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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
台下的人们惊了。
虽然都或多或少听说了黑衣人亲手将金并杀死的传闻,但大家也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去理解的。毕竟,黑衣人他们不熟,但金并的实力他们却是真的知道。
那两米多的身高,如山岳一般的身躯,还有锃亮的光头,无一不在显示着一个王者的气息。况且,金并的实战记录在帮内都是公开的。
以一敌十!后来更是逼近了恐怖的五十!
这完全达到了常人的极限!
可眼前的这个黑衣人,除了一身衣服看着还有点意思,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势,都和前任首领差得太远了。
甚至比不过那个最敌视他的络腮胡。后者还是个纹身彪形大汉,一双虎目不怒自威。
所以,人们大多抱起了吃瓜看戏的态度。
另一边,被黑衣人一挑衅,络腮胡直接就怒了。他脱掉大衣,不顾冬天寒冷的气温,露出了身上块垒分明的肌肉,走到黑衣人的身前。
其余的四个人也纷纷跟了上来。
看着这剑拔弩张的情形,台下的人们激动起来。
“看样子你们准备好了,那我就说开始了。”
低沉嘶哑的声音从黑色的面罩后面传出,响在了身前五个人的耳边。
话音刚落,络腮胡就挥起沙钵大的拳头,一拳冲着黑衣人那双大眼睛打了过来。
然而,对方只是轻飘飘地向旁边一歪脑袋,便轻描淡写地躲了过去。
第一次交锋,就这么结束了。
“哟——”
见状,吃瓜群众们立刻开始起哄。
络腮胡的脸色再次涨红,眼看着就要红成猪肝了,汤姆便把头往回一贴,贴在了他的拳头上,同时开口道:
“算你打中了。”
此言一出,全场寂静。
络腮胡的脸色立刻超过了猪肝。他怒吼一声,随即把贴着汤姆脑袋的拳头猛地一扫,想直接砍断他的脖子。再不济也要它脱臼。
他对自己的力量很有信心。
想当初他也是和金并对练过的人,而这也就成了他鄙视黑衣人的最大依仗。
可尴尬的是,他的拳头仿佛贴在了一堵墙上,死活扳不动那相较之下,略显细弱的脖子。
他的脸上终于涌上了恐慌。
其他四个人也意识到了不对劲,纷纷拳头腿脚往黑衣人身上招呼。
没用!
对面那个人就仿佛生根了一样,任凭他们五个大汉怎么使劲儿都挪不动。
“吁——”
吃瓜群众们开始纷纷喝倒彩。
“都让了你们好几次了,该我了吧?”
轻飘飘的话语道出,但跟着来的却是一股巨力。也没看清他怎么出手,五个人就感觉一股大力将自己弹开。
下一刻,汤姆一拳打出,直接打在了络腮胡壮硕的胸膛上。后者应声而飞,重重地摔倒在地。
接着,他又只是一个扫堂腿,就把身边剩下的四个人一齐扫了出去。
结束战斗!
汤姆轻描淡写地扭了扭脖子,说出一句极其嚣张的话:
“就你们这实力,我能打一百个!”
看到这一幕,纵使吃瓜群众们再好事,也陷入了震惊中。
虽然他们见识少,但这不等于他们傻。虽然大部分人也不聪明。
可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据——黑衣人绝对是一个实力绝强的人。应该要比金并厉害。最起码金并进行多人对战的时候,没有办法做到如此轻松写意。
汤姆扫视了台下陷入沉默的人群一眼,开口道:
“还有谁不服吗?尽管上来,我一并好好接待!”
人们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一个人敢露头。
他们的眼神中都透露出了一股敬畏。
对强者敬畏,这是生物的本能。
见状,汤姆满意地点了点头。
正当他以为今晚的这场闹剧可以结束以后,一声枪响突然打破了广场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