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那里上课,去找赵大娘玩儿,就赶工,终于,历经快两个月的奋斗,两册书在七月初正式完工了。
黑色的封面,白色的缠枝鬼面花纹。
奇异志的封面就很有特色。
翻开书,页码,书眉,都有着精致的装饰,而且每页都不尽相同,刚完工的书,特意选择的泛黄的纸,还泛着淡淡墨香。
沈欢心里的成就感别提有多少了。
真想现在就去南山,跑到秦越面前,看他的反应。对了,要叫上赵玥,这几天她倒是经常去找她玩儿,爽朗不失可爱的妹子真是各种有爱。
哎,不行,做人要矜持一点儿,现在淡定几天,还是七夕的时候再去好了。沈欢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想法。
七夕这天,并不是休沐日,但作为女儿节,沈欢的两位先生还是放了她的假。
锦书锦画将准备好的奇异志,两坛酿的差不多的青梅酒,一些沈欢喜欢的糕点等搬到了马车上,钟灵钟秀服侍着锻炼完身体后的沈欢沐浴。
“姑娘,今天梳个什么头。”钟秀将沈欢的头发梳通。
“别太麻烦,简单点儿。”
钟灵摇头:“我可不听姑娘的,今日七巧节,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我才多大点儿!沈欢无奈,也不去管她,只是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发愁。
青染衣虽然是个混血儿,但长相却比较偏向汉人,只是没想到,沈欢却比青染衣更有点儿异域特色。肌肤雪白透明,有些病态,深眼窝高鼻梁,发色不是乌黑透亮,而是盈亮的栗色,就连瞳仁颜色也有些浅淡。
在现代,混血儿是聪明漂亮的象征,可惜在古代,这就是身份卑贱,血统不纯的象征。而且,长成这个样子,没有高门大户的庇佑,不知道以后会有多惨,这让有心过些年脱离陆家的沈欢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
“好了,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不像平日里弄的两个小包,今日钟秀将她的头发编了起来,又缠缠绕绕弄到了脑后盘起来,插了只细细的象牙簪,缀着两只小蝶。衬的她的五官越发精致立体,比平时的可爱又多了几分娇媚,漂亮的沈欢都忍不住想调-戏自己。
“就这样吧,咱们先去接玥玥,记得玥玥要的的书别忘带了。”
外面的天气依然炎热,到了赵家小院前,沈欢窝在马车上不下去,等着赵玥自己上车。
“你真会享受。”赵玥上了车,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你是弄了多少冰块儿才把马车里弄这么凉快的。”沈欢伸手指给她看角落里两个满满的冰盆,赵玥瞬间闭嘴。
“今天七夕,你有什么安排没。”沈欢问道。
“家里还一堆事情等着呢。”
“有事也拖着,今天陪我去南山。”
赵玥凉快了下来,才看清沈欢今天的装扮:“哎呦,这么漂亮,要去会情郎啊。”
沈欢挑眉看她:“你也不看看我才多大,是你太着急,才天天想情郎吧。”
这话说的赵玥倒不好意思了,说实话,她到真没有把沈欢当成小孩子的意识,总觉得她早熟异常。
“你等我一下,我安排些事情。”说着,赵玥就下了车。
赵玥再过不到两年就要及笄了,也就能嫁人了。一般的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定亲了,及笄后就嫁人。可惜赵玥情况特殊,她早年丧父,懂事早熟,从小就帮家里打点内外,十分能干,而且长的清丽漂亮,不知道多少男孩儿喜欢她呢。
只是,南方风气略微保守,像赵玥这种每日抛头露面种田养鱼管理豆腐作坊的女子并不好谈亲,而且她这般出色的女子要求自然要高些,赵大娘相了很多人都不满意,好在赵玥性格坚韧爽利,并不在乎这些。
沈欢也觉得这村子里根本没有人配得上她,还不如再等等,可是过了十五再不定亲,又有人开始说到了......
这边沈欢想着赵玥的婚事,那边赵玥很快安排好了事务,上了马车。
“想什么呢,那么入迷。”
“没什么,你想在苏州城开铺子的事,跟大娘说了吗?”
说起这个,赵玥的表情一黯:“还没有,因为最近的事情,奶奶和娘都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想让我好好在家学习女红。”
“那你觉得这样你行吗?”
赵玥有些迷茫:“我觉得挺好的,可让我这样安于现状,老老实实嫁人,心里就有些不情愿。”
“既然想干,就别那么犹豫了。先给大娘说了你的想法,我听着很好,大娘未必拒绝你。再说,连尝试一下都不敢,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啊。”
“我知道,回去我就和娘商谈。”赵玥点点头:“就算娘不同意,我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恩恩,有志气。但是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总不要让赵大娘伤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