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卢克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毕,照旧进行变秃也变强的日常训练。
俯卧撑,下蹲,仰卧起坐,晒太阳……
一系列的流程下来,墙壁上时钟的指针,已经滑向八点二十。
“巴基应该都登船了……”
卢克关上房门,准备去找罗杰斯。
他们本来打算去送巴基的,不过要奔赴英格兰的詹姆斯-巴恩斯中士表示,并不想让好友们看到自己两腿发软的窘迫样子。
昨晚的整个纽约,恐怕都是炮火连天。
凭借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加上几句花言巧语。
荷尔蒙旺盛的小伙子,很容易就把漂亮姑娘撩到手。
也许,这就是报效祖国的福利吧。
“卢克,早上好啊!”
楼下的花店老板一脸热情,高声道:“弗兰克正找你呢,他的脾气看上去有点糟糕!”
“知道了!谢谢你,达勒大叔!”
卢克停住脚步,换个方向,朝着弗兰克叔叔家走去。
大概是昨天的街头混混,跑去跟自己老大告状,然后通过爱尔兰黑帮,传到叔叔的耳朵里了。
十分钟后,卢克熟练地从门垫底下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弗兰克叔叔,我给你带了贝莎大婶家的烤蘑菇和土豆煎饼!”
提着冒着热气的丰盛早餐,卢克走进客厅,看到一个头发花白,腰身有些佝偻的老头。
仅从外貌和身材上,依稀能看出几分年轻时候,硬朗而强壮的影子。
“卢克!你这个惹人烦的小子!”
老头看到卢克,气冲冲的破口大骂,“霍布森那个娘娘腔似的混蛋,又跑去跟霍法先生告状,说你殴打他手下的小弟!”
“霍布森连这种事,都要和霍法先生说?那他为什么不告诉霍法先生,他老妈前几天坐在马桶上去世的消息?”
卢克故作惊愕,手上没停着,把橱柜里的盘子和刀叉拿出来。
“趁热吃吧!土豆煎饼特意让贝莎大婶加了肉馅!”
叫做“弗兰克”的老头,坐在餐桌边上,嘴上说道:“别想用这点东西就收买我!卢克,你这个爱惹事的混蛋,上一次的意大利佬……嗯,真棒的味道!怎么吃也不腻!”
事实证明,没有人能逃脱真香定律!
弗兰克吃掉那份早餐后,就再也没有提过霍布森和他手下小弟的事情了。
他更多提及的,是让卢克加入迅速发展的爱尔兰黑帮。
“霍法先生很看重你,那个和军营做生意的好点子,让帮派拿到了一些被‘淘汰’的枪械!那些意大利佬,最近的气焰都没有之前嚣张了!”
弗兰克想不明白,自己的这个侄子,为什么会抵触加入帮派。
布鲁克林无所事事的街头混混,巴不得能加入黑帮,成为其中的干部。
至少那样就不会有人,再欺负自己了!
“没兴趣!真的要混黑帮,我还不如回学校念书!”
卢克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淡淡的说道。
他知道这是美利坚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就如同报纸上所说:“暴力就像樱桃酱馅饼,是美国的特产”。
自从“禁酒令”以后,各种各样的帮派如雨后春笋,不断地冒出来。
他们起先大多都是贫穷困苦的移民群体,比如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
不同于带着大笔资金来开发北美的英国人和德国人,他们所谓的“移民”,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当底层人士罢了。
很多人连房子都租不起,只能从事最苦、最累的工作。
彼此聚居的移民群体,逐渐形成了贫民窟。
后来闻名纽约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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