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何俊惊慌失措的样子我一阵好笑,“喂,你手机响了!”
何俊这才松了口气,接听了电话。这电话是这房子的房主家人打来的,要他去房产局办手续。何俊答应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竟然给我一种即将慷慨就义的感觉。
挂了电话之后,他有些为难的看着我。
“去吧,买都买了,总要过户的嘛,你先去办,我在这里等你。”
何俊咬了咬牙,转身下楼了。
他走了之后,我走到阳台上,在一张躺椅上舒服的躺了下来。如果放开凶宅不提,这房子住着倒真是挺舒服,楼层也合适地段也好,而且最重要的是装修也不赖。
不过一个房子要想成为凶宅,总要具备几个条件。第一是这个房子很老,属于那种有历史的老建筑。房子久了,总会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在里面。第二这房子一定要死过人,而且死在这里的人一定要非正常死亡。一般来说,老房子现在基本上都已经成了保护性建筑,很少有人会住在里面。
那么新式建筑成为凶宅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房子死过人,这人还要是横死的。
可是按照何俊所说的,这个房子第一位房主就死在了这屋子里面,那么他很可能就是这房子成为凶宅的罪魁祸首,接下来死的,不过都是受害者罢了。
那么要解决这房子的问题,关键就是找到第一任房主的资料,并从之入手。
老道的两个同门师侄和那个死在这里的和尚,应该没有想到这里一点,而只是单纯的想要做法驱鬼,所以才回出意外,死在了这里。
想到这里,我拿起苏婉的电话给她打了过去。
这个时间她应该正在警局上班,可以帮我搜集一些这个房子的资料。
接通之后,我跟她一说,她就很痛快的答应了,并说一会给我发到手机上。
接下来闲来无事,我开始躺着摆弄起了手机。打开黑盾的那个聊天软件,进入了首页上的论坛之中。
我想了一下,把这房子的地址输入了搜索栏,想看看能不能查到些什么。
两三秒钟之后,竟然在页面上弹出了上百的条的检索链接,标题几乎都是‘津门第一凶宅’之类,我不禁有些咋舌。连整日和这些东西打交道的黑盾的行员们都把它列为第一凶宅,这房子‘凶’的程度就可见一斑了。
我点了置顶的一条进去,发现这是一个署名为‘刺猬’的行员发的帖子。刺猬在帖子中提到,他曾经调查过这房子的第一任房主,发现这房主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本地居民。
房主叫刘振伟,三十三岁,单身。生前在一家中日合资的企业里当车间主管,收入比较高,为人比较老式,在单位人缘也很好。
刘振伟在十五年前买了这房子。住进去七天之后,他的公司发现他们有去上班,电话也没人接,于是就报了警,警察到他家里之后,发现这个人已经死了。
据说当警察们打开房门之后,第一时间进入房子的警察全都退了出来,狂呕不止。
因为死亡现场极为血腥,房间所有的墙面都被血刷成了红色,就像用红油漆粉刷了一遍,丝毫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死者的尸体掉在客厅的水晶吊灯上,腹部被呈‘十’字形剖开,内脏全部耷拉在地上。
经检验,凶器为地上的一把仿武士刀,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上面的指纹竟是房主自己的,况且房间密封良好,所有的门窗全部在里面锁死。地板上也没有收集到任何外人进入留下的痕迹。
经再三侦查之后,警方的结论是自杀。因为在楼道里面的监控视频中显示,在房主死亡的七天前后,没有任何人出入这个死者家里。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房主先是割腕,收集到足够的血液之后,把自己的房子用血粉刷一遍,然后把自己吊在吊灯上,趁着自己窒息之前用刀在肚子上开了十字形的口子。
我不禁对这种奇葩的结论嗤之以鼻,且不论这人的血是不是多到可以粉刷整个房子,单说吊在半空剖腹这件事,就根本不可能完成。而且这人究竟是由多想死才会用这么匪夷所思的方式自杀?
在叙述完这些之后,刺猬附上了自己的调查报告。首先,他调查了这个小区的施工方,市二建集团。据工地的安全监理讲,当时在这栋楼开工的时候,曾在地下挖出了八口红色的棺材。这几口棺材出土的时候色彩非常鲜艳,并没有损坏的痕迹。棺材周身画着黑色的奇异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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