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歌踩着亚麻做的拖鞋,随便披了一件开衫,穿过花园和游泳池,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嚷嚷声。
“我把你养这么大,你现在赚钱了,竟然一分钱都不给我花。你有没有良心?”
远远的,看到白色的大门那边站着两个人。
不用说,一定是沈默和丁安南了。
丁安南一向话不多,可今天却气愤的开口:
“师兄赚的钱,一份不剩的都被你剥削光了!”
门外,是穿着花衬衫的女人,已经六十多岁, 白发披散,倒真有些凄凄惨惨的味道。
“小奇要结婚了,家里面就小默一个人能赚钱,不找他要找谁要?”
听到这里,闻歌有些奇怪。
怎么?都要结婚了还不能赚钱,是残废了吗?
因为任靖原已经看过沈默的资料了,所以闻歌对沈默的具体人际关系并不清楚。
丁安南气的简直要咬碎一口牙。
沈奇,一个28岁大男人,除了会躺在家里面喝师兄的血,还会做什么,这种人居然都能找到女朋友的吗?
心中实在是气愤不过,丁安南瞪着外面的女人:“师兄也要结婚的!”
白发女人脸上已经生了老年斑,又完全不会打扮,看起来很丑。
可闻歌的眯着眼睛,却发现女人的脸型还是可以的。
甚至还有一点眼熟。
只听那个的老女人说道:“他结什么婚呀,只是在六年前说有一个对象,之后就没音了。”
六年前?
这个数字在闻歌的脑中转了一个圈,没有放在心上。
丁安南跟这种女人简直没有话说。
要不是这是师兄的妈妈,他早就动手了。
他们一家四口人,除去沈默一个人靠着勤工俭学念到了博士后,其他的人都是蛀虫。
这个女人和她的丈夫,从出生到现在,没有干过一天活。
上头的老人们还在的时候,吃老人的喝老人的,跟所有亲戚借钱,永远都不还。
等老人们都去了,他们就恬不知耻的把老人的房子占了,还不让其他人来分一点家产,不然就躺在人家家门口寻死觅活。
老人家们其实也没有多少钱,等他们挥霍完了,就开始从沈默身上吸血。
一开始只是要一点而已,最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直到一分钱都不给沈默留。
而且他们还不是固定一个月要一次,是想起来就要,不给就在沈默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闹,让所有人都知道沈默不养老人,虐待老人。
公司也是知道沈默的情况的,可造成的影响实在不好,就把沈默辞退了。
沈默本来就只是喜欢研究,不喜欢被公司的条条框框束缚,还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指标。
被家里面人这样一闹,干脆也不找工作了,搬到贫民区。
眼见着大儿子的生活连他们也不如,这一家人才消停了,生怕大儿子和自己要钱,连忙断绝了关系。
而他们的小儿子,从小就和他们的父母一个德行,还经常帮忙从亲戚那边骗钱,深得两个老人的喜爱。
最近,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发现沈默又开始工作了,就找了上...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