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脸色发白。
这根本就不科学!
但对于特种兵部队出来的方敢,这种程度——只是开胃菜而已。
他们,本来就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
完成了一天的训练,他擦干汗水洗完澡,在三十四楼的健身中心飘窗前,对着南江奢华的夜景,忽然有种男人共通的豪情壮志浮现在心中。
枪林弹雨都过来了,还有什么好怕?这个花花世界,方敢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歪嘴罗一脸谄媚的笑容,穿过大厅,走到方敢的背后。
“嘿嘿,敢哥,你看咱们该走了吧,别让秦爷久等了,难得他看得起我们……”
既然秦爷对方敢有兴趣,那这个宝贝的价值可又大大地提升了一级,叫老罗怎么能不谄媚?他没什么良心也没什么野心,日夜辛苦,出来也不过就是求财,只要能给他赚钱,他再怎么赔上笑脸都没事。
方敢点了点头,他虽然还是不太清楚秦爷的来头,也没有去刻意打听,但从周围人的议论和态度当中,也知道一些端倪。
他在军队待久了,对这些没什么概念,但本性对这些幕后的黑手总有些厌恶。在他看来,黑市拳虽然是生死对决,但也同样是光明磊落,在道德上,他完全可以接受。
但如果是有人故意在后面耍手段,就有些卑劣了。
当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人家既然热情相邀,他也不是不好打交道的人,更不能让老罗难做。
“好,那我们马上出发吧?”
老罗看了看方敢的装束,又是脸上堆满了笑纹:“敢哥,第一次去见秦爷,你也不穿庄重点?还好我早有准备。”
他提起两个大服装袋,放在方敢面前的小圆桌上。
“我给你买了套西装,不知道合不合身,试试,试试!”老罗殷勤的打开袋子,把衣服抖开,是一套深灰色的西服,衬衫和领带也已经一应配齐。
方敢皱了皱眉头,这洋鬼子的衣服他素来都不喜欢。说起来,他最喜欢的衣服还是制式的军装,这是最能凸现男儿气概的服装。
当然现在是平民的身份,恐怕再也没有机会披上那一身橄榄绿,方敢摇摇头,脱下上衣,把衬衫披在身上,麻利的打上领带。
穿戴完毕,他在镜子前愣了一阵,毕竟是从来没正经有穿过西装,这形象可算得上陌生,真的是自己么?
“好一个靓仔!”老罗伸出大拇指,由衷地赞叹。
他本来就身材魁梧,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更把身形趁得修长而匀称,短短的直发显出精干,方脸上透出凛然,眉梢却还有挡不住的杀气。
双眼的凌厉目光,更让他好像是一柄出鞘的利剑,不管站在哪里,都灼灼生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