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驾校已经是饭点,陆仁洲带她去吃饭,下车的时候成君就扭捏了,红着脸坐着不肯动。
“怎么了?”陆仁洲问。
“第一次约会怎么能这么草率!”这么有象征意义的时刻,至少得先洗个澡吧……
陆仁洲被逗乐,“要不我们从明天开始?”
“那不行!”成君拧着眉嘟囔,“亲都亲了,怎么能当没发生!”
陆仁洲嘴角高高翘起,低头吧嗒一下又亲了她一口,“你怎么这么可爱?”
成君捂着嘴晕乎乎的,看见陆仁洲下车拉开副座的车门,笑意温柔地向她伸出一只手,立刻就没有原则地顺从了。
陆仁洲握住掌心的柔软,看了眼她耳根淡淡的粉色,手指动了动,变成十指紧紧相扣。
他们牵手的次数不在少数,她从小就喜欢把手放在他手里牵着到处走,她爱他掌心温暖干燥的纹路,也爱他传递而来的安定力量。但,这是第一次,大手扣住小手时,两人心里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跨越这一步,花费的时间太长,经历的也太多,以至两人刚刚平静下来的心情,又各自起了涟漪。
成君吃了有史以来最心神恍惚地一顿饭,两只眼睛一刻不停地望着对面的人。陆仁洲夹了一颗水晶虾放在她碗里,“快点吃。”
“你今天怎么不用上班?”
“嗯,要追女朋友。”陆仁洲看了她一眼,浅浅笑。
“……”吐艳。
过了一会儿,成君在桌子底下,开始用脚尖踢陆仁洲的鞋,正想说话时他的手机响了。陆仁洲笑着低声对她说了句“等一下”,才接起来,“你好!”
成君索性放下筷子看他,陆仁洲察觉到她的视线,对着电话声音也温和了几分,“恭喜你!”
“……”
“好,再见!”
“谁呀?”成君撑着下巴问。
“吴若水。”
“她打电话给你做什么?”山洪那次过后,成君就没再见过吴若水,后来听说她有男朋友了,还窃喜好一阵。一听到她打的电话,成君觉得为了对得起自己现在的身份,怎么也该有所表示。
“为什么对她那么有敌意?”
“她喜欢你!”
陆仁洲笑,“她要结婚了,邀请我参加她的婚礼。”
“咦?这个很好吃!”
“……”
吃过饭,陆仁洲带她回鸽舍,自从考完试她就一心扎在某计划里,根本没时间去看钟叔,小老头已经颇有微词。
到鸽舍的时候,成君从飘乎乎的状态里稍稍脱离一点,偷偷摸出手机在临时建成的狂热追夫群里扔下一句话:“搞定!”
群里立刻炸开了,如果说成君刚刚还有点在做梦的感觉,那么现在,被震麻的大腿真切地告诉她:陆仁洲是她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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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静悄悄的,钟叔阖着眼躺在老藤椅里午睡。穿堂风裹着热气轻轻暖暖而过,老蒲扇在他手中摇着摇着就掉到地上。
两人轻手轻脚躲进厨房找冰饮,最后在一盆冰水里找到。他们都知道,钟叔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过得很随意,有时候中午吃剩的热一热就能做晚饭,不像他们在时食谱总是讲究的。
这个一辈子都在尽心照顾别人的小老头,每到夏天就喜欢变着花样做糖水存着,百合红豆西米,这些都是必备的,就怕他们随时会回来,急咧咧喊口渴。钟叔说用冰水存着不怕过午变坏,喝起来清清凉凉的又不会刺激胃。
老一辈吃过苦的人,似乎总不太喜欢这些科技变革带来的实惠,比如空调,比如冰箱。钟叔固执地认为,夏天就应该热得汗流浃背才尽兴,菜就要就着新鲜的吃才好,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个可爱又固执的老顽固。
只是他的顽固,从来都只用来要求自己,他会尽心对你好却从不强求你能做到跟他一样。就像她去南市前,他讲的那个故事,无法靠近不会打扰,只能默默地关心。也正是因为那个故事,当时她离开江林时,并没有想象的害怕和彷徨。
陆仁洲十六岁建起这个鸽舍,钟叔就跟过来全职照顾他,他跟钟叔的亲近并非源于血缘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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