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王朝社会治安形式,在这五年内有了对比非常明显且翻天地覆的变化,仔细算下来其实应该是四年整。
一切都从行政机构的变革开始,新兵部设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管理李唐王朝境内的治安环境,使之能达到整个社会发展所必须的良好水平。
之所以把治安环境的问题提到这么高的重视程度,原因很简单,整个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没有个稳定安全的大环境,一切都得免谈。
并且当时李唐王朝的现实治安环境,确实不是非常尽如人意。
比如李承乾当时遇到过的梁家寨的三师爷扮成的劫匪,就是一个双面人。平时的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百姓,只是身份地位有些特殊而已,但是一旦遇到李承乾当时的那种特殊情况,他马上就显现了黑暗的一面,成为一个无恶不作的劫匪。
类似这样拥有双重身份的,一面光明一面黑暗的人,或者类似梁家寨这样的势力,还有很多。这样影响治安环境好坏的势力存在的比例还不低,很多县域都有这样的阴阳人,只是每个地域的治安案件发案率根据本地域发展程度,甚至因季节不同而结果有些不同而已。
这样的不利情况在影响整体治安环境的比例大概有四成,小偷小摸和因吵架而引起的打架斗殴冲突则有三成左右。
剩下的三成左右,就是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危害最大的恶性事件。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欺行霸市、拦路抢劫甚至杀人等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作案人大部分都是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的土匪、山贼和恶霸,以及村霸、市霸等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
这类人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坏,造成的破坏也是最大的毒瘤。这个问题也不只是李唐王朝才有的,历史上这样的人或者势力,从来就没有断绝过。
但是这样的势力存在和发展也有个规律可循,整体社会发展比较好的朝代,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就小,反之则越多。
根本原因,就是百姓的生活有没有保障,如果经过辛勤的劳动,就能满足百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就很少有人选择做那些铤而走险、风险很大的打家劫舍和拦路抢劫的活计。
当然这要排除那些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不安定分子,这些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社会不稳定的因子,很多治安性案件大部分都有他们的参与,甚至就是他们挑起的争端。
而这类败类能存在还有个原因,也是他们能生存下来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和朝廷的权利构成有关,也就是和朝廷治理天下的方式有关。
从秦朝开始的郡县制,中央朝廷对天下管控的权利就到县一级,再往下完全由县衙来治理了,治理能力越到末节越缺失,效率和效果更是不尽如人意。
某一个地方的好坏就和本地县令的水平有直接关系了,可是一个县令的治下,又有多少负责治安的衙役捕快呢。
但是他们就是负责管理一个王朝国内治安的主力军,历史上很少有朝廷出动军队来负责管理治理治安。只有影响特别大的、破坏力特别强的山贼土匪势力,才会被朝廷重视,最后派出正规军予以打击。
但是历史上不管是何朝代,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太低了,大部分的情况都是靠县令的手下来负责具体的治安管理。
但是县令的手下,因为素质和数量都是没有保证的,战斗力和这些土匪恶霸相比,很多时候都要更差。所以他们大部分情况下都没有足够的能力,独自解决本地域治安的问题。
碰到一个好县令,又赶上一个好朝代,那么当地的治安环境就比较好,衙役解决问题的效率就会高。而一旦遇到灾荒年景,甚至当朝者昏庸无道,那肯定就是个无政府的状态。
谁的势力大,谁就是当地的土皇帝,甚至有县令或者县衙的当权者与土匪恶霸相互勾结的情况发生。对于这样地域的百姓来说,生活完全就是水深火热的,更不用提发展什么经济了。
李唐王朝经过前十年的发展,至少没有出现这样最坏的情况,但是占山为王,拦路抢劫的严重情况还是时有发生,欺行霸市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特殊重要路段,来往的各种商人就是他们抢劫欺压的对象。
讲点道义的,劫财不劫命。完全没有道义的,人财两空也是常有的。
之前李世民等人也想过很多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朝廷的打击力度一大,他们都销声匿迹了。而朝廷的力度一旦下降,他们又会死灰复燃。
经过几次这样的折腾,朝廷也彻底放弃了原来的办法。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就是发展民生。可是还有些死硬惯犯,朝廷也只能找机会来解决,但是效果都不是很好。
因为这样的死硬分子,能生存很长的时间,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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