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超站在大中华武馆门前的街道上,瞪大眼睛审视。
这个武馆简直巨大得出乎他的想象,仿佛皇宫。
用高达三米的围墙围住,面积至少有近万亩。
里面林木茂密,房屋精美,练武场也很是宽广。
练武的吆喝声不绝于耳从中传出,格外的威武雄壮。
“天,华国人在米国创办的武馆竟然可以达到如此规模,这需要大多的本事,需要多少钱财?”
刘超还真是呆若木鸡地愣住了,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然后他就有点儿踌躇了,本来他是打算直接冲进去踢馆,和大中华武馆中的高手狠狠搏杀一次,那应该就能让他把壁虎游墙的能力融合到百分之五十,或许,他还能找到让仅仅融合到一半的蜜蜂记忆力进度条动起来的办法。
他心中雪亮,想要夺得世界记忆锦标赛冠军,仅仅融合了蜜蜂百分之五十的记忆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融合更多才有把握,毕竟,菲碧的记忆力太变态了。
“如果冲进去踢馆,遇到超级高手,自己或许一招也抵挡不住就横尸当场……如果有别的人来踢馆就好了,那自己就可以看看热闹,了解一下武馆高手的实力。”
刘超为大中华武馆的气势所震撼,开始细细一本读小说 xstxt地盘算起来。
盘算了良久,也是没有等到有人来踢馆,但他却是想到了一个特殊的办法,他的脸上露出奸笑,目中闪过一丝促狭。
再不耽搁,大踏步走进门去,对两个拦住他的彪悍小伙子说:“我是华国人,携重金前来拜师。”
“携重金来拜师的华国老乡?欢迎欢迎。”
两个小伙子非常高兴,不敢怠慢,即刻就把刘超迎进一个宽阔的大厅。
大厅沙发上坐着一个穿唐装的中年人,气势很是不凡,他正在悠闲的喝茶。
他名叫沈千重,大中华武馆芝加哥分馆的馆主。
两个小伙子向沈千重恭敬地说明了一番,就退了出去。
沈千重笑眯眯地问刘超:“既然你是华国人,我也就不废话了,你想要学什么功夫?”
“我要学全部功夫,钱不是问题,但是,师父一定要非常非常强大,强大到能够一拳把我打飞的地步。”
刘超憨厚地说。
“哈哈哈……”
沈千重大笑起来,“小伙子,你定然没有练过武吧?”
“我虽然没有练过武,但我有一身蛮力,一般的武林高手我一拳就能将之打飞,所以,做我的师父可不简单……”
刘超认真地说。
“大熊,过来,和这个小伙子比试比试。”
沈千重还是稳稳坐在沙发上,嘴里却是淡淡地喊道。
“有人踢馆吗?”
随着惊讶的喊声响起,从一个侧门呼啦啦地冲进来二十多个虎背熊腰的小伙子,全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其中竟然还有好几个米国人,而说话的那个家伙却是冲在最前面,光着上半身,如同牛一样强壮,身上流露出一股强大的气息。
“不是踢馆,我是来拜师的,但我要找个厉害的师父,嘿嘿……告诉你们啊,做我的师父那可是好处多多,吃香的喝辣的那是小儿科,还有另外的好处……”
是你们想都不敢想的……”
刘超抢先说。
二十多个小伙子听得是口水都流出来了,眼睛也是瞪得溜圆,上上下下打量刘超,发现刘超的衣着虽然一般,但却有一股凛然的气势,说不定还真是一个有钱的公子哥儿。
他们几乎是同时大喊:“我做你的师父!”
“做我的师父很简单,我站在这里不动,只要你们中有人能够一拳把我打趴下就可以了。”
刘超说。
“什么?打你一拳?不是你打我们一拳?”
睡前甜宠文,小萌不虐。初一万千美男中,我只取一瓢饮。师父他满面笑意,势在必得。将军他似笑非笑,第二瓢半价?暗卫他不动声色,第三瓢全免?那第四瓢,第五瓢师父他看尽苍生的命数,心怀仁慈,为人清高孤远,也孤单如此。我不忍他独自一人,追随其后,将其捕获囊中。将军他腹黑与我之相较,过无不及,为人霸道不羁,又寂寞如斯。我不愿他祸害旁人,勉力为之,将其收入麾下。暗卫他武艺超凡且忠诚,护我周全,为人率直大度,却隐藏至深。我不忍他黯然伤神,施于谷中,令其半步不离。道观师兄他他他!喂,你别抢我的师父!采花小贼他他他!喂,你偷我的肚兜呢!清高琴师他他他!喂,你能给个笑脸不!别国世子他他他!喂,你凑什么热闹啊!摇扇公子他他他!喂,你又来吟诗作对!万千美男中,我只取一瓢饮。...
一根金针一道方剂一颗仁心一段传奇他是朋友眼中的好兄弟,是患者眼中的好医生,是敌人眼中的肉中刺,是恶人眼中的催命符。有人称呼他江一针,有人称呼他江三剂,有人叫他大神医,有人叫他活阎王。千金新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喜欢千金的朋友可以关注千金微信公众号中文搜索方千金,账号搜索fqj19871225...
每天打四份工艰苦度日却不小心打到总裁头上,柳明媚表示很无辜。 面前摆着三条路监狱婚姻娱乐圈,柳明媚觉得第三条路勉强可以接受。本以为他帮她,宠她,是她坚实的依靠,却不想,宁奕辰不过是她的监牢,他跟她永远隔着一堵高墙。 当她站在最闪亮的聚光灯下,功成名就之时,宁奕辰才发觉自己做错了一件事。 宁奕辰你不适合娱乐圈! 柳明媚你说一个天后不适合娱乐圈? 宁奕辰你最适合嫁给我!...
种地种出罕见灵药,做饭炼出绝世奇丹,走路修为都在噌噌往上涨,世间有一半圣人是我的徒子徒孙。可我许凡,真的就只想做个普通人,老天,你行行好,成全我吧!...
白玫发誓她从来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但还是被上天作弄,得了狂犬病之后穿越了。因为得了狂犬病穿越成狼族受人唾弃的雌性的白玫爱狗之心不死,来到原始的兽人大陆依旧被身边的这些大狗狗萌的满脸是血。带来厄运?白玫治好她那瘸子雄性的腿,连被野猪刺了个对穿的小狼崽子都被她弄活啦好吃懒做?白玫带领族群开垦土地播种粮食蔬菜,驯服野生牲畜,实现衣食无忧。胸大无脑?鲜榨小羊...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