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他女走了以后,每个人都说我风度好,处理得漂亮,连我自己也觉得难脑粕贵,姿态大方得近乎浪漫,只有戏中的女主角才会这么做。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真相同表面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不想表露出来,因为没有人能够帮我。
每夜,落班之后,回到家里,我斟杯威士忌加冰,对牢书房间的一面空墙,诉说我的滴血的苦楚。
细节不欲多提,整个人濒临精神崩溃,但仍设法维持清醒。
然后我发觉我变了。
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损害,自信丧失,有点自暴自弃。
往日在工作上遇到挫折,会得一笑置之,从头奋斗,不放在心上。
最近即使是写错日子这种小事,都会引起惆怅:真没用,抓不住男人还情有可原,怎么年月日都弄错?王小珊王小珊,你倒底懂得做什么?
自怨自艾成了习惯。
又开始多心。
老是觉得亲友都在背后说闲话,所以不肯出外见客,渐渐孤独起来。
朋友是要常见的,一次两次不出来,人家也就不再来叫,谁没有谁不行呢。
我另外结识一班人,开始到同事家打麻将作消遣,看到人家丈夫殷勤地服侍妻子茶水,非常感慨,悻悻然斜眼看那些品貌皆不算出色的妇女,内心有点妒忌何德何能呢,心想:也许是前辈子做了什么好事吧。
继而自怜,我长得也不差呀,学识过得去,堂堂留学生,也颇懂得打扮,却连一个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这些女生都做了医师夫人,董事长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护照有护照,这么有办法。
独独我一个人憔悴不堪。
没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为我作风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贪他们不知首尾。
应酬完毕回到家中,也不见得有什么高兴,通常嘲笑地大声对墙壁说:“我还有健康,我还有工作。”
多出来的时间,用来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没有改发型,因为男人都喜欢长发,因为短发需要大量修饰时间,所以没有勇气实践,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轻十年。
头发多,贴头皮剪,有种稚气,不过每半个月要修理,与男士一样。
我又放弃了高跟鞋,开始穿凉鞋,足趾修得干干净净,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标致。
一不做二不休,连衣著的模式也跟著变,买比较便宜的,随和的便服,全棉、疏爽,舒适。
化妆也淡了,不知不觉改变形象,从一个矜贵明艳的事业女性一变而成为大学生风味。
办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内高手如云,卧虎藏龙,并不计较职业外表,只讲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隐藏在工作里。
下了班看书,最近读水浒传,青面兽杨志(他不是脸色发青,只是脸上有一塔青痣)卖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问津。
偌大的东京,竟无一人识得宝刀。
我马上有感触,觉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这样胡思乱想。
世界越来越小,自我越来越大。
难道人们说老姑婆怪僻,我已缓步进入那个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没想到一个男人可以令我这么衰老。
当然不值得。
我倒是没有立志要另找一个更好的来扬眉吐气,终归能够为你争口气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后渺茫的事。
我也开始读红楼梦。
适合失恋的人看,作者永远站在情场失意的林黛玉这一边,十分偏私,林妹妹并不可爱,甚至是讨厌的,但作者很明显的爱上她,非常护短。
看到落魄的情节会得哭出来。
心静、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这样的书,飞扬跋扈之时,还是看悉尼修顿、马里奥普索算了,对我来说,书只有两种:好看与不好看。只要阅读性强,中外古今通杀。
阅读之余,偶而也出去走动,错不在我,我不必进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挤,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见人家之新欢。
真是神采飞扬的,本来认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顿时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谁是谁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轻是事实,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见她戴著大耳环穿著大花裙,十分鲜艳活泼。
我偷偷溜走。
饼几天也买了同样的衣饰,在家偷偷穿著,照镜子。
发疯了。
一个人发起疯来是这样子的。大胆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么玩?
我实说:“怕脏。”指的是感觉。
她们却视之为俏皮话。
开始喜欢嘉菲猫。史诺比太纯,吃亏,我就是吃了大亏。
也开始抽烟,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费,用一只小小塑胶储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发觉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词,吊儿郎当,标奇立异,懒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于吃。
到肉食店去买冷藏鸡翅膀,回来调味,搽蜜糖,放娲炉里烤廿分钟,香得不似人间有的食物,开一罐沙士,用面包夹花生酱,吃,撑死是理想的死,这一顿可增一公斤。
所有的矿泉水与沙拉俱往矣。
我不敢去旅行,太多单身女人做旅行专家,哗,啥地方都去:康城、纽约、卡曼都、津巴布韦回来绘形绘色的讲其艳遇及见识,一本照片本子到处传闻。
也怕忽然致力于事业,要卖命便早卖,到三十余可位极人臣,等破男人扔弃才努力,还有什么好机会?
