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午,某带着妻子到医院办了出院手续,不适门诊随访,没能痊愈的妻子在家疗养。然后到交巡警指挥中心找到罗队长请求及时处理这场纠纷。罗队长说在下周内争取调解处理。因此,结论暂时还出不了。
可是,等到了下周周五(2月25日),仍然没有等到交巡警通知双方到场处理。打电话找罗队询问,他说等某某回来了就安排处理这件事,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再看看对方的麻将馆,生意还是那么兴旺,没有人去制止,不是举报了吗?怎么没人去查处呢?真是莫名其妙了。周末很快就过去了,又一周周一罗队曾打电话告诉我,还是说等某某回来了就处理这件事情,要我莫着急。我们耐心的等待,又到了周五了,仍然没有通知我们进行解决,还要继续等下去吗?
等到3月14日,我接到交巡警张某(以前曾与我在一起工作过)的电话,通知本周星期三(3月16日10点钟)到交巡警中心组织调解,要我老婆按时参加。3月16日上午接到交巡警的通知:上午他们要开会,说下午3点钟组织调解。我陪妻子当天下午不到3点就到交巡警办公室等候调解。当对方也到了后,罗队长说:天上雷打人,还要地下人解交;今天为双方提供一个和解交换意见的平台,你们双方都要心平气和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要怀有诚意来解决问题,请你们先各自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罗队长说完,对方首先陈述经过,陈芙蓉与郑巧立所说的完全背离事实真相,胡说一套,指控我妻子借钱不还,还用凶器伤人,她们两人住院花了2000多元医疗费,一是要求还她500元钱,二是医疗费双方都有,悬殊不大,可以抵消。接着我妻子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对方误人清白,诬赖本人借钱不还,这不是事实,要恢复其名誉;二是侵犯人权,不但骂人,而且打伤本人致使住院治疗,所花医疗费3600多元,理应赔偿;三是郑巧立在乘打人之时无论是抢走还是造成受害人的金项链丢失,都应该赔偿其损失;四是受害人住院8天,造成未能上班,每天扣发工资100多元,应该由肇事者承担。我方陈述的过程中,对方不断插话并当场辱骂人,对事情经过进行狡辩。
双方陈述完了之后,交巡警与我们双方单独做思想工作,交巡警说:借钱与项链丢失因证据不足,今天说不清楚,就不说了;误工费双方都有误工,互相抵消;医疗费,我方多一些,让对方适当补偿一点。有什么办法呢?我和妻子考虑到交巡警已经尽力而为了,也就答应同意按交巡警的意见了结,和为贵。谁知?交巡警给对方做了近两小时的思想工作都没说服对方,始终是横不依理。没办法,交巡警只好下了个结论:双方不许再因此而滋事,如有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方说:上诉她们也不搞,随他们怎么搞都可以。看来,这种恶人交巡警拿她们没办法,是不是国家就真的没办法惩治了呢?顺便说一句,她们的麻将馆照样在营业,如果有人要查处,她们的理由说下岗工人要吃饭,如果巫溪没有一家麻将馆了,她们就不开麻将馆了。看来,公安连她们的麻将馆,明目张胆的赌场也制止不了啦!可悲呀!这不是我妻子和我的悲哀,这是巫溪公安局的悲哀!这是巫溪弱势群体的悲哀!
老婆3月18日在电站上班,给我发了则短信:老公,我今天带着非常沉重的心情来到单位上班,不知是怎么搞的,我觉得心情极不好,总是觉得前天交巡警没能主持公道,别人当场骂人,交巡警就那么怕恶人,批都不狠狠地批评她两句,我好想象小孩一样扑在妈妈的怀里痛哭一场哟!
收到老婆的短信,我安慰老婆:你心情放愉快点,别老是想这件事情,天无绝人之路,别人确实欺负了你,也同样欺负了我,我不是与你一起在共同经受这种煎熬吗?你是个单位职工,我是个国家干部,再说,我们的儿子还在当兵,我们的心情不要影响儿子,我们军人家属并不伟大,我们有义务让儿子安心当兵呀!想想一般老百姓遇到了你这样的情况,也许更没人理睬,总起来说,交巡警毕竟受理了,哪怕结论不理想,由于证据不足,叫交巡警也没办法呀!现在公安这般无力,侦破不但不及时又有限,我们就是控告她们开赌场又怎么样?不是控告了吗?照样我行我素啊!这社会就这样黑暗,这样强者为王,为了今后不与人结怨,我们就此安心吧!你要知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让人非我弱,让她闯别个。报仇不如看仇,这种人终有一天要遭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