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贱人,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贱人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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