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这么跟她无形中的比下去,她真的会疯掉——现在她就已经快疯掉了,强烈的羡慕嫉妒恨在心底下反复地折腾,不如人却又不得不见人,看不起人却又反过来被人家无形中的狠狠看不起了一下,这种突然间转换的心理落差让她抓狂了。
她实在想不通,一个这么没出息的家伙怎么会拥有这样一个堪称极品的女友?不过现在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既然能拥有这样一个超品的女朋友,那林宇还能是普通人吗?还能被称为没出息吗?这样超高品质的女人会找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做男朋友?还动不动就买一套八万多的西装给他穿?除非这女人瞎了眼了。可谁敢说这样有品味的女人眼瞎?那简直就是胡扯。
何冰现在只感觉耳朵里嗡嗡做响,好像挨了一记大耳光似的——别人给她一耳光那叫侮辱,自己给自己一耳光那叫作践。
现在,何冰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在作践自己。谁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拥有如此极品女朋友的家伙在这里扮猪吃老虎啊,这不是闲得慌么?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还那么有钱能给你买八万多块一套的西装,你还在这里充什么壳子挑什么李宁运动服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低调?低调也不是这么个低调法儿吧?低得都让人找不着调了。何冰在心底下破口大骂,都要爆粗口了。不过无形中也彰显了现实社会中一些大老板总喜欢找名牌大学生当小三的心理——越是高端大气有品位的女人才能彰显出自己的身份来。虽然女人不是饰物,但有时候真的摆脱不了被当饰物以物看“主人”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几千年来封建主义和男权主义在人心底自觉不自觉留下的残余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一个高品质的女友在身畔,确实能抬高人的身份,这倒也不是瞎话了。
何冰现在真是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她所有的面子和尊严都已经被兰初的突然间出现涮得一干二净,扯着肖毅斌头也不回地便往那边走,走得壮烈决然,就跟八女投江或者狼牙山五壮士似的。
“那个,那个,咳咳,林宇,兰初,有时间我们吃饭,吃饭啊……”肖毅斌犹自一步一回头地向他们招手。
“吃你个头!”何冰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在他腰间来了一下,手指甲瞬间便掐进肉里去了,疼得肖毅斌眼泪都快流出来,也终于知道,原来近距离地欣赏美丽并且抱有奢求的想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办法呢,让我虚惊了一场。”林宇耸了耸肩膀,看了兰初一眼,有些好笑道。
“我只要往你身边一站就是办法。”兰初向着周围环视了一眼,瞬间变得凛厉冰冻的目光逼退了所有还在那里傻看的人们。
轻哼了一声,重新恢复了最初林宇见到她时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将那套西装扔给了林宇,头也不回地往边走。
“看不出你倒挺自恋的。”林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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