嚎叫的声音就如同在杀猪,一声比一声叫得高,从农家小院里传了出去,似乎要冲破云霄一般,引得村里的人四处张望:“谁家吵架了呢?”
乡村生活平淡,若是谁家里发生了争吵,用不了多时,就会有一群人来围观。
此次也不例外。
一盏茶功夫不到,金家院子里里外外都站满了人,大家都好奇的看着院子里拉拉扯扯的那几个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
“乡里乡亲的,大家给我来评评理儿!”金大嫂跳着脚在叫:“青天白日的,跑到我家来抢人了呐!”
“大嫂子,什么叫抢人哪?你给我说说清楚,这个罪名我可背不起!”盛芳华攥紧了阿花的手,朝外边看热闹的人看了一眼:“乡里乡亲的,大家也知道素日里头这位金大嫂子是怎么对阿花的,今日阿花饿晕了,我过来给她看病,要她好饭好菜将养下阿花的身子,否则这样下去容易出事,结果她不仅不愿意,还说要我将阿花带回家去养着,我是听了她的话才决定这般做的,现儿反倒又说起我的不是来,一顶大帽子扣下来,竟然说我抢人,可要把我给吓坏了!”
“啊哟,金家的,你也别太狠了,瞧瞧阿花,被你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旁边有人看不过去,开始出言指责金大嫂子——虽然村里多的是那种自私的人,可对于这些村民来说,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踩旁人,这是一件不需要扪心自问的事情,反正过了嘴瘾也就行了,更别说桃花村里还是有一些淳朴善良之人,早就对金大嫂子劝说过了,见着今日这情状,一个个都只觉义愤填膺,出言指责。
见周围的人都不认同自己,金大嫂子的眼珠子不住的转着,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才好,不是声音大的才有道理,她直着嗓子吼叫,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肯替她说话的,一个个的都只在啧啧叹息,说她不该这般对待阿花。
“孩他娘。”
一个敦实的汉子从人群里挤了进来,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子:“快莫要说了,咱们就按着芳华妹子说的去办,等会我去切几两肉回来,再买几根骨头,熬了汤给她喝。”
“啊呸!”金大嫂子一口唾沫吐到了金大哥面前的地上:“你说得倒是轻巧!买几两肉,买几根骨头,你的钱是有多了不成?咱们家一个月能吃几回肉?每次都还是切成肉泥给拌到菜里边,你倒是好,张嘴就是几两肉,你的钱哪里来的?”
金大哥的脸涨得通红,磕磕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农家汉子嘴拙,根本不是媳妇的对手,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看着自家老婆放泼耍赖。
“芳华妹子,你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金大嫂子骂过了金大哥,忽然想起了一桩事情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伸出来指着盛芳华,眼神恶狠狠的:“你说,你是不是想着阿花快到嫁人的年纪,你拉她回去好赚上一笔哩?实话跟你说,我两个儿子的媳妇本还靠着她哩,你这样轻轻松松就想把我们家生蛋的金母鸡抢回去,做梦!”
盛芳华瞪大了眼睛望着金大嫂子,这人心里想着什么,就会将旁人看成跟她一路的人,瞧着金大嫂子这般揣测她,还毫不忌讳的将自己的打算一并托出,实在也是不要脸至极。
阿花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有自己情感的人,怎么能将她当商品一样,去做买卖呢?想得真是好,不知道倒时候是将阿花嫁个老光棍还是身子有残疾的人,否则怎么能将她那两个儿子的媳妇本都弄到手。
“你这做嫂子的,心可真狠!”盛芳华牵了阿花的手走到了金大哥面前,细声道:“金大哥,这可是你一母同胞的妹妹,你就舍得任你家媳妇这般糟蹋?”
金大哥憋红着一张脸,躲躲闪闪不敢应声,这边金大嫂子一伸手攥住了阿花那只手腕:“死丫头,你给我过来,翅膀硬了想要飞了?”
阿花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想要挪步子过去,可那两只脚就如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她依赖在盛芳华身边,感受着她那温热的气息,心一点点的暖和起来,根本不想朝自家哥嫂那头移。
“你自己瞧瞧,阿花可愿意跟你们过日子?”盛芳华气呼呼的瞪了金大嫂子一眼:“你撒手,否则我就要告到里正那边去了!”
金大嫂子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了盛家在京城有阔亲戚的事情来。
“有两匹马拉着车!”村里的小孩夸张的用手比划着:“马车四角还系着丝绦,下边垂着金色的铃铛,该是金子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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