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枫张嘴想辩解什么,少女已经抬手一剑斩来!
轰!
“让你断章!”
轰!轰!
“让你水漫金山!”
轰!轰!轰!
“让你不能日更百万!”
轰!轰!轰!轰!
噗通——
沈枫终于被轰趴下了,累得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再也跑不动了。
“你赢了......”
沈枫放弃挣扎,他发现少女对于《绝对大魔王》的怨念似乎还要盖过他隔空偷了内(和谐)裤的事,把他关进小黑屋的愿望比杀人泄愤强烈得多......暂时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少女冷笑一声,缓步向他走去,忽然一字一句大声道:
“光明的死寂。”
“戴上面具遮去丑陋的嘴脸谋求自我的利益。”
“与真正的黑暗断绝来往。”
“却渴望躲进权利的阴影。”
“可笑,可怜,可悲,可又如何?”
“愚蠢的人类,你们的一切都微不足道。”
“只不过是百年后的白与灰。”
“而永垂不朽的神明,从来都沐浴在圣光中,嘲笑你们的卑微。”
“唯有真正的魔王,在黑暗里看着滑稽的光明,面带微笑,笑而不语!”
少女走到近前,大剑落下,俯视着沈枫,冷声道:“猥亵良家少女,该当宫刑!这是你自己说的,在《绝对大魔王》第396章,第7段落,第4行!”
沈枫错愕不已,少女念的那段中二度羞耻度爆表的台词实际出自他的《绝对大魔王》,他自己写的时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所以印象也颇为深刻。
但“猥亵良家少女,该当宫刑”,他什么时候写过?
等等,好像真有这么一段!
他记得当时是陷入了卡文瓶颈,只好生搬硬套写了个恶俗的套路,剧情差不多就是某纨绔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男主正好出现,来了一出英雄救美,然后就出现了“该当宫刑”这句话,然而他写过之后压根就没印象了,因为那一段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小插曲,纯粹是卡文的时候拿来滥竽充数的。
但少女却悉数记得,甚至精确到了第几章第几段第几行......
说实话,沈枫有点感动,毕竟能有读者这么深爱自己的作品,是每个作者最大的成就感。
但......宫刑,小黑屋,不码三万字不给饭吃!
还不如死了算了!
沈枫当然不会就这么束手就擒,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挣扎一会。
但他要怎么自救?
任意偷窃术还剩一次,但纵观前两次,一次偷“最后一丝理智”,一次偷“内(和谐)裤”,沈枫严重怀疑,神级偷窃对象偷的不是神器,而是凶器,根本就是用来自杀的凶器!
再偷一次,沈枫很担心让局面变得更糟糕。
而且他现在已经没有体力了,就算偷到神器,也没力气逃跑了啊!
怎么办?
已经是死局了吗?
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他?
“呵呵呵——”
少女冷笑着,缓缓地举起大剑。
沈枫顿时感觉下体一凉,预感到了危险,妈蛋,再这样下去,真的要出大事!
“不管了!使用任意偷窃术!”
沈枫一咬牙,再次使出了任意偷窃术,就算是垂死挣扎,总好过没有希望!
虽然,他深深地明白,不管偷到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挽救当前的死局了。
“叮!恭喜宿主偷到【梨花】的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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