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惟秀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座上,趁着众人不备,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两下。
这一拍,掉了一手的胭脂,脸不由得越发的僵硬了几分。
她原本以为没有人来,可是好家伙,这一早上,脸都笑得僵硬了。
闵仪坐在一旁,惊讶的看了看门口,“那个不是吏部侍郎王夫人么?也同你认识?没听说过她死了儿子或者死了爹啊……她家夫君可是正正经经的状元郎,以前瞧人,那都是眼朝天的!”
闵珊前些日子产下一子,如今正在月子中,柴郡主来替她送了礼,坐了一会儿,便早早的走了。
关系亲近的待得不久,这不认识的,倒是一波一波的来,闵惟秀自己个也是一头雾水。
莫非她阿爹拿着狼牙棒,一家家的上门撵了?
闵惟秀睁圆了眼睛,瞧着那矮矮胖胖,笑得跟抽筋似的妇人,果断的摇了摇头,“不认识,就是见过的尸体,也没有长这样的。”
不是她忘性大,因为这王夫人实在是让人简直难忘。
只见她双手垂在两侧,跟拉长了的面条似的,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脱臼了。两条腿走起路来,直拖拖,抬不起腿来。
这不是娘胎里带了什么病,那就是同鬼屋里的琴师一个毛病,要变骷髅了啊!
笑吟吟走过来的王夫人脚一僵,求您没见过,真的!
唉,若不是她家夫君做事太绝,抱前太子大腿抱得太狠,他们也不至于,如今走投无路,只能够接着抱三大王腿啊!
一朝天子一朝臣,唉,谁知道煮熟的鸭子,他为了另外一只公鸭子,还真飞走了呢!
说多了都是泪啊!
王夫人走到闵惟秀跟前,笑道,“一晃闵五娘子都长这么大了啊,出落得可真是水灵。以前我见过你一回,那会儿,你还骑在你阿爹背上,满京城的溜达呢!”
闵惟秀有些恍惚,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哦,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阿爹经常带我去买糖人吃!”
“我娘家也姓闵,我二舅妈的三姑娘的外祖母,同你家老太太也算有旧,今日小娘大喜,我也过来沾沾喜气。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一点心意,小娘拿了换糖吃。”
王夫人说着,艰难的抬起的自己的左手,从上头撸下来一个巨大的金镯子,咣的一下,搁在了一旁放添妆的喜盘里,好家伙!这一大坨金疙瘩一出,承托得先前的那些手镯,像是指环似的了。
王夫人抖了抖左手胳膊,脸色好了几分,又一鼓作气,取下了另外一只大金镯子,看了一眼托盘,整个人都如释重负了。
哈哈,怎么着我们家也不会死了!
闵仪笑得有些艰难,你们家是有多喜欢自虐啊,平日里出门还戴负重的啊,现在文官的家眷都这么拼了吗?
还有,都说文官钱多,果然如此啊!你瞧瞧,人家管大金饼子叫镯子!好家伙这一个戴在手上,也不怕手断了!
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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