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你,你咋啦,是不是喝多了。”李姐看着我一副羊癫疯发作的囧样。
“没,没什么,大概是刚才酒喝急了一点,胃有点不舒服。”我赶紧给自己打圆场。
“那个人啊,他眉毛缺的那块是在左边还是在右边呢。”我又问到。
“左边。”李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假思索地回答我。
没错,是他,黑衣人!
我的大脑里疯狂地闪现出跟黑衣人有关的所有场景,包括他在医院出现,他带走我上车,还有他挡在门外不让我逃走,包括最后他把我扔在天井里头。可是年龄上好像有点不太对啊,我看黑衣人怎么也有接近三十了,可我还二十不到呢。于是我又问:“李姐,您刚才说你儿子要还是在就和我差不多大,那您寻思这我今年多大啊。”
“你?”,李姐瞟了我一眼,“你看着挺年轻的,大概二十七、八吧。”
whatthefuck!这天儿可是没发继续聊下去了。
但是我又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我几乎可以确定黑衣人就是李姐失踪多年的儿子,可是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不去美国好好读书而是学别的中二少年加入黑帮成为杀手呢,而且,事情最关键的地方还在于,他绑架我,让我做的事情正好是把胖子弄死,而这胖子又正好是帮他亲妈做事的,他这是在用自己的毕生经历演绎了一个词,坑爹啊。
这人生可真是够精彩的,虽然现在好像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那黑衣人就是李姐的儿子,但凭借我的经验,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但是,这件事,也绝对不能告诉李姐,因为这其中的过程太复杂了,她能想象自己的儿子已经成了一个绑架他人的刺客了吗,还有,我的秘密——一切的源头:那个小瓶子和他的说明书现在正躺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刚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我得回去研究研究,最好能够找人合作然后再把它批量生产出来,如果现在我要是把这件事情告诉他,那岂不是等于白白受了几天的苦还损失了几百万呢。而且,这件事以后,我们厂和李姐的合作也基本上算是没有未来了吧。
我还没有伟大到这种地步,这里面一定有蹊跷,但是揭露它还不是时候,至少不是今天。
“啊,哈哈哈,李姐,您眼神可真好…我就是二十七八岁。”这话说的我简直语无伦次,“那个您看看这酒也喝得差不多了,菜也吃的差不多了,这生意也谈妥了,那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就麻烦您把这个合同给签了,然后我也好和厂长交差。”
“嗯,也可以,你们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也好。”李姐没有多说什么,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自己的故事里。
“您儿子的事情我会帮您打听着的,我要是一有消息马上就告诉您。”我拿着签好的合同,满脸堆笑,虚伪地说。
李姐点点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看得我浑身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