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还是要解释一下的。
周清洛转念一想,这是个澄清的好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周清洛默了默,直视他的墨镜,特严肃地说:“说起来你可能不信,那天晚上所谓的往你怀里钻,其实是个误会。”
宋凌玩味道:“费尽心思的误会。”
周清洛:“……那天喝多了,把你当成一个朋友。”
宋凌一顿,轻轻抿了下唇,摘下墨镜直视周清洛。
猝不及防地,周清洛对上一双幽深的眼睛,眼皮内双,眼尾上挑,瞳仁清澈,明明很好看的眼睛,却有着冰刀一样的眼神。
周清洛轻轻眨了下眼睛,没有回避他的眼神。
宋凌:“前男友?”
???
“是。”周清洛将错就错,硬着头皮答应了。
看来俗话说得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以为别人就是什么样的人。
宋凌摘下口罩,“几分相似?”
“四五分吧。”
“你眼光还不错。”
“谬赞。”
“那我是替身。”
“”
大哥,谁是替身你心里没点数吗?你是不是想说,好巧哦。
周清洛灵机一动,特真诚地说:“后来我一想,觉得把你当替身对你很不公平,你有什么错呢,凭什么当我的替身,对吧?找替身这种事,本来就是一件十分不理智的事,对吧?”
周清洛觉得自己十分机智,他这番肺腑之言,一定能够唤醒宋凌的良知,让他明白,找替身,不道德。
周清洛满怀希望看着他。
宋凌:“我不介意给你当替身。”
“……”
周清洛万万没想到,事情的走向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明明想洗白自己,结果却跳进了一个深坑里。
周清洛:“我已经把他忘了,已经不需要替身了。”
“自欺欺人。”
“……”
“周清洛,你的替身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
“还不走?以前你前男友怎么抱你?要我抱吗?”
俗话说好女怕缠郎,好男也怕缠郎,烈日当头,周清洛快被宋凌给烦死了。
他认命地启动电动车,咬牙切齿道:“成,你想要去哪儿吃饭。”
“就去你和你前男友经常去的餐厅。”
周清洛气笑了,“还是去你和你前男友经常去的餐厅吧。”
周清洛话一说玩就后悔了,他怎么就这么有觉悟,自觉主动地给人当替身呢。
他生无可恋地叹了口气,难道从此以后,就要过上互为替身的日子了吗?
后座的人沉默,周清洛明白,他这是触了宋凌的逆鳞。
两人又陷入了一阵各怀鬼胎的气氛当中。
周清洛正想活跃气氛,就听到宋凌说:“我前男友死了。”
周清洛:“?”
哥们你有点狠,要不得到,要不毁掉?深爱到极致就是痛恨?
明明前阵子你还大闹人家的升学宴来着。
等到他回来拯救你,你为了他放弃毁灭世界都那一刻,你可别忘了你现在说的话。
周清洛忽然意识到,宋凌不知道他已经知道他和江时彦之间那点破事
那天宋凌大闹升学宴,宴会上宋凌居然没看到他。
明明他们在停车场遇到了。
不过湖滨饭店那么高,他不一定去那一层。
不过原主也不知道自己是替身,只是自己穿书过来,知道前因后果而已。
如果不能改变替身的命运,那穿书真是个没什么卵用的金手指。
如果此时他戳破宋凌的小秘密,宋凌会不会发疯,直接掐他脖子
为了让气氛不再次陷入诡异的沉默中。周清洛故作轻松搭话:“怎么死的?”
周清洛觉得这搭话还不如不搭,正想着怎么转移话题,宋凌就回答了。
“摔死的。”
“”
结合江时彦近期要乘飞机出国,周清洛只觉得背脊发凉。
不过没有宋凌前期这种极端的爱和恨,怎么会有他为了江时彦放弃一切的感天动地?
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只要他不跟他产生纠葛,不沦为替身就好。
周清洛只想赶快到餐厅,好巧不巧,正好红灯,电动车停在路边,路边的大卖场正在酣畅淋漓地播放劲歌夹着广告吸引顾客。
年中大促,样样十元,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念完广告,开始唱歌——
我想邀请你坐上我的野摩托
我愿意带你喝酒吃肉再唱歌
我的野摩托,虽然有点破
别嫌弃你会爱上他带来的快乐
唱完歌又开始播放广告。
样样十元,样样十元
周清洛:“”
宋凌坐在后座,明显能感觉到周清洛浑身一僵。
他在尴尬。
他腰板挺得笔直,白色圆领t恤领口垂了些,露出一片白皙的皮肤,和被晒黑的脖子鲜明对比。
宋凌忽然想到焦左说过,周清洛身娇体软,细皮嫩肉,他盯着那一小块白皮肤,勾起嘴角,“这什么歌?挺好听的。”
“”
宋凌看着他发尾的汗珠,摘下头上的鸭舌帽,扣在周清洛的头上。
周清洛:“?”
“周清洛,你已经黑得快反光了。”
“我觉得黑点好,我以后也要保持这么黑,有分辨力。”
黑就不像你的江时彦了。
宋凌无声笑了笑,忽然想逗逗他,看着他后颈突出的骨节,哼起了路边正播放的歌,“我想邀请你坐上我的野摩托”
周清洛忍无可忍:“你闭嘴。”
“为什么?”
“你一说话,就不像他了,他不爱说话。”
“”宋凌沉默了半晌,嗤了声,“刚才还说忘了前男友。”
周清洛:“……”
周清洛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启动电动车,“我电动车载人起步价八块,超过三公里每公里三块,不乘可以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