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看,也是给人吃的。”
厨艺讲究的是色香味俱全,自家做菜,首先看的是味道,至于颜色,香味,都是次要的。
方芍药不太喜欢摆盘,家常菜简单就好,若是精美绝伦,让人舍不得下筷子,就失去了胃口。
四喜只在胭脂鹅脯出锅的时候吃了一块,而后就再也没动过筷子。
饭毕,方芍药洗漱妥当,早早地躺下,她要养精蓄锐,明日主攻热菜,而,做一道松鼠桂鱼。
她发现,在大齐,鸡鸭的做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酒楼,烧卤铺子卖的烤鸡,酱鸭,已经足够好吃了,她就算加入其中,未必能脱颖而出。
既然如此,不如选择做鱼。
就这么想着,方芍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是夜,清风徐徐。
宇文墨站在院子里,他没想到,手下来的这么快。既然如此,他就没有必要冒着暴露的危险,留在这里。
方小娘子和丫鬟,看到了他的容貌。
宇文墨皱眉,他是偷偷地来京都,养好伤马上得回嘉峪城,以防止异变。
“主上。”
跟随宇文墨一同来的黑衣人道,“主上,咱们要快一些下手。”
黑衣人催促,刚刚他们来到这里,就发现周围有人盯梢,而那人并没恶意,很可能是保护院子主人的。
也就是说,方小娘子并非普通人。
如果只是个平头百姓,那么无所谓了,可是对方明显不普通,己方为安全起见,必须杀人灭口。
尽管可能有些对不住救命恩人,但为城主的安危,只能如此了。
“咱们的人已经把藏身的人引开,您若不快点下手,万一那人回来,不好善了。”
黑衣手下不住地催促,宇文墨犯难了。
按照规矩来讲,他必定要杀人灭口,从此干净利落,但,他下不去手。
这个方小娘子,时间太紧迫,他还没调查出她的身份,但是让他感兴趣的人不多。
宇文墨曾经也对大齐的女子有过兴致,来的快去的快,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一时的热度。
不过,手下说的没错,至少杀人灭口,后续会减少很多麻烦。
大齐不是他的地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宇文墨拿了一包药粉,是嘉峪城最烈的蛇毒,只要灌下去,第二日必死无疑。
宇文墨进了内室。
内室里,还有燃着的一根火烛,烛火昏暗,在雪白的墙壁上,倒映着剪影。
屋内,布置得相当温馨,方芍药正躺在青纱帐内,睡得安详。
宇文墨伸出手,透过纱帐,抚摸着方芍药的脸颊,光滑,好摸。
离得近了,他才发现,她和蛮族的女子不同,脸上一点小斑点和瑕疵都没有,是真正的如雪一般的肌肤。
手下催促了两声,见自家城主准备动手,他就跑到灶间去。
那一盘胭脂鹅脯,好好地摆在灶台上。
手下拈起一块,放在嘴里,没有骨头,鹅肉丝丝入微,黄瓜清爽脆嫩,好吃!
他是来杀人灭口的,想不到,这家的小娘子这么会做饭!
黑衣人早已忘记自己的初衷,见锅里还有半个馒头,大口大口地咬开。
啤酒还剩下一点,黑衣人没犹豫,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不亦乐乎!
“我该拿你怎么办,真的要杀了你吗?”
宇文墨坐在床边,认真思考起来。
他要动手很轻松,却不晓得心里那不舍的情绪是哪出来的。要离开大齐,他首先感觉是失落。
这么有趣的女子,鲜活的,若是再没了呼吸,就永远的闭上眼睛了。
而他,再也见不到她。
宇文墨发觉,自己真的下不了手。尽管,他在以前曾经宠幸过大齐女子,但是,他却从没有这般复杂的滋味,这情绪对他来说,相当的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