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唯一从加拿大赶回来了,她的嫂子要让她当伴娘。
拜托,她一个有了孩子老公的女人,怎么去当伴娘?但是嫂子表示,没有关系,反正她们也不是第一次结婚,所以她是结了婚的,也没有关系。
陆唯一摊手。
关于她嫂子和她哥哥的这段故事,哎,她觉得她自己都不愿意去回想了,两人挺不容易。所以既然新娘子认定了要让她这个已婚婆当伴娘,那就当吧。
婚礼确定在农历八月初五这一天,据说这一天,黄道吉日,易嫁娶。于是他那个哥哥在去寺庙里上了香之后,再从石庙和尚那里求来一只上上签后,便决定,要和嫂子,再举行一场婚礼了。
对,没有错。
是“再”。
好几年前,他们已经结过一次婚,后来两人分离,但是实际上,这婚也是没有离的。
再举行一次婚礼,大概是他们夫妻间的一种情趣。
陆唯一表示只能这样认为。
这次婚礼,她哥也是……怎么说呢?非常像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简直恨不得要把全世界所有好的东西,都奉献在自己的心上人的面前。
首先,就是一套非常恐怖的,据说是欧洲宫廷曾经某位王妃穿过的婚礼礼服。
这一点,陆唯一就有点不懂了。
她哥那么有钱,随便高订一套,那是能闪瞎一众狗眼的。
然而这次,她哥非常有内涵地跟她说了一句:“你懂个屁!”
陆唯一不服,要奋起反击。
老公叶明修顺势摸了摸她的脑袋:“乖,不闹,婚礼礼服本来传承下去,是非常有意义的,你哥是听说了这位王妃当年大婚之后,和丈夫是恩爱了几十年,最后两人还双双一起长眠于地下,才有这样的想法的。”
陆唯一:“……”
婚礼当天,那礼堂的布置,简直闪瞎她的一众狗眼。
帝都最难预定的一个教堂,前三天,就被全部包了下来,然后里面摆放的玫瑰,据说都是从某个某个国家空运过来的,都是从花园里刚采摘下来,连露水都没有干去,就被用飞机立即运了过来。
“老子要被闪瞎眼睛了。”
陆谨城送出的伴手礼,里面包括了XXXX和XXXXX,以及XXXXXX,总的来说就是,每个来宾的伴手礼,总金额不低于五万块。
“日、了仙人、板板。这么有钱,接济点你老妹啊。”陆唯一心里咆哮。
陆唯一语重心长地给她哥说:“哥,婚礼重要的是心意,你不用搞得这么土豪。”
她哥鄙视了他一眼:“我已经结过一次婚,这一次,我就是用来告诉全世界,我超级幸福。”
陆唯一:“……”
哥,您高兴就好。
于是这场婚礼,所有达官显赫达到祝贺。
新娘子礼服上缀上的珠钻,据说也要上千万,戴在脖子上的那串项链也千万级别,最后新郎给新娘戴在手上的那个鸽子蛋,更是难以计算了价格。
陆唯一全程在一旁观摩这一场盛世豪华婚礼,只觉得自己再这样待下去,心脏要暴血而亡。
原因在于,这全程,她观摩了一场虐狗大赛。
他哥的小媳妇儿脸上的喜悦是完全遮不住的,被老公新郎凑过去,吻在脸上那一下,也完全符合少女萌动的心事,甜蜜羞涩得完全遮不住。最后和老公抱在一起的时候,因为说过在婚礼上是绝对不会再哭了,所以坚持着,是绝对没有哭出来的。新郎再抱着她转圈圈时,新娘子最终放弃了害怕,双手抱紧了新郎的脖子,闭紧眼睛,啊啊地大声欢笑着。
一场盛世豪婚,最终在帝都圈子里每一个到场的人眼睛,都落下了深刻的印象。
陆思乔当的是小花童,也全程观摩自己爹娘秀恩爱,红红的小脸上,欢笑就没有消失过去。
只是此时突然——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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