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于人类存在的灵,且是邪灵、恶灵。它们的来源本在人类以先,上帝所造的天使。其中很多天使没有持守善,不守本份,与其中一位天使长共同反对上帝,它要自立为上帝。被上帝惩治以后,不能再呆在天上,于是到世界上来,按照它们的罪恶性情为害人类。
所以人的潜意识里,自幼便有一种听到‘神‘而觉得善,闻见‘鬼‘而恐惧的心理特征。历来无论世界哪个民族都是相同的。所以民间才会有无数‘鬼‘的传说,而且各民族似乎都有各自一个‘鬼‘系统。
《圣经》中,全部《旧约》极少出现‘鬼‘的字眼,而《新约》中,尤其福音书,大量出现‘鬼‘。大致对人的伤害是:使人神志不清,也就是通常所见具备攻击性的精神病人,他们的意识全然被鬼所控制。当鬼出去后,便恢复正常。使人出现间歇性与反复性的意识失控,也就是一般如同癫痫病症状。使人变得凶残,没有理性,如《旧约·撒母耳记》所记的‘扫罗‘王。这是精神性的伤害。还有身体器质性的伤害,比如使人耳聋,舌哑,患各种难以治愈的疾病,不论是怪病还是一般意义上正常的病。
一般民间都有相似看法,所以各种巫师神汉才广有市场,各类观兆通灵才得以盛行。《圣经》的观点,‘鬼‘是现实存在的,妖怪之类,譬如中国民间最流行的狐仙等是不存在的。
论到‘鬼‘的形像,人们的意识里面似乎总有‘青面獠牙,披头散发,吐着长长的血舌‘等特征,或者可以幻化成各种美丽的形像。其实这也大抵都是民间艺人根据流传艺术化的结果。还是本于人的外形,只不过令人见之恐惧而已。《圣经》里面没有描述‘鬼‘的外形,然而它既是灵的生命形态,本非肉眼所能看见。虽然本质并非绝不可见,非无实体,但绝对不会如民间通常所想象的那样。
根据福音书所记,‘鬼‘对人进行伤害都是依附在人的肉体上才得以实现的,似乎‘鬼‘无所依附,便难以安宁。如《马可福音》第5章所记,在格拉森地方,有个人被一群鬼所附,当耶稣赶逐这鬼的时候,鬼求耶稣不要叫它们离开这里,允准附着一群猪去。结果鬼从那人身上出来,去附着猪,虽然肉眼并不可见,但猪群必定可以感觉身上不舒服,于是受惊,便都跌落山崖掉入海中,猪一共是两千余头。还有一位虔诚的妇女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曾在她身上赶出七个鬼。
民间那些历来目为最低贱者,所谓巫婆神汉,可以替人治病,通灵,观兆者,其实也多是被鬼所附的。《圣经·使徒行传》第16章记载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传福音时,遇见一个被巫鬼所附的女奴。介绍这个女奴时,提到她会用法术,使其主人大得财利。但她却无事生非,一连数日跟随在保罗一行之后,向其余人喊叫,似乎保罗与她是一路的。因而惹得保罗厌烦,奉耶稣的名命令她身上的鬼出去。当鬼离开以后,那女奴便得了自由,自然清醒过来,于她的人生无疑一件好事。然而她的主人见她再也不能用法术,自己得利的门路断绝了,于是大发其怒,仗着是本地人,便陷害保罗,直至入狱。
大熊曾听说一个农妇(如今还活着)提及自己会通灵的原因,称在她大约30余岁时,有一天在山地里劳作,有鬼来强逼她接受。她吓得撒腿狂奔,在番薯地里连滚数米,然而鬼最终追着她,附在了她的身上。而鬼的外形也是不可见的,但可以感觉,可以听见它的声音。中国农村这一类的人何其多,混同中国自古流传的神观鬼观以及两大宗教,非文革那一类极端的打击所能消灭的。
目为民间封建迷信的那一类,除去盲人为生计所迫,学习算命以外,其余通灵者,绝大部份并非自己想这样就这样的。因为有‘鬼‘作祟,此类事出现一些超乎常理原也不足为奇。从某种意义上,这一类人也是非常不幸的,在如今较为宽松的形势之下,这一类人绝大部份都借以谋生,而且发财。以上所提那农妇,并不热衷其事,而且衣食无忧,只有在别人求她的时候,才稍稍看看,而且几乎不要钱,因为来的大多是亲熟之人。
他们与‘鬼‘的相处还是较为和平式的,精神也并不异常,心态也不变异。似乎大多数的观点指证,他们在被‘鬼‘控制,进行通灵等事时,他们本身的意识并不参预,而且事后也不知情。但也有许多事实证明,他们事后也记得住‘鬼‘借他们口所说的每一句话。
大熊因为某类原因,年幼时接触过这一类人,有几个装得很像,称自己并不知道‘鬼‘所做的。(他们当然不会称为‘鬼‘,而只称某大臣,某元帅,或者某神祇,乃是鬼进入他们时,自称的身份。鬼总是借民间的英雄如杨老令公或者神话英雄如三只眼的二郎神之类自称,而且吹得很大,可以自由地出入天庭,可以做任何事,以令他们既畏又敬,绝对顺从它。)当鬼上来时,他们大抵都要打一连串的饱嗝,而且声音变得绵细,异于平常。”
“你给我说这么多干什么?”菲儿不开心的问,自己是来看鬼的,不是来听故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