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有人掏了枪!
孙宇轩在砸倒了那个长毛之后,没有流血的那只右手往后腰一探,伸手就掏出了一只乌黑的手枪,抬手指在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胖子脑门上,只说了一句话。
你再往前一步,我就毙了你!
混混跟亡命徒的区别就在于,混混只是好勇斗狠,但是他们很珍惜自己的性命。
而亡命徒不一样,他们不在意别人的性命,也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胖子只是个流氓,他的人生目标是每天吃吃喝喝,然后等着接父亲的班吃上国企的大锅饭,抱上铁饭碗。
绝对不包括被人用枪指着脑袋随时被打死这一个选项。
最关键的是,用枪指着他的那个人,眼睛里面放出的寒光告诉他,那人不是在开玩笑。
跪下!
孙宇轩的嘴里面缓缓吐出两个字,但胖子却不敢犹豫,噗通一声就跪在他孙宇轩的面前。
抬起手里的枪,孙宇轩环视了一周,沉声道:都跪下!
十四个流氓,除了那个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全都跪在那里,双手举过头顶。
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跑。
因为他们没有那个勇气,万一身后的那个疯子开枪的话,虽然他不一定打自己,可万一他真打了呢?
徐君然站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心中忍不住一阵苦笑,终于知道为什么曹俊伟要叫这个孙宇轩是疯子了,这人确实疯的厉害,或者说,有些无法无天的感觉。
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拔枪,这要放在后世,肯定是被人诟病不已。
情有可原,可做法却值得商榷。
这时候,孙静芸已经来到徐君然几个人的面前,感激的说道:刚刚谢谢你们了。
看了一眼第一个冲过来的徐君然,她客气的说道:我叫孙静芸,今天的事情真是对亏你了。
话还没说完,她看向曹俊伟的眼神顿时一愣:俊伟?
曹俊伟苦笑着点点头:静芸姐,是我。
这个时候,孙宇轩已经指挥着自己的战友们,开始对那帮流氓教训起来,拳打脚踢自然不必说了,酒瓶子不时砸在那几个人的脑袋上,发出砰砰的响声。
平心而论,徐君然对这种流氓一点都不同情,这些人仗着这个时候社会治安不严,经常性的做这样的事儿,如果今天不是自己撞见出手的话,那孙静芸搞不好就要被他们给糟蹋,但说到底,做错了事情固然要被惩罚,却不是在这里,眼看着周围不少人已经过来围观了。
几个军人揍一帮流氓,传出去的话,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而且,既然是姓孙的,又能让曹俊伟这么对待,徐君然已经隐约猜到了孙静芸是哪一家的人。
纵观京城,能让曹俊伟这样对待的孙姓家族,恐怕只有那一家了。
如果熟悉党史的话,都会同意一个观点,在建国后风云激荡的政治舞台上,孙老爷子是非常罕见的、始终身居高位的不倒翁。
如此了得,可谓不凡。
前世徐君然就知道孙老爷子,只不过那时候他以为这位木匠大叔之所以巍然屹立,是因为他善于韬光养晦,崇尚无为,当好好先生。
后来徐君然随着官位越来越高,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渐渐的感觉到孙老爷子的不凡之处,他不愧为手艺高超的政治木匠,方圆妥当,曲直自如。
只是想不到,今天竟然遇到了孙家的后人。
天武大陆,武风鼎盛,武道宗门万千。且看钟云,如何以一个小小武当门徒的身份,凭借着穿越而来自带的金手指,在这片大陆上掀起一阵新的浪潮。(本书已签约,请放心收藏,求支持!谢谢大家!)...
穿越到一个纯粹的魔法世界,在这个世界,没有战士骑士牧师,更加不可饶恕的是没有学院,这怎么能够容忍哪,既然没有学院,就建立一个学院。而且身为一名巫师,对于自己的成就根本没有其他人了解,为了装那啥,也要让巫师占领整个世界。...
当她在文武百官面前赤裸受刑,当她腹中胎儿被野猫啃噬殆尽,当她被心爱之人跟亲妹妹联手背叛宇文千城,我洛琅华就是化身成厉鬼也要夜夜前来找你们两个索命!泣血重生,却落得智障之身,克死父母之名!相府懦弱千金再睁灵眸,却是迸射潋滟风华!从此,踩渣姐斗渣妹戏弄残暴太子搅乱一众美男芳心就成了咱唯一的任务!不过,等等,这个病秧子王爷是怎么回事?为毛一直追着人家不放?什么,还说她身上的味道好闻,只有抱着她才能入眠?王爷,想占便宜就直说嘛,除非,你不是直男?卿卿,本王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你看的!...
前世不幸福的青稞,因为女儿自杀在了梨花湖中,重活的她得到女儿,女娲灵石的帮助得到了一亩葫芦田。女儿希望她得到幸福,重活一世,她不仅仅要自己得到幸福,更要让绝后的父母和自己的姐妹都要幸福的活下去。。。...
她只不过是找了一份兼职工作,却遇到了那个冷面大此,一脚踏入地狱之门。小剧场1他目光灼...
义子?打压?穿越三国,化身刘封,裂土封疆,一统华夏!生于乱世,又有何惧?王朝霸业,刻骨柔情,谋略,勇武,自是缺一不可。谢谢每一位看过的人,你们是我坚持的理由。书友群576932610狼烟恭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