的动机性。
真正喜欢战场的有多少?
胡海浪不喜欢,陶永刚不喜欢,包括他葛震的父亲葛献之也不喜欢,因为战场太残酷,总要面对生死。
可以这样说,战场上厮杀最猛烈的人,其实都是最厌恶战争的人。
或许葛震经历的不够多,但以他突然开窍的热衷来讲,就算经历很多很多,也会一直享受这种生活方式。
走出D国国境线,就进入了F国,同样是山林地形,但中间有一条山路。
山路崎岖,可也能容车穿过。
这是非常特殊的,其根本原因是F国跟D国一样,境内的形式不是太好,对于一些边境区域的管控非常乏力。
就好比山林狼的武装组织,它平时在D国,必要的时候可以退到F国。
“跟着他们有什么用?”胡海浪喝了一口水询问葛震。
他们从武装驻地出来之后,就一直跟着残兵败将的武装分子,沿着崎岖的山路向F国前行。
已经走了将近一天,不知道现在到底身处D国还是已经进入F国。
“你确定是特种兵?”葛震瞅着胡海浪。
“我确定。”胡海浪不耐烦的说道。
“如果你真的是特种兵,那你也是个打杂的小兵,脑子里没有一丝逻辑思维能力。如果有,那就只能证明一个问题,你想拉着我赶紧回国——对不对?”
胡海浪苦笑,伸手从葛震的衣兜里掏出香烟,把最后一根叼在自己嘴上点燃。
他就是想把葛震带回国,然后再从长计议,原因很简单,自己这个大表弟根本就是个半吊子,而且生活方式的选择出现了偏差。
在这种情况下,把他带回去才是最理智的决定。
“我会回去的,但得把苏国士救出来。”葛震指着崎岖的山路说道:“这里的山里坑洼不平,汽车最好的地方在于可...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