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因为要结婚买了一套房,二姑三姑家都没买。
二姑家和三姑家的情况又有不同,三姑他们虽然全家在这里,但是户口仍然在老家,那边的地和房子都在,对他们来说,在这里买房子就没什么必要,何况现在的房租又不贵,一套房子一个月才十几元,买个房子却是一下子成千上万的就出去了,不划算。
席虹能够理解三姑家想法,的确时间不长的话,买房子升值的好处是看不到的,反而如果到时候卖的急的话,这房子会不会亏还不好说,可二姑家就实在是让人理解不能了。二姑因为当初的事情,由席虹的爸爸找人托关系是连户口都迁过来了的,老家那边什么都没有也不想回去了的,加上他们现在也算是在这边落地生根了,二姑又重新成了家,就算是为了小表弟也应该挣分家底才是,而且莫丽现在也大了,这么多年,他们应该也存了不少钱的,这对他们来说并不需要动什么筋骨的事情。不过他们自己不愿意,都说出了是不是怕他们住里面不给房租的话席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也就是那次之后,席虹很少拿自己的意见去强加给别人了。即使你是一心为了别人好,如果别人不领情,甚至怀疑你的动机的话,这份好心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每个人的生活会过成什么样,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永远不要代替别人去做决定,因为他的日子终归是他一天天在过的。
席虹住回了自己房间,凌小六住她爸妈那间,饭是在店里吃的,事情也差不多了解了,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当一个家庭里牵涉到了利益的分配时候,就能够很好的看出一个人的本质了。
席虹家在县城主要的产业就是火锅店所在的那幢楼了,因为当初本来就是按照当时条件所能做到的最好来修的,所以到现在也不过时,地下室以前是开录像厅的,现在录像厅过时了,倒是跟席虹在h市弄的那样,弄成了舞厅。一楼是饭馆,以前是席虹家和邻居家合伙,他们搬到h市之后,两家就把账目算清楚了,现在就是邻居家自己开的。二楼三楼是火锅店,四楼卡拉ok五楼麻将馆,也算是随着席虹家里的业务不断的更新换代复制了。
这其中,小舅管的舞厅跟卡拉ok,三姑管的火锅店,而麻将馆则不是家里人而是别人租了场地开的,其实当初开麻将馆是席爸提出来的。自从他们发现麻将馆生意好做并且自己有地方有渠道,席爸就在这边也开了一个准备让二姑守。因为当初二姑是很有一点怨言的,想着这样她也可以平平心气。
以前席虹就想过,所谓的家族企业有弊端,不过他们家这也不过是小打小闹,离企业这么洋气的东西差老远,何况大家相处都这么多年了,不管是舅舅还是姑姑都是很淳朴的人,那些小说里的情节太过狗血永远不可能在她家这么小的生意里出现。
但是人是会随时间变化的。如果席虹家没有搬走,一直住在这里,不管是什么生意都是属于他们的,而别人都是以承包这种形式经营那还没有问题。可是他们搬走了,留下了这里这些带不走的东西,矛盾就来了。
最开始的时候,席爸就考虑象饭馆一样,把手里这些全部转让都换成钱,以后自己就全都不用操心了,只管收房租就行。房子是因为席虹坚决不许卖只能租的要求,联系她都不住这里只要知道有人退休要回老家她就会把人家买下来那古怪的房瘾,席爸也纵着她做“地主”了。
不过到了最后,除了饭馆其他的还是保持了以前的经营模式不变,席爸当初定的转让价自家人的话是很优惠的,不过就象当初他们愿意承包不愿意自己担责任一样,都不愿意,但是如果转让给外人的话,那不是马上就变成没事做了吗,二姑三姑小舅都给席爸说了下,他们帮忙守着就跟以前一样最后还是老样子了。只是二姑当初守的小卖部比较起来地方最小效益也差了些,人都这样,不患寡而患不均,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有点吃亏了。
这其中,又因为小舅是妈妈的亲弟弟,三姑是爸爸的亲妹妹,而只有二姑是抱来的,就有点自己终归不是亲的,到底隔了一层那种想法,人一旦钻了牛角尖,那看什么都觉得自己的确被排挤了。(。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