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是清白的,本来大家就对他跟莎莎之间的这种兄妹关系存疑,如今莎莎一怀孕,更是让人觉得他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
如果真如大家伙所想的那样,这孩子是他跟莎莎的,这对他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天上掉下个孩子,当一个现成的爹,对有些人来说是上天的恩赐,但对于谭敬廷而言,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真他妈的别扭。况且,这个孩子还是个混血儿,将来长成金发碧眼,那自己头上的这顶绿帽子可真他妈的油光发亮。给一个洋鬼子当爹,这是谭敬廷八辈子都没想过的事。
谭敬廷一筹莫展,不知该怎么办。把孩子打掉?他说不出口,也决不能这么做,这是莱斯,一位帮助中国抗战的英雄,他唯一留存于世的骨肉,怎么能够因为自己的名节而被扼杀?那就生下来,让别人误会去吧。当舅舅也好,当爹也罢,只要能把这孩子拉扯大,也算是他谭敬廷积善行德。
主意打定之后,谭敬廷反而释怀了许多,他在医院附近买了只老母鸡,然后叫了辆黄包车回家了。
一回到家,谭敬廷就把老母鸡交给桂花,让桂花把鸡杀了,给莎莎炖汤补身子。
“医生说,莎莎得的是什么病啊?”桂花边杀鸡边问。
“莎莎没得什么病,她怀孕了。”谭敬廷实言相告。
桂花一听,手上一抖,把左手食指给割破了:“哎呦。”
谭敬廷见状,连忙拿了块毛巾给桂花捂住伤口:“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快,把伤口摁紧了。”
谭敬廷把那只在屋子里乱窜的老母鸡捉住,一刀把鸡头剁了下来。然后去烧开水,开膛破肚,烫鸡拔毛,把老母鸡放入砂锅中炖煮。
桂花从没见过谭敬廷做家务,他是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人,没想到居然能够为莎莎杀鸡煲汤。看来,莎莎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十有八九是谭敬廷的。
桂花觉得自己真傻,人家好好的两口子,马上就要变成三口之家了,自己待在这个屋子里多别扭,何况各种风言风语传入耳中,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离开谭敬廷,这样,风言风语也就会停止了。
吃完晚饭后,桂花把碗洗了,把家务事都料理干净了,然后,她走到里屋,把包袱整理好,放在一个角落里。
入夜了,桂花等莎莎睡着之后,见谭敬廷的屋子里没有动静了,便从角落里拿了包袱,悄悄地打开房门,然后轻轻地关上,跑了出去。
外面寒风四起,桂花冷得直打哆嗦,她并没有想好去哪里,回广东谭敬廷的老家吗?那里的祖宅已经被大水冲走了,回娘家吗?爹娘都已经过世了,而哥嫂多不待见她,她很久没有回娘家了,只怕回去了,也是被乡亲们取笑,笑她是个没有男人要的人。
桂花望着天上的那一弯明月,望着天边的星星,望着前方那一片黑暗,她不知道她的路在何方,哪里才是她的容身之所,哪里才是她的家。桂花蹲在路边,抱着包袱,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哭泣起来。
两个流浪汉走了过来,见一个女人蹲在地上哭泣,连忙走过去拉拉扯扯起来。
“妹子,哭啥呢?告诉哥哥我。”一个矮个子的流浪汉不怀好意地看着桂花。
“长得还不赖,就是不知道还是不是黄花大闺女。要不,让哥哥给你验验身。”一个壮实的流浪汉脸上露着淫荡的笑容,向桂**近。
桂花吓得连连后退,已经退到墙角了,无路可退:“你们要干什么,干什么?”
“干什么?干了你就知道了。”那个壮实的流浪汉想要来摸桂花的脸,桂花吓得尖叫起来。
忽然有个黑影冲了过来,朝那个壮实的流浪汉的脸上就是一记重拳,那个流浪汉被打得牙齿崩落。那人岂能罢休,从地上爬起来,跟黑影打斗起来,那个矮个子也冲上来帮忙,那个黑影的腹部中了两拳,但依旧身手矫捷,不一会儿就把两人打趴下了,两个流浪汉见势不妙,连忙连滚带爬溜走了。
桂花不敢看发生了什么事,躲在角落里索索发抖。
那个黑影走到桂花面前,把手伸出来:“桂花,跟我回家去。”
桂花抬起头,这才发现原来是谭敬廷,他头发被风吹乱了,嘴角还流着血,肯定是刚才打斗时留下的。
原来谭敬廷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为莎莎怀孕的事情而烦恼,听见房门有声响,便竖起耳朵,叫了一声“谁。”过了一会儿又没声响了,他以为是哪个小毛贼来光顾,被他喝退了,也就没多在意。直到莎莎过来告诉他桂花不见了,他这才意识到刚才是桂花开门出去了,连忙抓了一件衣服出来寻找桂花。
“我不回去。”桂花倔强地转过身去。
“除了我这里,你还能去哪里?”
桂花不做声了,是的,她无处可去,天下之大,除了谭敬廷那儿,没有可容身之处。
谭敬廷一把把桂花搂在怀里:“桂花,我说过,只要有我谭敬廷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桂花,你别耍性子,跟我回家去。”
“你和莎莎还有你们的孩子正好是三口之家,我去了算个啥?”桂花挣脱谭敬廷的双手,扭头要走。
“莎莎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是那个美国飞行员的。”谭敬廷大声地喊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