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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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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题目起做“褒义和贬义”似更文雅温润,但本文的起意实在与褒贬无关,还是照实直书吧。当然更不算什么史笔,只是记记自己十四五岁时的两件事,算是青春小照。

    对饱的敬畏

    初中二年级。我住校。行,是两只脚;衣,是集市地摊上的廉价服装;宿,是布满了虱子和潮虫的大通铺;食,是煎饼卷咸菜就白水。

    当然,有时为了改善伙食去食堂买点菜。有一次,一位教师结婚,婚筵是学校食堂置办的。筵毕,食堂的大锅成了火锅,所有筵席上的食物涮在里面,然后卖给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于是,这一天简直成了我们的节日!五角钱的汤里满蕴着惊喜,同学甲喊:看,有银耳!同学乙叫:呀,鸡蛋裹虾仁!同学丁嚷:天哪,竟然有海参!大家真有口福,个个肚皮溜圆,打嗝入梦。可是伴随美梦而至的,还有腹痛。第二天,宿舍里满地都是仙汤,甲乙丙丁无不懊悔自己没有锻炼好自己的肠胃。

    饥饿的青春期。吃都吃不饱,更谈何性教育或其他。这是城市孩子所永远陌生的世界。我们在饥饿,他们在早恋;我们在捉头上的虱子,他们在打理头上的摩丝;我们在和庄稼的生长争逐,他们则在球场上展示着时髦和帅气;唯一相同的就是对未来的无知。

    可就这样,有一次,我撑着了。以至于使我从此对“饱”这个词充满了敬畏。

    父亲的宿舍在镇政府大院里,距学校仅有三里地,但我平常不去,管理严格是一方面,出于对父亲的惧怕是另一方面——此时本人业已取得全班倒数第一的名次了。去是不得已,因为总得去取一些生活用品。这是夏天,中午。我在蝉燥声中,磨蹭着过去。父亲出差去了,给我留了个字条,交代清楚我所要取的东西的方位,还有:桌上留了半个大西瓜。

    我吃。吃。吃了又吃。沙瓤在口齿之间的感觉如此美好。美好的象是梦境。

    吃饱了。可是才吃了一半。剩下未免可惜。再吃,鼓足了劲吃,最后是鼓足了勇气吃。

    我的下腹开始发涨、直至疼痛。我想这是一会儿的事情,一泡尿就解决的了的事情,且不去管它。当西瓜只剩下皮的时候,我站不起来了。这时离下午课只有半小时。

    糟了,我想。我撑着凳子站起,后脚挨前脚的挪。我走不动,而且完全没有排泄意识。三里路,不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而是一脚一脚量出来的。我躬着腰,捂着肚子,头脑眩晕,满面冷汗,疼痛的难以启齿。

    一段疼痛的里程,一件可笑的往事。

    所以我至今记得这件事。一个人胃口有限,不可能吃下足够多的东西,即使那东西是稀世奇珍,即使那东西就是你的。事不可过,过则不及。人生在世应该对“饱”心存敬畏,懂得必要的舍弃。

    这就是吃饱了撑出的教训。这和我追求的文章“致中和”应该是同一个意思。

    对方便的尊重

    临沂人有句俗语叫做:真臌人。这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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