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卿姓常, 坤帝二十年探花郎, 当年也是一名偏偏美男子, 深受府城女子的追捧, 不过十数年的时间就成了坤帝的心腹之一, 被委任管辖这整个金陵城的秩序,日夜操劳之下, 如今不过三十几的探花郎已是夹带了深深的皱纹, 尤其在见到自家那位不让人省心的不孝子时。
他还不耐烦, 他这个寺卿才是操碎了一颗心好吗!常寺卿有心想交代两句, 只是对着一群神态高傲, 跃跃欲试的公子哥们瞬间就哑然了。
说什么好呢?不能重了, 又不能过轻,毕竟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这些公子哥们有不少身后站着的可都是朝廷重臣,官职比他大,资历比他久,扎根比他深,他要是训斥一番说不得就让这些人回去告状了,惹了哪个小心眼的,还得给他找小鞋穿。
“大人。”少卿见他不发一语,只得上前提醒了句。
常寺卿只得硬着头皮, 常年带着威严的脸上挤出了点慈爱:“嗯, 既然陛下把这差事交给你们了, 那诸位自当同衙门捕快们一道把金陵城的安全护好, 把那欺压良民的给押监候审,你们可能做到?”
初次被委以重任的公子哥们顿时雄赳赳的挺着胸膛,齐声高呼:“能!”
需知金陵城纨绔子弟数百,而他们被临时编排进五城兵马司的队伍只需要五十人,为了能进这一支队伍,街上的纨绔子弟们那是争破了头,能进这里,顿时让他们在同龄人中高了一等,又身赋了皇命,怎能不心潮澎湃?
“好好好。”常寺卿也不住点起了头,说道:“既然如此,那诸位就去吧。”
听到开拔,队伍里人人喜形于色,大刀阔斧的从他面前走了过去,虽说纪律还不够,比不得真正的兵士,但还是让常寺卿看得眼热,有一种吾家有儿初成长的感慨。
“你不知道,我爹平日里不苟言笑,方才笑了那一下,吓得我心都不跳了。”
“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常寺卿还是挺好的,就是人老了,有些啰嗦。”
“……你说得有几分道理。”
常寺卿在他们身后铁青着脸,此时他只想收回先前话,再板着脸狠狠骂这些臭小子一顿——给他们好脸不要,非得他河东狮吼是吧,什么德行!
少卿在一旁闷笑,还不敢让常寺卿发觉,他也是没发现原来寺卿家中的公子是如此性情耿直,当着面儿就敢编排他老子爹,还大大咧咧的跟人一起谈论,摊上这么个儿子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幸亏他家中几个子弟还算得体,哪怕本事不大也不至于气人。
气到人的“公子哥”队捕快,挺着胸膛在街上串溜,身穿统一的捕快公服,腰间配着刀,凡他们路过之地,行人纷纷避让,哪里敢有人闹事,见到他们躲避都来不及。
等人扬长而去,街上的商贩混混们纷纷松了口气,有外地人不解,拉着人问了起来:“小哥,方才那不是捕快吗,瞧他们精神抖擞的模样就知道尽职尽责,怎的你们还有些害怕似的?”
周边的人顿时露出一个难以言喻的神色,旁边人一看这话中有话,神态里含着往事的模样都纷纷竖起了耳朵,果然,有人就给他们解惑了。
“你们可知这队人是谁?”
是谁,不就是捕快吗?身上还穿着捕快服呢?有人一说,就有人嗤了一声儿,摇着脑袋说道:“什么捕快,这些都是我们金陵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家中全是当大官儿的。”
“嘶”不少人一听,顿时瞪圆了眼,眼眸四处打量,颇有一种这是哪儿,这是在做啥的慌谬,对他们而言,哪里还见过有纨绔们披上公服巡街的事儿?
按理,纨绔不是应该招猫逗狗,欺男霸女吗?
果然,天子脚下,就连民风都如此与众不同。
“你们也莫怕,咱们城里的纨绔们除了态度嚣张了点还是没啥错处,打头的那几位都入了朝堂里不出来祸祸了,剩下的这些也翻不出什么大浪。”说话的人顿了顿,还好心提点起来:“不过如今他们接了这捕快的活计,那想要闹事的就要想清楚了。”
旁边人胡乱点头,随后反应过来后又反问了句:“既然这些人不可怕,那咋的他们一走过你们都很害怕的模样?”
“谁害怕了!”
“小子莫要胡说。”
“……”
被问住的人纷纷转了话头不承认了。这种孬事谁会承认,谁会承认他们害怕,其实只是本能反应罢了,毕竟打从金陵城头一号小霸王宁公子洗心革面后,其他的早就不成了气候,如今小闺女们也能光明正大在街上行走了,纨绔们再纨绔,他也得吃饭给银钱,买东西掏包不是。
旁边人见问不出什么了,只得纷纷离去,很快,街上又有陌生的人行来走去,但这一队特殊的捕快队伍还是被人传得沸沸扬扬的,都隐隐有些压过了几位呼声最高的举子风头。
“有些人啊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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