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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这日,又是大全挑着藤筐,孙氏、林雨、林雪领着李清在后面拿着大全近日猎得皮毛等其他东西跟着。
到了集市口,排队的人还不是很多。
等辰时放对牌的时候,林雨挑了个位置好的地方。
又去租了一张桌子,大伙儿才利落地摆起摊来。
摆完摊,大全说要把皮子送到相熟的皮具铺子去卖,几人则在这里看着点心摊位。
今儿的生意不好,也是,点心对老百姓来说,总归是奢侈品,一块小点心顶上几个大苞米面馒头呢!
直到大全回来,才开一壶,卖了六块点心,还是买二送一的。
好在今儿只做了六种点心,每种五十个。
即使剩下了,让林雪拿回家一些也是可以的。
“哎,又是你们啊!
你们记得我不?上次摆在你们对面儿的!”
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不好,摊主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叔,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哦,有些印象,你上次卖的是灯笼!
这次怎么改卖帽子和书本了?”
大全问道。
“我啊,这是赶什么时候就卖什么东西!
上次是中秋,赏月的时候得打个灯笼吧?所以我卖的灯笼!
现在天儿冷了,我就改卖帽子了!
至于这书本嘛,都是我帮着弟弟卖的,这书都是他亲手抄的。”
林雨一听书是亲手抄的,心中就充满了好奇。
从来看书都是印刷的,连离开京城之前在书店买的书也是印刷的。
不过听说古代有些好书,大家争相抄阅,能达到“洛阳纸贵”
的地步,既然眼前就有手抄本,一定要好好看看。
林雨走到隔壁的摊位,随手拿起一本叫《致远随笔》的书看了起来,乍一翻开,只见字体工整,字迹隽秀,通篇行云流水,看得人十分舒服。
再一看内容,没想到,还是一本志怪小说。
信手翻了几页,直觉得文笔生动,情节跌宕,引人入胜,直看了一个故事,才恋恋不舍的合上。
“大叔,您弟弟的字写得真好,看得人很舒服!
而且抄得这书也好,文笔奇佳,令人叹服啊!
这书多少钱?我买下了!”
林雨想,与其闲暇时光总想着和孙氏的事儿,不若看看书。
因而问道。
“哎哟,没想到今儿开张卖出去的先是书!
哈哈,实不相瞒,我帮他卖书卖了几年了,一个月能卖出去一本,那都是烧高香了!
更没想到今儿姑娘买了,更更没想到的是,姑娘你竟然识字!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大叔很爱说话,就和林雨聊了起来。
“这么好的书,也没人买么?”
林雨又翻了翻这本书,竟有些不舍得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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