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伤心的人不是别人,原来是我一个很亲很亲的人,我不好意思说他是谁,难于启齿。我为他背了黑锅,一再有恩于他,可是他不但不领情,反而把我当成仇人,连他两个出嫁了的女儿也快要成仇人了。问天,问地,问良心,我都不应该是他们的仇人。
记得30年前(1981年)的一天,我骑自行车被人闯下了坎,手脚都受了伤,手上有一处还缝了两针。为了赶出县城参加当年的高考,来不及出院,他与他弟弟两个人用一架板车和一床被子把我送出了下堡,往返近80公里(那时有了公路却没有客运车辆)。他弟弟是我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关系特别好,因为与他弟弟好,所以多年来我都把他当成是好朋友看待。
2002年6月,组织上安排我回老家这个乡做党委书记,到2009年9月,我因无法忍受他及他的妻子对我的百般刁难而被迫向组织申请工作调动(本来乡党委书记的任期还有2年多时间)。他对我的仇恨起因来于2003年县委号召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为了扩充集镇建设用地面积,乡政府出面征用了他家2亩多土地,当时乡领导班子成员把征地任务落实到人头,都不愿意去做他家的工作,没办法,这块硬骨头只好我啃。按照乡里统一研究的征地办法与他谈话,达成了征地协议,于是安排法人代表带队丈量土地并与其鉴定了征地协议书,一次性补偿其征地费用,工作本来做得很顺利的。
可是问题却出现了,当时允许征地户预留一宗宅基地,在打桩定界限制预留地时,工作人员将他弟弟的预留地多装进了几十平方米,他在地里转悠转悠,觉得他弟弟的预留面积怎么比他的大,于是暗中进行丈量,便发现了问题。这之后,他到乡政府找我提出还要多留宅基地面积,我坚持已经征用了,预留地不是有了吗?他又不说他发现的问题之所在,老是坚持乡里还要退他的土地面积。我觉得他无理取闹,就没理睬他,于是他说我故意整他,别人都能多留,为什么他不能多留?当我调查清楚他所说的别人能够多留的那个别人时,我责令有关工作人员纠正其差错。我以为这样问题就解决了的,可是他仍然不依从。一天下午,他带着女人两口子到我办公室又吵又闹,不管怎么解释都不管用。我感到很窒息,站起来走出办公室的门吐吐风,他两口子以为我要走,便横蛮不讲理的左右一边一个拉住我的手,差点把我的衣服就拉掉了。他女人还值价一点,没滚在地板上放婆(撒野),他却双手扭住我一只手,身子滚在地板上,双脚象弹命不断地痉挛。他女人就天一声地一声地数落我,咒骂我,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都骂出来了。乡里其他同志听到哭闹声赶来救驾,才将我解脱出来。我知道他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人,为了震慑他,我宣布乡里退他的土地,让他退乡里的征地费。他听到我这样一说,连忙就不哭不闹了。于是我们一大堂人当众与他约法三章,不许以后再来无理取闹了,他当场答应了,我并要求他写下保证书,否则,政府真的把他家的土地退了。他一再承诺不再无理取闹了,当天的事情就算结束。
2007年,乡里要落实修车站的地基,由乡政府无偿出地基,社会能人垫资建站,达到验收标准,县上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后国家补助20--30万元,谁建谁管理使用,但必须长期保证具有车站的功能。为了建站,乡里公开向社会纳贤,我亲自征求他的意见,想让他来垫资建站,他没有胆量,一件好事就这样放脱了。但他看到别人的预留地用做车站变成了钱,他又悟出了些道理,他说他的征地面积大些,预留地面积要按比例留,本来别人面积少就只留一宗地(80平方米),他已经预留了2宗,并且在黄金地带。经乡领导集体研究,在他原有预留地160平方米的基础上又追加80平方米,本来他应该退出80平方米的征地费,但至今还没退,不过,政府审批用地时可以记住这笔帐。应该来说,他已经心满意足了,可是,他还是没有得到满足,他又在变戏法一般找政府的麻烦。
当年“百村千公里”工程人工小米加步枪修建村级公路时,用板车转运的的土石方堆码在已经征用了的土地边边上(在河边),他把这个堆方居为己有,开始是在上面种菜,后来他干脆围河造地,政府出面干涉,他说那地是他辛辛苦苦捡出来的,你奈我何?后来政府要在此处修建公安派出所的办公室,被迫无奈,只好用100多平方米征用的土地与他进行交换。要问乡政府为什么这样软弱好欺?是因为政府与他之间的利益冲突象两个小孩发生纠纷却没大人来主持公道。因为乡政府按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向农户征用土地后,报县国土局批准时,却遭遇到国家土地管理紧缩统征指标的厄运。于是搞得乡政府骑虎难下,除了大胆的建了一条田中公路而外,建房用地只好化整为零,建一宗申请审批一宗。征地户知道乡政府的腰杆硬不起来,就有肆无恐地找岔子,挑毛病,他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
酒醉之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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