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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清轩走过一面布满六十年代风格涂鸦的墙壁时,不由自主停住了脚步。
在很多美国文青心中,将叛逆文化与学院文化完美融为一体的格林威治村才是真正美式精神的体现:隐藏在窄小街道中的个性小商店与咖啡厅、随处可见的涂鸦艺术、没有围墙的纽约大学校园中心的华盛顿广场、日暮时分自在弹唱的歌者与小型乐队……都无不透露出一种自由而沧桑的气质。
而这种氛围,让他想起了当年离家万里来到此地求学的自己,那时他只有二十岁,意气风发,即使只身一人也觉得有将全世界踩在脚下的勇气与雄心。
后来他回国,去港岛,回内地,再战好莱坞,也始终都是独自一人。
而不知不觉间,他才恍然惊觉岁月悠长间,原来自己已年近半百,却仍孑然一身,凄清孤寂。
如果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那为什么他却始终做不到超脱于心?纵使念了太多佛经,他却知道自己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未解的执念。
回过神时他留意到墙角下坐着一个年老的流浪汉,那人虽衣衫褴褛,但神情却很从容平和,发现他的注视后,竟还对着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萧清轩不由地走了过去,“伙计!”
他蹲下-身,向流浪汉伸出了手:“r!”
流浪汉却并不惊讶,笑着和他击了一掌:“david!
今天天气不错!”
“是啊。”
萧清轩微微笑了,学着流浪汉的样子靠墙坐下,惬意地伸展开双腿:“纽约的春天是全世界最美的春天,有种充满活力的温柔。
这样的天气,适合来一点甜甜圈。”
他笑着抬起手上提着的一袋点心袋。
流浪汉的眼神立刻亮了起来,“是布鲁克林的王记甜甜圈?”
“是啊。”
萧清轩笑着撕开纸袋,把几个甜甜圈都倒了出来,他拿了一个咬在口中,将其余的都递给了流浪汉。
流浪汉很高兴地接了过来,立刻就咬了一大口。
“当年我第一次吃甜甜圈时,本来没觉得多好吃,我觉得这是女人才喜欢吃的东西。”
萧清轩笑着,小小咬了一口:“可是过了这么多年,我才发现我竟无法忘记这种味道。”
“没错!”
流浪汉赞同地点点头,声音因咀嚼有些不清晰,“人生有些东西,就像烙在身上的印子,再怎么想淡忘,也不会消失。”
“不,伙计。”
他的话却让萧清轩摇了摇头,“我没想过忘记,也不会忘记。”
那个下午他就和那个流浪汉一直聊着天,虽然他连自己说了些什么都不记得。
直到天色黯了下来,david要去收容所排床位,他才起身到对面的一家小商店买了烟和一些食物牛奶。
回来时他把那袋食物递给了david,向他道别:“goodlucky!”
流浪汉接过了他递来的袋子,眼中却流露出了一丝睿智的光芒,然后他听到对方说:“everythingwillbeok,trustyourself!”
回到自己的公寓,迎接他的只有离开时刻意没关上的电视所传出的声响。
萧清轩觉得很疲惫,甚至还有些头疼,他脱下外套顺手扔到沙发上,没想到钱包却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他一愣,接着立刻跑过去,着急地捡起了钱包,那是个已磨损得相当严重的男士皮夹,连品牌标志都已看不出来。
但萧清轩拿着它的样子,却像捧着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电视中不知名的频道正放着一支据说感动了全球的相机广告:一个丧偶的男人在整理妻子相片时发现自己竟可以进入那些记录着过往时刻的纸片中,于是他在一张又一张相片中穿梭,终于再度见到了他深爱的妻子。
当男人的父亲走进房间时,却发现儿子不见了,只有壁炉上的相片中,他的儿子搂着妻子,带着幸福的微笑向他挥手,他的手心上写着:请让我永远留在爱的世界里。
萧清轩捧着钱包,怔怔地望着屏幕,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被潮水般的疲惫感包围,一瞬间他真想就这样闭上双眼再不醒来。
可就在这时,他扔在桌上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
萧清轩不耐地皱起了眉,但这支手机是他的私人手机,知道的人很少,还都是和他相识多年的好朋友,除非有事,否则他们是不会随意打搅休息中的他的。
他微皱着眉接起了手机,但片刻后,神色却转为了惊讶:“路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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