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候车大厅,入目处真个是人满为患,一片车水马龙的热闹场面,只是这样的场面叶风在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火车站都能看到,所以这并不让他感到惊奇,反而是那些在三年中,悄然出现的许多钢筋水泥混合而成的数不尽的高楼大厦让叶风一时有些不能适应。
三年的变化实在太大,这不仅仅指叶风,包括眼前这座城市。
看着下午的阳光,闭上眼睛,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人是故乡亲,水是故乡甜,连家乡的阳光都似乎比别处的舒服!
三年了,离开这里整整三年了,我叶风终于回来了!
“老子回来啦!”
叶风站在候车室的门口,举起双臂高声喊道,他的脸上带着兴奋和幸福的笑容,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家乡故土的思念。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与他的笑容以及小麦色的肌肤融入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的和谐,就好像这太阳和这光芒是为他而出现似的,不禁让身边路过的几名女孩子看痴。
健美的身体让女人怦然心动,修长有力的双臂如同大鹏展翅,宽阔的胸膛、宽广的肩膀、强健的臂腕,以及浑身上下所透露出的那种自信,真正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狂野’!
可才仅仅一转眼,叶风又变了,这个时候的叶风,看起来是那么的深遂而又自信,是那么的成熟而又稳重,与他平时所表露出来的那种轻浮的,色迷迷的嘴脸简直是两个样,其实经过三年的锤炼,叶风先天的嘻嘻哈哈的天性虽然一点也没变,可后天的培养却让他变得稳重而又成熟,所以不管是轻松活泼的还是成熟稳重的,这都是叶风的本性,换句话说,叶风已经具备了双重性格。
“哇,好帅啊!”不少女孩子眼睛里开始冒星星。
“神经病。”更多的男人和老年人却张嘴骂道。
看到来来往往的人都朝自己身上看,叶风的神色突然变得轻松起来,竟然嘿嘿一笑,朝四周一瞧,笑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哈哈。”
汗,叶风真有些廉不知耻。
看到叶风雄赳赳气昂昂的从人群中穿出去,不少的人感觉浑身有些不自在,叶风这话让他们难免生出毛骨悚然的感觉,奶奶的,这人也太他妈的自恋吧!
提着个密码箱,叶风穿过广场,途中有好些个小偷试图在叶风的身上掏些油水,都没能得逞,不过叶风不但没有出手惩治他们,反而每个人了一张大团结,拿叶风的话来说,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职业都没有什么错,比如小偷,生存法则罢了,再说,这都是家乡的人呢,不就是几个钱吗,叶风不在乎,全当是大热天给这些人送水了,反正这钱也不是叶风的,全是在车上抢来的。
露过滨河路时,陈风意外的看到好几个乞丐,不管是真乞丐还是假乞丐,陈风都很爽快的每人送上一千,正好将从车上抢来的钱全部散光。
陈风像个散财童子一般,几万块钱只几分钟时间就分了出去。
不过叶风的一番行为却实在出乎了正常人的范畴,所以这些小偷和乞丐直到叶风的身影消失不见,还依然握着叶风送给他们的大团结呆,于是不久,在小偷团伙和乞丐公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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