还有,也决不会出去学这学那,学啥个鬼,老狗学不到新意。
咦,这么说来,倒还没有乱了阵脚,是不是还有得救呢?
我坚持支撑下去。
我对牢墙壁大声说:“魔镜魔镜,请替我作主,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镜子不答话。
于是我走过去贴着墙壁,似做卡通,以魔镜的身份答王小珊:“不久会有爱你的人,手持金盾,前来打救。”
这样的神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其实我从来没要追求名利。
只要那位仁兄肯对我好,婚后各自出一分力,日后养儿育女,也就是一辈子了,我没有野心。
可是他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于是我神经兮兮对牢墙壁说话。
早结婚有很大的好处,省力气省金钱,现在看样子无此可能,大可酸葡萄的说一句:早婚可惜,迟婚使人有机会将眼光放远。
迟婚最可怕的地方是过了期限,生不出孩子。
可爱的婴儿。
大表姐早婚,她女儿也早婚,祖孙三代走在一起,令人艳羡,分别是四十岁、廿岁与一岁。
四十岁的女人还可以很年轻,大表姐往往牛仔裤球鞋一度去照顾孙子,那小东西叫婆婆的时候,旁人听得下巴跌下来。
真不简单。
这个小孙,是咱们的成人玩具,他是通灵的,完全懂得大人在说什么,极少哭闹,很受欢迎。
因为空下来了,最近时常自告奋勇为照顾婴儿。
他什么都好,就是混身太软,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抱得起,心理负担太重,情愿将他放床上,可惜他又爱蠕动,所以带他是相当吃力的一件事。
周末带宝宝,偏偏该日有同事跑上门来借东西。
我有一只电脑打字机,轻巧方便,同事甲想来试用,如果满意,她也要买一架。
木来她来不要紧,偏偏她带著异性朋友。
我抱著宝宝,披头散发去开门,腋底还夹著一只奶瓶,看到有男人,几乎找地洞钻。
倒底还没嫁人,还想留一个好印象给异性,这种景象传了开去,死无葬身之地,那里都不用去。
我瞪大眼晴。
女同事说:“还不招呼我们?这婴儿是谁,好漂亮。”
那位男士太懂事了,马上使一个眼色,像是说“问这些私隐来做什么?”
我招呼他们进屋子坐。
客厅乱成一片,我腾不出手来,同事替我接过小孩,叫我去拿打字机。
我顺便斟了茶。
宝宝怕生,开始扁嘴,我把他放进玩耍篮内。
没有比这更难为情的事了。
我把打字机的操作性能说一遍,女同事没有心情听,不住的逗婴儿玩。
“太可爱了!”她不住惊叹。
女人就是女人,你看。
结果她男伴掌握了打字机的功能,她没有。
女人在事业途中有太多旁骛,婴儿尤其是致命伤。
她说:“真想马上生一个?”
我说:“很麻烦的,别看他像天使,半夜哭个不停,就好比恶魔。”
他们笑。他是个很登样的年青人。唉,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是你的什么人?”同事还在追问。
男伴白她一眼。
她笑说:“放心,王小珊冰清玉洁,这断不会是她的私生孩儿。”
现代女性说话大胆,叫男性脸红。
我微笑,乘机解释:“我是这孩子的姨婆。”
“哗!”他们惨叫一声。
谁还敢说孩子可爱?一开口叫人大家都升级做公公婆婆。
一层冰顿时融解,这一对在我处逗留成个下午才走。
人家总能找到更好的人。
人家一晃眼就能把自己嫁出去。
人家总能不劳而获,一切由男方供给。
人家总会得化险为夷。
人家能够求仁得仁。
人家总能够得心应手,心想事成。
人家
我对宝宝说:“来,我们去问魔镜,你姨婆几时修成正果。”
他睡著了,晚上由他父母把他带回去。
我坐在露台喝酒,也不怕醉死。
屋子非常近海,有船只停泊,倒影是一道道金光,如此良夜,那抛弃我的人不知在做什么,也许在筹备婚礼。
想到这里,索然无味,上床睡觉。
做了许多恶梦,梦中年届四十,未婚,扑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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