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七七嘿嘿一笑,滑稽的拘了个礼:“谢过昨个先生的指点之恩。”
掌柜的“唔”了一声,漫不经心问道:“昨个教你的字,可还认得?”
“认得的。”昨个掌柜的教了她十几个,余下的是侍墨同侍笔两小童子教的,五十个字,正好一页。墨七七翻开《千字文》,把那一页上的字都念了一遍。
听着她词正音准的念完一页书,掌柜的耷拉着的眼皮一掀,道了句:“唔,不错,孺子可教。”
墨七七一听,心中暗喜,捧着第二页又凑上去请教,她不贪心,只问了二十来个字便停下了,一次问多了她怕记岔。
将书本一收,掏出那两包松子糖凑到侍墨和侍笔跟前,笑得眉眼弯弯:“多谢二位哥哥的照拂,小小心意,若是二位哥哥不嫌弃,还请笑纳。”
侍墨侍笔二人心中一囧,接过糖包忙道:“不嫌弃,不嫌弃。”
这么小点人,跟大人一样行事送礼,怎么瞧,怎么好笑。
墨七七自然也知道自己这般做法有些搞笑,不过旁人待自己好,这是情分,人情这东西,本来就那么多,如果一直只出不进,不多时,那点情分就耗尽了。
她是打定主意赖在这儿学字,若整日不知收敛的问这问那,是要叫人反感的,自然要意思一下才好,所谓吃人嘴短,只要她隔三差五便给他们送些东西,再要去问他们些字,想来他们也不好意思不教。
又花了钱买了笔墨纸张,凡学了新字,先在书本上用拼音标了读音和译词,然后在纸张上抄写几次,书斋里头有书桌和凳子,可她个子太小,坐在凳子上太矮,踩在凳子上太高,只好跪着,好在冬天的棉裤厚,倒是也不太咯膝盖。
现代的孩子,除非是去学个书法兴趣班什么的,不然,毛笔字肯定写得一个比一个难看,她自然也不例外。
她的毛笔字歪歪扭扭的,跟鸡爪子刨过似的,丑得侍笔和侍墨两个孩子都看不下去了,抽空便过来教一教她,不过她确实没有基础,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教得会的,侍墨便让她先莫要急,一笔一画的教她写些简单的字,先把基础笔画写工整了再去考虑旁的。
她知晓自个的斤两,便也受教,人都是有些好为人师的习惯,两童子见她学得认真,教得便也就仔细,她自个也不急功近利,写上半个时辰,便念上会书,然后再请教几个新词句,然后再练会书法,这般交替,不容易累坏手腕。
到了午时,她便去街上吃些小吃,然后下午继续来学,一日能认好几百个字,虽然写得仍旧是难看。
这几日她整日早出晚归的,都没见过阿南,只是每天晚上火塘边上偎着的瓦罐和一直不曾减少的柴火提醒着她阿南一直在照顾她。
今天鸡一叫,她就起来去阿南家找阿南,阿南家的棚子离她这不算近,当然都在城北,也不远。阿南家的嫂嫂正在屋棚前淘米,看见她,哼了一声,屁股一扭,转头就进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