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然是怎么说,但是现在他手手无缚鸡之力。又是如此这般过了半年,因为城中人的每天侮辱以及谩骂,白金杰最终靠着他的双手爬出了城内。一路爬行,但是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
这点看来不管是前世的白金杰还是现世的程福贵,他们都有着一种性质。就是坚持,一种发自骨髓般的坚持。一种让人无语的坚持一种让人无法想象的坚持,不管个性如何,他们还是有着如此相似的地方。这种东西上天也无法改变,因为这就是魂魄中所自带无法消除的东西。
他是吃着草根,吃着树皮,一路向前。他不知道自己要去何妨,可是他知道他需要往前走。碰及自己的机缘,自己生于书生世家。有着满腹经纶,他就不信自己还没有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
可是事实证明,他没有一个容身之处。
最后,因为避雨爬进了寺庙之中,这时的他第一次见到忘前川。忘前川当时也是为了避雨坐落于寺庙之中,忘前川身上全身都是血色,看脸色看当时的状态也很差。
可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算忘前川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狂徒。自己就这烂命一条,有本事就取了去。忘前川就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上许多的人,爬进屋中。此人腿脚曲折,显然老早之前就断了。
忘前川当时还很小,大约就是个十二三岁,正从一场灾难之中,奔波跑了出来。身上血衣,这时的忘前川还很单纯,看着白金杰爬了进来还给他移了一个座位。
白金杰爬进屋来,才发现忘前川是个小孩儿。于是说道:“你这是咋了?”。
忘前川没有回话,只是问道:“你这又是咋了?”。
随即两人纷纷一笑,皆未回话。因为谁心里都有那么一点事儿,两个落魄之人可以在此处相聚也算一场缘分。
一夜无书。
清晨,白金杰说道:“若是你可以背我去一个烟火之地,我将来会报答你的。”。
于是忘前川二话没说,就如此轻而易举的背起了白金杰来。白金杰当时依然是皮包骨头,身上没有二两肉,忘前川一个农村出来的娃娃,每天下地干活,轻而易举的就把他给背了起来。还留有余力,一路兜兜转转,这两人一连在看起来像是陆的地方走了三天三夜,有了忘前川的帮忙,白金杰日子算是好过了些。
不用吃什么树皮,草根。以前,到处都是林子,林子中也有着许多小动物的存在。忘前川也很是会抓这些动物,因为是农户嘛!靠种地的那些个食物赞起来还不够过冬的呢?所以也是经常的上山打猎,忘前川从小跟着父亲上山打猎也算是半个猎人。
可是为何说他们走了三天三夜,不休息,主要是忘前川害怕那些杀过他们村子的人,会发现村子中还剩一个小孩跑出去了。会追上来,所以他们一连是走了三天三夜,一路说说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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