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海里的大鱼,至少有十几斤啊!”
张如意看着摊位上的大鱼,眼睛都直了,这么大,得怎么吃才能吃完?往常在河里能打捞个三五斤的,就不是很常见,十来斤,她第一次看到,算是见了世面。
听说运气好,还能捞到二三十斤的,那么大,她都不敢吃,怕碰见鱼精。
“买上一条,咱们去海边借个大铁锅,炖鱼吃!”
大鱼的尾巴像小燕子,所以,黎城人称之为燕鱼。这和萧陵川曾经吃过一样,肉厚实,味道好,煎,炖,炸,酱,怎么都能做,因此很得当地百姓喜欢。
海边有专门的小棚子,渔民也兜售海鲜,租借锅碗瓢盆,周围城池有那不差钱的人家,专门到此处尝鲜,俨然一个古代版的大排档。
一条十来斤的大鱼,只要二两银子,这个价钱,往常只够在大酒楼点一道鸡鸭。
李海棠刚要走,却在正要转头的时候看到熟悉之物,她指着黑绿色的外头带刺的海参问道,“这个怎么卖的?”
“小娘子,你问这个刺头?”
卖鱼的小贩拿起海参,直接打包装在小篮子里,“这个海边多的很,不要钱,直接送你了。”
小贩的意思,不要银子,他这里有个十几头,许是捞鱼的时候不小心一起弄过来的,反正也要扔,眼下有人要,他乐不得。
李海棠一脸心痛,营养价值那么高的海参,不是被叫海虫子就是刺头,这是有多嫌弃啊!
海参就这么随便被渔民堆在沙滩上,太暴殄天物了!
当然,百姓们也不晓得啥叫营养,只知道鸡鸭鱼肉是好东西,有油水。
对着小贩感谢一番,李海棠很激动,蛮族运送过来的不如黎城的新鲜,这些海参都是从海里刚捞出来不久的。
海参不为百姓认可,想换银子那是天方夜谭,不过自己吃补充营养,也是极好的!
她准备去海边捡一些,然后靠着大日头晒干,留着以后做干货。
现下,蛮族和大齐关系紧张,两国已经限制了交易,海参这等物品,基本上在边城绝迹。
尽管有心里准备,在海边看到厚厚的一层海参之时,李海棠还是激动了下。
渔民知道这玩意能吃,夏日切成小条,偶尔炒个大葱,但是论滋味,真比不得虾蟹,海边能吃的太多了,海参无人问津。
李海棠打下手,炖鱼的活计就交给自家野人夫君,而卢二愣子本着君子远庖厨态度,对着大海吟酸诗一首,听得李海棠牙疼。
同时,也让她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多么接地气的读书人,骨子里都改变不了对风花雪月的向往,卢元卿也是个俗人。
“夫君,我作诗比卢元卿要更胜一筹。”
风轻云淡,赤着脚走在海边的细沙上,李海棠忍不住发出一串笑声,听得萧陵川频频回头,他卷着裤腿,被自家娘子拉来做苦力。
素日,女子要衣着整齐,就算村里人农忙,也是不露脚面的,而在海边,入乡随俗,脚陷入沙子里,无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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