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再也不能站着撒尿了。
“你当我是吓大的,有多少绝招,全使出来吧!”叶承欢不屑的勾了勾手。
楚云轩咬着牙关:“叶承欢,你以为我真不敢杀你么!”
叶承欢一挥手:“那还等什么,来吧,宝贝。”
楚云轩摇摇唇瓣,心说叶承欢,这可是你找死,不过我既然做了你的女人,这辈子我都是,你死了,我一定会陪你的。
叶承欢不是吓大的,楚云轩更不是。
她放着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要,一个人跑去蜀中唐门,就凭这一点,她就是万中无一的女人!
她做事向来不喜欢拖泥带水,只要决定了的事,就算千难万险,她也一定要做到,否则,她也不会成为唐门数百年来第一个外姓子弟。
此时,阳光晴好,将有些昏暗的走廊照的一片通明。
楚云轩手里已经多了一枚漂亮的毒蒺藜,这枚毒蒺藜竟是用精钢打造成莲花的模样,每一个细节都极其逼真,在阳光下通体泛着闪亮的光芒,流光闪动,美到极处,也危险到了极处,隐隐有种妖异的魅力!
这枚暗器是她出师时,唐二先生亲手赠送的,据说为了锻造这样一枚毒蒺藜,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精工细造,才最终得到一枚独一无二的杀人利器。
此时的楚云轩再也不是那个清纯可爱的邻家女孩,她的嘴角挂着冷酷残忍的笑意,慢慢地戴上了一只形制古怪的鹿皮手套。
陈旧的皮革,温暖而柔软,这是只小鹿的皮。
她十四岁到蜀中时,亲手捕杀了这只小鹿,一个辫子上总喜欢扎着个红蝴蝶的小姑娘,亲手为自己缝成了这只手套。
每当她戴起这只手套时,心里就会泛起种异样的感觉,总会想起那些难忘的事,想起那辫子上扎红蝴蝶的小姑娘,在灯下缝手套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之下,她本没有杀人的心情。可是每当他戴起这只手套时,总是非杀人不可!
如果人生是个选择题,那么此时,在面对对手的时候,她已经将其他所有的选项屏蔽掉,唯一剩下的选项就是杀戮!
铮!
一声古怪的破空声,那枚铁蒺藜御风而至,它的速度并不快,但在空中,却发出无数点璀璨的光芒,令人眼花缭乱,根本没法分辨。
叶承欢要挡开并不难,但他也知道上面喂有剧毒,只要碰上了见血封侯,概不赊欠。
他想用手指夹住,可铁蒺藜来到半路,忽然加速,上面的叶片高速旋转,发出点点亮光。
他只要敢冒险,两根手指就算再坚硬,也势必被铁蒺藜削断。
更可怕的是,铁蒺藜的方位,角度都好似用尺子精心量过似的,逼着他退到墙角,挡无可挡,避无可避!
这一下,叶承欢有点犯难了,看来他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实力,可生死一线间,低估就意味着破绽,破绽就意味着死亡。
铁蒺藜转瞬及至,最后一刻,叶承欢猛地翻出一个跟头,那个跟头也好像事先计算过的,姿势和角度拿捏的分毫不差,事实上,只要差一点点,他的命就不是自己的。
铁蒺藜擦着他的后背斜斜飞过,叶承欢一个跟头翻过,刚刚喘口气,脑后金凤飒然,铁蒺藜划起道弧光,在空中稍作盘旋,以更绝佳的速度冲向他。
叶承欢又是一个跟头,堪堪避过铁蒺藜,那道弧光并没停止,在空中稍作停留,在他翻身没起的时候,犹如闪电般倏然而至!
叶承欢皱了皱眉,看来他不只低估了一点儿,传说中唐门绝招三花手,楚文轩都能挥洒自如,刚才第一抛,她的手腕运了内劲,刚里柔,柔里刚,刚柔并济,要不然也不可能秀出三进击铁连环。
神州风云辈出,会使暗器的人不少,有的人能百步穿杨,比子弹还还精准,不过这没什么稀奇,难得的是可以给暗器赋予生命,很显然,楚云轩就是一个能给暗器赋予生命的绝顶高手!
说的玄虚一点,唐门武功到了一定境界,便可拈花摘叶,化地无形,世界万物都可化作暗器!
就算武功再高的人,面对这种古武,也只能无解。
可这一次,叶承欢没再翻跟头,他空洞的眼神在虚空一扫,他,冲着那道冷光忽然扬起了巴掌……
啪!
他一把将那枚铁蒺藜打到墙角,同时上面的尖刺也扎破了他的皮肤,拖着鲜血淋漓的手走向楚云轩。
血,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随着他的脚步拖起一道猩红轨迹。
楚云轩怔怔的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刚才施术的时候还憋着口气,非要打败他不可,可现在看到他居然无视自己的毒物,一步步走了过来,她的心里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感,更多的,却是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