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吗?
“我们国家不信鬼神,不过以前是有这个传统,这叫封建迷信,是落后的东西。你一个洋人怎么对这东西这么感兴趣?”
喀秋莎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倒是和这道观的气质相符,“我相信,这不是迷信,我很清楚,而且有脉络可寻。难道佛教是封建迷信吗?轮回不也是一世一世的传递?对了,季先生你有什么兴趣吗?”
季傲摇摇手,好不容易把话题岔开,这又跑到他身上了,
“我年轻的时候写诗,可是年轻的时候都写诗,所以我写的那些小玩意儿就没有什么意思,手机里的都删了,纸上的也烧了,总之之前的一切可以回忆的东西我都毁灭了。这样我才能避免在年纪大的时候陷入回忆陷入痛苦,这是自寻苦恼。”
她似乎并不同意烧诗的举动,“我觉得你现在已经很痛苦了。你需要安慰,所以我陪你。”
“什么意思?”
“今天晚上不吃饭,我吃饭就喝酒,喝酒就会说错话,我不想丢工作,所以饭就不吃了。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很有内涵的男人,我觉得咱们心有灵犀,可以成为朋友。”她说着伸出手,“你好,朋友。”
季傲不自然的笑笑,“咱们本来就是了不是吗?”说着从旁边拿过一本书。
他没有和喀秋莎握手,当然是因为范雪涵,更多的是因为季景宸想要喀秋莎当小奸细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一旦他陷入爱河,天降正义是不可避免的。
“我爱你,从颓败的高墙外盛开的牵牛花,到灰暗的井口下嫩绿的青苔,春天了一切蠢蠢欲动,我不是铁石心肠,当然知道你我情投意合。但是命运啊,让我作茧自缚,眼睁睁看着你从我身边离去。我爱你,所以我愿忘记。”
“这本书上任何一个字我都倒背如流,根本没有这么一首诗,刚才你念的是在对我说,我很高冷是吗?”喀秋莎并没有因为对方不和自己握手尴尬,她仿佛看穿了季傲的心事,“如果你担心你的顶头上司,那我可以保证,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和他没有串通害你的打算。”
现在轮到季傲尴尬了,“那好,我也必须告诉你,我是有女朋友的,所以咱们还是只保持同事关系,你是我的朋友,不过不可以是女朋友。就这样。”
他起身正要离开,却被这个混血美女从后面抱住,胸前两团肉紧紧贴在他的后背。
“你呼吸好快,心跳也好快,是不是担心自己受不了诱惑失去立场做出后悔的事?”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找我,我也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有钱的,我普普通通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家伙,你放过我吧。”
喀秋莎依然双手环抱季傲,“当然不能,你是第一个抵抗我的男人,我不是女流氓,但是我对自己很没有自信,如果有人不喜欢我,我就会对一切没有信心。麻烦你救救我,给我一个机会,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