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我喜欢你
苏凛只能强装出一幅开心的表情,迎合着大家的欢乐,迎合着大家的夸赞,迎合着大家的不舍。
不知道什么时候,饭局才结束,人稀稀拉拉的散去。
而那个女生孤单地立在一盏昏黄的灯光下,纤细而单薄,萦绕着淡淡的落寞。
苏凛不明白,她似乎总是会有那样悲伤的气质,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起来。
他将车推了过去,“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我送你回家吧。”
幸好,程清池没有拒绝。
一路上,他和她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他的嘴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
只能很诚实的,很直白的,并未有什么修饰和堆砌,用着最最简单的话语,勾勒出所有的记忆。
苏凛的心一直在跳,他不知道,那个女生听完,会怎么想。
“小荷花,如果你喜欢我,就点点头,不喜欢,就摇摇头。”
终于,终于,少年停下车,鼓起勇气,和她说出这样一句话,一句憋在心里很久很久的话。
“我喜欢你,那么你呢。”
如果她能够和他在一起,那么对于自己来说,他是赢家;如果不能,他要和GU签约,走上另外一条路。
自己参加高考,本就不在大家的计划范围之内,秦苏墨说,“KILLER,你是我这几年见过,为数不多的不安分之人,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但怎么办呢?我好像还是想再给你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那句话他记得很清楚,苏凛以为,秦总应该已经对自己足够有耐性,而他不该接二连三地挑战他。
所有的变化,无非事关女孩子的一个答案。
如果喜欢,那我一定会留下来。
拜托你,喜欢我。
“喜欢就点头,不喜欢就摇头。”
这句话,有点耳熟,当初他问程清池长得好不好看的时候,亦是如此。
可同样的,程清池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因为她忽然看到一个摇摇晃晃的人,正朝着这个方向走过来。
那油腻矮小的身影,以及面颊上肮脏的水泥印记,很眼熟。
程清池骤然从那一系列梦幻斑斓的世界里惊醒。
王忠雄?
她从苏凛的车上跳下,也松开了抓住他衣服的手。
男生的脸色微变,握着车龙头的手也跟着松了一松,女孩子的目光根本没有放在他的身上,只有点慌乱地看着前方,似乎将他的问题遗忘,也将他遗忘。
所以,他到底也没有等到一个答案。
王忠雄眯着眼,弯着腰,上下瞥了瞥这一男一女,满是褶子和横肉的脸抖了一抖,“哎哟,你他妈的大半夜不回家,在这里做什么?”
待看清楚了那个在风里略有些发抖的单薄女孩,他又拍了拍大腿,摇摇晃晃地指着程清池,萦绕着满身酒气,“你妈都快死了,你还在这里和野小伙儿谈情说爱的?”
程清池的面色顿时变得分外窘迫,女生的不安和恐惧都落在了苏凛眼中,她不断地揉着衣服的衣角,揉得皱皱巴巴,又不断地抿着嘴,说不出一句话,任由眼前这个喝得醉醺醺的中年男人肆意用难听的话辱骂着。
那男人指着她骂得极为起劲,大抵也借着酒意,什么肮脏的字眼都往女孩子的身上按。
苏凛忍不住伸出手,护在程清池的身前,又往自己的身后一拦,挡住这人喋喋不休喷出来的唾沫。
“你是她的谁,凭什么这样说他?”
猥琐男“哟呵”了一声,满是不屑地看着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拿起啤酒又喝了一口,打了个酒嗝,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顿时破坏了满街的桂花香气。
“你他妈管我是她的谁,老子养着这个赔钱货那么多年,还不能骂几句?我爱怎么骂就怎么骂,你瞧瞧她这副模样,连还嘴都不敢,她哪里来的资格还嘴,不就和我身边一条狗一样?”
“程清池,你也真是长本事了,十七岁就学会勾搭男人帮腔。看样子再大几岁,本事是不是还要再大一点?衣服一脱,直接和乱七八糟的人搞到床上去啦!”
苏凛的眼神,立即变得很不客气,准确的说,是对王忠雄很不客气,他紧拧着眉,本如鹅绒一般柔软的,现在也变得锋利,“你TM胡说八道些什么呢?信不信我——”
程清池只能弱弱地扯了扯他的衣袖,制止他说后面的话,“你别生气,不是这个意思,他,他是我叔叔,这几年一直是他在照顾我和我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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