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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秦重再次将视线投入窗外,楼下双向八车道的马路上,密密麻麻全是人头。
随着雷暴天远去,天气慢慢放晴,太阳出来以后,尸群开始四下乱走,但留下来的丧尸,为数还不少,想要去到明珠塔,还是难上加难。
秦重从包里拿出望远镜,朝明珠塔的位置望去,窗户里面闪动着十几个人影,但距离实在太远,根本分辨不清楚,那究竟是人还是丧尸?
放下望远镜,秦重心里暗暗盘算:“明珠塔周边聚集的丧尸,起码有上百万,安娜还不是进化者,不管怎样,也绝对进不了塔内,自己还有必要进去吗?”
思索再三,秦重抱着万一的可能,还是想进塔一探究竟。
“怎么进入明珠塔内呢?要不弄部车,硬冲过活死人组成的汪洋大海?”
秦重这样想着但随即自己又摇了摇头。
这个想法不太现实,这里可不是几百上千的丧尸,而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么多的丧尸,其中难免会有变异丧尸。
自己如果开车硬闯,万一吸引了那些变异丧尸,那就要命了,自己一个人,就算是三头六臂,也是死路一条。
一时间,秦重忧心忡忡,左思右想,突然脑海里灵光一闪:“要是我把丧尸的血肉敷在身上,能不能蒙混过关,安全到达明珠塔下呢?”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秦重不由心中作呕,想着那黏糊糊的腐血烂肉,涂抹在身上,真是要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可除此以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除非不进去,否则,这恐怕是唯一可以尝试的办法了,秦重犹豫了很久,终于决定试上一试。
按理说,秦重和安娜相处不过二天,犯不着为她这样冒险,可是,感情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有的人相处一辈子,也不能走进彼此的心里,有的人一见面,就能同生共死。
而且,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因素,那就是秦重心中有一个执念,那就是要变强,如果要变强,就要不断地去冒险,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强化自己。
秦重打开办公室门,朝幽暗深邃的走廊吹了声口哨,几只丧尸的嚎叫跟着响起,隔壁的房间,也传出尸嚎的声音。
来到隔壁的房间,秦重用手推门,门从里面锁死了,于是抬起脚,朝着锁眼猛地一脚,踹开了房门。
一开门,一股尸臭味扑鼻而来,门后是一间不大的写字间,一眼扫去,一只披头散发、身穿黑色包臀职业套裙的女尸,“呃”
地嚎叫一声,朝着秦重扑来。
如果不是女尸的面容枯槁狰狞,光看身材,场面还是蛮暧昧的,但只要一看那面容,什么幻想都被破灭得一干二净。
秦重大踏步走向女尸,左手抓住她的长发,轻轻一扭,就听“咔”
的一声,女尸的脖子就来了个180度转弯,死得不能再死了。
看着女尸的血肉,秦重眉头紧锁,他有些犹豫,想想是一回事,但真要把这些血肉抹在身上,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只是想想,就让秦重有一种要吐出来的感觉,不禁苦笑了一下,喃喃道:“算了算了,宁愿开车冲过去。”
正当秦重打着退堂鼓一转头,确看见一张写字桌下有一件透明雨衣,心中一动,对啊,可以把尸血腐肉抹在雨衣上啊,这样,不接触到身体上,勉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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