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效忠杜克,一个半神,理论上可以得到很多好处,比如永生,比如力量。
然而杜克从不认为像格罗姆这样刚烈的人会因为这种凡人渴望而不可及的东西,选择投靠他。
真正的英雄,无视生死。
能有这样的结果,只能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没有杜克一而再,再而三救格罗姆的命;
没有杜克公正地处理与部落的关系;
根本不可能获得格罗姆这样的传奇英雄的效忠。
时至今日,哪怕格罗姆就这样窝囊地老死在床榻上,他依然会是部落最了不起的英雄,会被无数后人所铭记。
格罗姆选择了报恩,反而会让他有‘一世英名一朝丧尽’的可能。
兽人不可能接受一个死后‘出卖’自己灵魂的英雄,哪怕这个英雄生前为部落贡献非常非常大。
没有了恶魔之血的干扰,兽人现在普遍的价值观回归了陷入疯狂之前,是典型的自然之道,崇尚魂归大地,渴望着先祖的庇佑。
他们虽然能勉强接受奥格瑞姆这样死而复生的被遗忘者,但不等于打心底尊敬奥格瑞姆。
这种生与死带来的天然矛盾,不是可以轻易调和的。
所以格罗姆的做法,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民族的荣耀?
亦或是自己的义理?
这种做法,不能说是错,也不能说是正确。
可谁都无法否认,如果身为传奇英雄的格罗姆成为了杜克麾下的灵魂使者,这无疑会加深部落与联盟的羁绊。
很可能,这会成为一座无法估算的全新桥梁。
这对于处在弱势一方的部落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个机会。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杜克。
杜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更引人注目的,是他张开的双臂。
“我不是一个虚伪的人。在我麾下,既然可以有曾经作恶多端的黑女巫,有变过怪物的圣骑士,有一度肆虐大陆的冰霜巨龙,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兽人英雄?只要怀着对抗燃烧军团保卫艾泽拉斯这个相同目标,我欢迎所有的强者加入。所以,欢迎你,格罗姆!”
“杜克……”不知不觉,格罗姆只觉得自己哽咽了。
这一生,他从不向谁下跪。哪怕是两任大酋长,他都仅仅是躬身行礼,以拳头击打自己壮实的胸膛。
可此时此刻,他却有种想单膝跪下的冲动。
不为忠诚,不为那形式上的主仆关系,只因为杜克那份为了世界可以抛弃仇怨与狭隘的民族偏见的宽广气度。
他刚刚弯下身子就发现自己被杜克抱住了。
在体格上,看上去很可笑,杜克身高虽然超过一米八,但对于一个身高两米四零的魁梧兽人来说,依然像小孩抱住一个大人。
格罗姆楞了一下,旋即弓下身子,用他仅剩的右臂轻轻拍着杜克的背。
无关乎种族,无关乎身份,有的,仅仅是怀着同一个目标的战友。
“啪!啪!啪啪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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