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下来,宓妃总结出一点,有爹有娘,有兄长疼爱的日子,那简直堪比皇太后的生活。
只可惜,以前的她没有那么好的命,但那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从今往后,她只有一个身份,一个名字,温丞相的女儿,温宓妃。
身体原主没能做到的事情,她会帮她做到。
辱她之人,她必辱之。
“小姐,你醒了,怎么都不唤奴婢进来伺候。”说话的小丫鬟名唤丹珍,不过十五岁,但却已经伺候了宓妃七年时间。
闻声,宓妃翻了翻白眼,相同的话她都不知道已经重复听了多少遍了,倒着都能背得出来。
曾经的她,是顶级特工组的老大,手底下养着的人,可说个个都是怪胎,个个都是能力堪比妖怪般的存在。
她能成为他们的老大,让他们听从她的号令,她的实力当然是毋庸置疑的。许是自幼养成的习惯,宓妃并不习惯别人伺候,跟自己有关的事情,她一向都习惯自己动手,不假他人之手。
像她那样生活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别人的,哪怕她再信任那个人。
“小姐,你去哪儿?”手中的新衣裳还未放进衣橱里,看到宓妃独自出了房门,丹珍不由得惊呼出声。
此时正值炎热的夏季,炙热的阳光照在身上,令人很不舒服,可是宓妃却能仰着头直视天空中那极为刺眼的太阳,竟是一点儿也不受影响。
眼角的余光瞥见追过来的丹珍,宓妃打着手语,道:“我到凉亭里坐坐,你准备一些凉茶送过来。”
“是。”丹珍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她总觉,苏醒过来之后的小姐,变了。
但究竟是哪里变了,一时间她也想不明白。她只知道,现在这个小姐,看着更令人心中欢喜。
原本,性情孤僻不愿与人接触的小姐,现在偶尔会流露出情绪,还不时会笑,也不再排斥老爷夫人的亲近,丹珍觉得这样很好,不枉费老爷夫人那么疼爱小姐。
宓妃不紧不慢的走向凉亭,好看的眉头拧成麻花状,垂眸打量身上穿着的衣服,她承认这衣裳很美,但也着实太厚了点儿,夏天的衣裳尚且如此,不难想象冬天的衣裳会是什么样。
哎,做古人真麻烦,大热的天没有空调,还要穿得这么‘厚’,纯属于自虐啊,有木有?
随意的倚着精致的紫木栏杆坐下,看着湖里游来游去的各色锦鲤,粉唇勾扯出动人的弧度,似想到什么张了张嘴,但却什么声也没有发出来之后,宓妃的小脸不由得垮了下来,表情哀怨。
啊,不能说话,很无聊的同时又憋屈死了。
其实,要不是以前做特工,有时执行任务也会扮演哑巴,不说话就是好几个月,不然以她的性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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